孝文帝凡四男:長子曰太子,是爲孝景帝;次子武;次子參;次子勝。孝文帝即位二年,以武爲代王,以參爲太原王,以勝爲梁王。二歲,徙代王爲淮陽王。以代盡與太原王,號曰代王。參立十七年,孝文後二年卒,諡爲孝王。子登嗣立,是爲代共王。立二十九年,元光二年卒。子義立,是爲代王。十九年,漢廣關,以常山爲限,而徙代王王清河。清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
梁王十四年,入朝。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留,其明年,乃之國。二十一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入朝。是時上未置太子也。上與梁王燕飲,嘗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於王。”王辭謝。雖知非至言,然心內喜。太后亦然。
其春,吳楚齊趙七國反。吳楚先擊梁棘壁,殺數萬人。梁孝王城守睢陽,而使韓安國、張羽等爲大將軍,以距吳楚。吳楚以梁爲限,不敢過而西,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吳楚破,而梁所破殺虜略與漢中分。明年,漢立太子。其後梁最親,有功,又爲大國,居天下膏腴地。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陽,四十餘城,皆多大縣。
孝王,竇太后少子也,愛之,賞賜不可勝道。於是孝王築東苑,方三百餘裏。廣睢陽城七十里。大治宮室,爲衤複道,自宮連屬於平臺三十餘裏。得賜天子旌旗,出從千乘萬騎。東西馳獵,擬於天子。出言蹕,入言警。招延四方豪桀,自山以東遊說之士。莫不畢至,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公孫詭多奇邪計,初見王,賜千金,官至中尉,梁號之曰公孫將軍,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數十萬,而府庫金錢且百鉅萬,珠玉寶器多於京師。
其夏四月,上立膠東王爲太子。梁王怨袁盎及議臣,乃與羊勝、公孫詭之屬陰使人刺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逐其賊,未得也。於是天子意梁王,逐賊,果梁使之。乃遣使冠蓋相望於道,覆按梁,捕公孫詭、羊勝。公孫詭、羊勝匿王後宮。使者責二千石急,梁相軒丘豹及內史韓安國進諫王,王乃令勝、詭皆自殺,出之。上由此怨望於梁王。梁王恐,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然後得釋。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既至關,茅蘭說王,使乘布車,從兩騎入,匿於長公主園。漢使使迎王,王已入關,車騎盡居外,不知王處。太后泣曰:“帝殺吾子!”景帝憂恐。於是梁王伏斧質於闕下,謝罪,然後太后、景帝大喜,相泣,復如故。悉召王從官入關。然景帝益疏王,不同車輦矣。
孝王慈孝,每聞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寢,常欲留長安侍太后。太后亦愛之。及聞梁王薨,竇太后哭極哀,不食,曰:“帝果殺吾子!”景帝哀懼,不知所爲。與長公主計之,乃分梁爲五國,盡立孝王男五人爲王,女五人皆食湯沐邑。於是奏之太后,太后乃說,爲帝加壹餐。
梁平王襄十四年,母曰陳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親平王之大母也。而平王之後姓任,曰任王后。任王后甚有寵於平王襄。初,孝王在時,有罍樽,直千金。孝王誡後世,善保罍樽,無得以與人。任王后聞而欲得罍樽。平王大母李太后曰:“先王有命,無得以罍樽與人。他物雖百鉅萬,猶自恣也。”任王后絕欲得之。平王襄直使人開府取罍樽,賜任王后。李太后大怒,漢使者來,欲自言,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閉門,李太后與爭門,措指,遂不得見漢使者。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亂,而王與任王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李太后內有淫行,亦已。後病薨。病時,任後未嘗請病;薨,又不持喪。
元朔中,睢陽人類犴反者,人有辱其父,而與淮陽太守客出同車。太守客出下車,類犴反殺其仇於車上而去。淮陽太守怒,以讓梁二千石。二千石以下求反甚急,執反親戚。反知國陰事,乃上變事,具告知王與大母爭樽狀。時丞相以下見知之,欲以傷梁長吏,其書聞天子。天子下吏驗問,有之。公卿請廢襄爲庶人。天子曰:“李太后有淫行,而梁王襄無良師傅,故陷不義。”乃削梁八城,梟任王后首於市。梁餘尚有十城。襄立三十九年卒,諡爲平王。子無傷立爲梁王也。
濟東王彭離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爲濟東王。二十九年,彭離驕悍,無人君禮,昏暮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取財物以爲好。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國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殺者子上書言。漢有司請誅,上不忍,廢以爲庶人,遷上庸,地入於漢,爲大河郡。
褚先生曰:臣爲郎時,聞之於宮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稱道之也。竊以爲令梁孝王怨望,欲爲不善者,事從中生。今太后,女主也,以愛少子故,欲令梁王爲太子。大臣不時正言其不可狀,阿意治小,私說意以受賞賜,非忠臣也。齊如魏其侯竇嬰之正言也,何以有後禍?景帝與王燕見,侍太后飲,景帝曰:“千秋萬歲之後傳王。”太后喜說。竇嬰在前,據地言曰:“漢法之約,傳子適孫,今帝何以得傳弟,擅亂高帝約乎!”於是景帝默然無聲。太后意不說。
故成王與小弱弟立樹下,取一桐葉以與之,曰:“吾用封汝。”周公聞之,進見曰:“天王封弟,甚善。”成王曰:“吾直與戲耳。”周公曰:“人主無過舉,不當有戲言,言之必行之。”於是乃封小弟以應縣。是後成王沒齒不敢有戲言,言必行之。孝經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聖人之法言也。今主上不宜出好言於梁王。梁王上有太后之重,驕蹇日久,數聞景帝好言,千秋萬世之後傳王,而實不行。
又諸侯王朝見天子,漢法凡當四見耳。始到,入小見;到正月朔旦,奉皮薦璧玉賀正月,法見;後三日,爲王置酒,賜金錢財物;後二日,復入小見,辭去。凡留長安不過二十日。小見者,燕見於禁門內,飲於省中,非士人所得入也。今梁王西朝,因留,且半歲。入與人主同輦,出與同車。示風以大言而實不與,令出怨言,謀畔逆,乃隨而憂之,不亦遠乎!非大賢人,不知退讓。今漢之儀法,朝見賀正月者,常一王與四侯俱朝見,十餘歲一至。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見,久留。鄙語曰“驕子不孝”,非惡言也。故諸侯王當爲置良師傅,相忠言之士,如汲黯、韓長孺等,敢直言極諫,安得有患害!
蓋聞梁王西入朝,謁竇太后,燕見,與景帝俱侍坐於太后前,語言私說。太后謂帝曰:“吾聞殷道親親,周道尊尊,其義一也。安車大駕,用梁孝王爲寄。”景帝跪席舉身曰:“諾。”罷酒出,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謂也?”皆對曰:“太后意欲立梁王爲帝太子。”帝問其狀,袁盎等曰:“殷道親親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質,質者法天,親其所親,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長子。周道,太子死,立適孫。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於公何如?”皆對曰:“方今漢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當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與弟。弟受國死,復反之與兄之子。弟之子爭之,以爲我當代父後,即刺殺兄子。以故國亂,禍不絕。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禍宣公爲之”。臣請見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見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終,欲誰立?”太后曰:“吾復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禍,禍亂後五世不絕,小不忍害大義狀報太后。太后乃解說,即使梁王歸就國。而梁王聞其義出於袁盎諸大臣所,怨望,使人來殺袁盎。袁盎顧之曰:“我所謂袁將軍者也,公得毋誤乎?”刺者曰:“是矣!”刺之,置其劍,劍著身。視其劍,新治。問長安中削厲工,工曰:“梁郎某子來治此劍。”以此知而發覺之,發使者捕逐之。獨梁王所欲殺大臣十餘人,文吏窮本之,謀反端頗見。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帝甚憂之,問公卿大臣,大臣以爲遣經術吏往治之,乃可解。於是遣田叔、呂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經術,知大禮。來還,至霸昌廄,取火悉燒梁之反辭,但空手來對景帝。景帝曰:“何如?”對曰:“言梁王不知也。造爲之者,獨其倖臣羊勝、公孫詭之屬爲之耳。謹以伏誅死,梁王無恙也。”景帝喜說,曰:“急趨謁太后。”太后聞之,立起坐餐,氣平復。故曰,不通經術知古今之大禮,不可以爲三公及左右近臣。少見之人,如從管中闚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