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贤令
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孟公綽名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文』。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于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冬,作銅雀臺建。
建安十五年
举士令
十二月,公至孟津地。天子命公置旄頭礼,宮殿設鍾虡。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又曰:「夫刑,百姓之命也,而軍中典獄武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軍死生之事,吾甚懼之。其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於是置理曹掾文屬。
又名《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颁于建安十九年。
论葬地
六月,令曰:「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規西門豹名祠西原地上為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周禮作冢人掌公墓葬之地,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文居後,漢制亦謂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將有功者,宜陪壽陵,其廣為兆域,使足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