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南楼书事四首 其一

北宋 黄庭坚 约作于 925 年前

四顾山光接水光,凭阑十里芰荷香

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来一味凉

体裁 七言绝 / 主题 写景 / 类型 清新别致 闲适 / 意象 凭阑 清风 明月

待命中……

鄂州南楼书事四首

注释

① 鄂州南楼:鄂州,治江夏,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南楼,江夏南楼,即白云楼。

② 芰荷:荷花。

③ 清风句:李白《襄阳歌》云:“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

④ 南来:崇宁元年(1102),庭坚罢知太平州(今安徽当涂),移住鄂州,故云“南来”。

赏析

崇宁元年九月,诗人罢知太平州,管勾洪州玉隆观,移住鄂州,寓居逾年,于次年十二月贬宜州,此四首诗作于崇宁二年夏。四首皆描写南楼景物形胜,第一首写南楼水色山光,清新流畅,传诵最广;第二首写南楼之盘礴;第三首写南楼之巨丽;末首全用庾亮本事,可谓“无一字无来处”。

组诗

其一 其二 其三 其四

作者档案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涪翁,又号山谷道人。宋代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治平进士。授叶县尉。熙宁初,举四京学官、北京国子监教授,后知太和县。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实录》成,擢起居舍人。后为秘书丞,兼国史编修。绍圣初,出知宣州,改鄂州。以《实录》获罪,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移戎州。徽宗即位,起监鄂州税,辞不就,出知太平州,九日而罢。复以事除名,贬宜州卒。

黄庭坚为苏门四学士之一,并有“苏黄”之称。他被尊为江西诗派的创始人。为诗力主“无一字无来处”,喜用典故,诗风奇崛瘦硬,但有时不免流于晦涩枯槁。有《山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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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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