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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一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

五倫伯魚京兆長陵人也。其先齊諸田,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

倫少介然有義行。王莽末,盜賊起,宗族閭里爭往附之。倫乃依險固築營壁,有賊,輒奮厲其衆,引強持滿以拒之,銅馬、赤眉之屬前後數十輩,皆不能下。

倫始以營長詣郡尹鮮于褒,褒見而異之,署爲吏。後褒坐事左轉高唐令,臨去,握倫臂訣曰:“恨相知晚。”

倫後爲鄉嗇夫,平徭賦,理怨結,得人歡心。自以爲久宦不達,遂將家屬客河東,變名姓,自稱王伯齊,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所過輒爲糞除而去,陌上號爲道士,親友故人莫知其處。

數年,鮮于褒薦之於京兆尹閻興,興即召倫爲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乃署倫爲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倫平銓衡,正鬥斛,市無阿枉,百姓悅服。每讀詔書,常嘆息曰:“此聖主也,一見決矣。”等輩笑之曰:“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乎?”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建武二十七年,舉孝廉,補淮陽國醫工長,隨王之國。光武召見,甚異之。

二十九年,從王朝京師,隨官屬得會見,帝問以政事,倫因此酬對政道,帝大悅。

明日,復特召入,與語至夕。帝戲謂倫曰:“聞卿爲吏篣婦公,不過從兄飯,寧有之邪?”倫對曰:“臣三娶妻皆無父。少遭飢亂,實不敢妄過人食。”帝大笑。

倫出,有詔以爲扶夷長,未到官,追拜會稽太守。雖爲二千石,躬自斬芻養馬,妻執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糧,餘皆賤貿與民之貧羸者。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

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財產以之困匱,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爲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倫到宮,移書屬縣,曉告百姓。其巫祝有依託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有妄屠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

永平五年,坐法徵,老小攀車叩馬,啼呼相隨,日裁行數里,不得前,倫乃僞止亭舍,陰乘船去。衆知,復追之。及詣廷尉,吏民上書守闕者千餘人。是時,顯宗方案梁松事,亦多爲松訟者。帝患之,詔公車諸爲梁氏會稽太守上書者勿復受。會帝幸廷尉錄囚徒,得免歸田裏。身自耕種,不交通人物。

數歲,拜爲宕渠令,顯拔鄉佐玄賀,賀後爲九江、沛二郡守,以清潔稱,所在化行,終於大司農

倫在職四年,遷蜀郡太守。蜀地肥饒,人吏富實,掾史家資多至千萬,皆鮮車怒馬,以財貨自達。倫悉簡其豐贍者遣還之,更選孤貧志行之人以處曹任,於是爭賕抑絕,文職修理。所舉吏多至九卿、二千石,時以爲知人。

視事七歲,肅宗初立,擢自遠郡,代牟融司空。帝以明德太后故,尊崇舅氏馬廖,兄弟並居職任。廖等傾身交結,冠蓋之士爭赴趣之。倫以後族過盛,欲令朝廷抑損其權,上疏曰:

臣聞忠不隱諱,直不避害。不勝愚狷,昧死自表。《書》曰:“臣無作威作福,其害於而家,兇於而國。”傳曰:“大夫無境外之交,束脩之饋。”近代光烈皇后,雖友愛天至,而卒使陰就歸國,徙廢陰興賓客;其後梁、竇之家,互有非法,明帝即位,竟多誅之。自是洛中無復權威書記請託一皆斷絕。又譬諸外戚曰:“苦身待士,不如爲國,戴盆望天,事不兩施。”臣常刻著五臧,書諸紳帶。而今之議者,復以馬氏爲言。竊聞衛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門校尉防以錢三百萬,私贍三輔衣冠,知與不知,莫不畢給。又聞臘日亦遺其在洛中者錢各五千,越騎校尉光,臘用羊三百頭,米四百斛,肉五千斤。臣愚以爲不應經義,惶恐不敢不以聞。陛下情慾厚之,亦宜所以安之。臣今言此,誠欲上忠陛下,下全後家,裁蒙省察。

及馬防爲車騎將軍,當出征西羌,倫又上疏曰:臣愚以爲貴戚可封侯以富之,不當職事以任之。何者?繩以法則傷恩,私以親則違憲。伏聞馬防今當西征,臣以太后恩仁,陛下至孝,恐卒有纖介,難爲意愛。聞防請杜篤爲從事中郎,多賜財帛。篤爲鄉里所廢,客居美陽,女弟爲馬氏妻,恃此交通,在所縣令苦其不法,收系論之。今來防所,議者鹹致疑怪,況乃以爲從事,將恐議及朝廷。今宜爲選賢能以輔助之,不可復今防自請人,有損事望。苟有所懷,敢不自聞。

並不見省用。

倫雖峭直,然常疾俗吏苛刻。及爲三公,值帝長者,屢有善政,乃上疏褒稱盛美,因以勸成風德,曰:

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體晏晏之姿,以寬弘臨下,出入四年,前歲誅刺史、二千石貪殘者六人。斯皆明聖所鑑,非羣下所及。然詔書每下寬和而政急不解,務存節儉而奢侈不止者,咎在俗敝,羣下不稱故也。光武王莽之餘,頗以嚴猛爲政,後代因之,遂成風化。郡國所舉,類多辯職俗吏。殊未有寬博之選以應上求者也。陳留令劉豫冠軍令駟協,並以刻薄之姿,臨人宰邑,專念掠殺,務爲嚴苦,吏民愁怨,莫不疾之,而今之議者反以爲能,違天心,失經義,誠不可不慎也。非徒應坐豫、協,亦當宜譴舉者。務進仁賢以任時政,不過數人,則風俗自化矣。臣嘗讀書記,知秦以酷急亡國,又目見王莽亦以苛法自滅,故勤勤懇懇,實在於此,又聞諸王主貴戚,驕奢逾制,京師尚然,何以示遠?故曰:“其身不正,雖令下從。”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夫陰陽和歲乃豐,君臣同心化乃成也。其刺史太守以下,拜除京師及道出洛陽者,宜皆召見,可因博問四方,兼以觀察其人。諸上書言事有不合者,可但報歸田裏,不宜過加喜怒,以明在寬。

臣愚不足採。

及諸馬得罪歸國,而竇氏始貴,倫覆上疏曰:臣得以空虛之質,當輔弼之任。素性駑怯,位尊爵重,抱迫大義,思自策厲,雖遭百死,不敢擇地,又況親遇危言之世哉!今承百王之敝,人尚文巧,感趨邪路,莫能守正。伏見虎賁中郎將竇憲,椒房之親,典司禁兵,出入省闥,年盛志美,卑謙樂善,此誠其好士交結之方。然諸出入貴戚者,類多瑕釁禁錮之人,尤少守約安貧之節,士大夫無志之徒更相販賣,雲集其門。衆煦飄山,聚蚊成雷,蓋驕佚所從生也。三輔論議者,至雲以貴戚廢錮,當復以貴戚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詖險趣勢之徒,誠不可親近。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敕憲等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慮於無形,令憲永保福祿,君臣交歡,無纖介之隙。

此臣之至所願也。

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諸子或時諫止,輒叱遣之,吏人奏記及便宜者,亦並封上,其無私若此。性質愨,少文采,在位以貞白稱,時人方之前朝貢禹。

然少蘊藉,不修威儀,亦以此見輕。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里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而亦終不用也。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疾,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連以老病上疏乞身。元和三年,賜策罷,以二千石奉終其身,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區。後數年卒,時年八十餘,詔賜祕器、衣衾、錢布。

少子頡嗣,歷桂陽廬江南陽太守,所在見稱。順帝之爲太子廢也,頡爲太中大夫,與太僕來歷等共守闕固爭。帝即位,擢爲將作大匠,卒官。倫曾孫種。

論曰:第五倫峭核爲方,非夫愷悌之士,省其奏議,惇惇歸諸寬厚,將懲苛切之敝使其然乎?昔人以弦韋爲佩,蓋猶此矣。然而君子侈不僣上,儉不逼下,豈尊臨千里而與牧圉等庸乎?詎非矯激,則未可以中和言也。

種字興先,少厲志義,爲吏,冠名州郡。永壽中,以司徒掾清詔使冀州廉察災害,舉奏刺史、二千石以下,所刑免甚衆,棄官奔走者數十人。還,以奉使稱職,拜高密侯相。是時徐、兗二州盜賊羣輩,高密在二州之郊,種乃大儲糧稸,勤厲吏士,賊聞皆憚之,桴鼓不鳴,流民歸者,歲中至數千家。以能換爲衛相。

兗州刺史中常侍單超兄子匡爲濟陰太守,負勢貪放,種欲收舉,未知所使。會聞從事衛羽素抗厲,乃召羽具告之。謂曰:“聞公不畏強禦,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何?”對曰:“願庶幾於一割。”羽出,遂馳至定陶,閉門收匡賓客親吏四十餘人,六七日中,糾發其臧五六千萬。種即奏匡,並以劾超。匡窘迫,遣刺客刺羽,羽覺其奸,乃收系客,具得情狀。州內震慄,朝廷嗟嘆之。

是時太山賊叔孫無忌等暴橫一境,州郡不能討。羽說種曰:“中國安寧,忘戰日久,而太山險阻,寇猾不制。今雖有精兵,難以赴敵,羽請往譬降之。”種敬諾。羽乃往,備說禍福,無忌即帥其黨與三千餘人降。單超積懷忿恨,遂以事陷種,竟坐徙朔方。超外孫董援爲朔方太守,稸怒以待之。初,種爲衛相,以門下孫斌賢,善遇之。及當徙斥,斌具聞超謀,乃謂其友人同縣閭子直及高密甄子然曰:“蓋盜憎其主,從來舊矣。第五使君當投裔土,而單超外屬爲彼郡守

夫危者易僕,可爲寒心。吾今方追使君,庶免其難。若奉使君以還,將以付子。”

二人曰:“子其行矣,是吾心也。”於是斌將俠客晨夜追種,及之於太原,遮險格殺送吏,因下馬與種,斌自步從。一日一夜行四百餘里,遂得脫歸。

種匿於閭、甄氏數年,徐州從事臧旻上書訟之曰:臣聞士有忍死之辱,必有就事之計,故季布屈節於朱家,管仲錯行於召忽。

此二臣可以死而不死者,非愛身於須臾,貪命於苟活,隱其智力,顧其權略,庶幸逢時有所爲耳。卒遭高帝之成業,齊桓之興伯,遺其亡逃之行,赦其射鉤之仇,拔於囚虜之中,信其佐國之謀,勳效傳於百世,君臣載於篇籍。假令二主紀過於纖介,則此二臣同死於犬馬,沉名於溝壑,當何由得申其補過之功,建其奇奧之術乎?伏見故兗州刺史第五種,傑然自建,在鄉曲無苞苴之嫌,步朝堂無擇言之闕,天性疾惡,公方不曲,故論者說清高以種爲上,序直士以種爲首。《春秋》之義,選人所長,棄其所短,錄其小善,除其大過。種所坐以盜賊公負,筋力未就,罪至徵徙,非有大惡。昔虞舜事親,大杖則走。故種逃亡,苟全性命,冀有朱家之路,以顯季布之會,願陛下無遺須臾之恩,令種有持忠入地之恨。

會赦出,卒於家。

鍾離意字子阿,會稽山陰人也。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入言於太守曰:“《春秋》先內後外,《詩》雲‘刑于寡妻,以御於家邦’,明政化之本,由近及遠。今宜先清府內,且闊略遠縣細微之愆。”太守甚賢之,遂任以縣事。建武十四年會稽大疫,死者萬數,意獨身自隱親,經給醫藥,所部多蒙全濟。

孝廉,再遷,闢大司徒霸府。詔部送徒詣河內,時冬寒,徒病不能行。

路過弘農,意輒移屬縣使作徒衣,縣不得已與之,而上書言狀,意亦具以聞。光武得奏,以視霸,曰:“君所使掾何乃仁於用心?誠良吏也!”意遂於道解徒桎梏,恣所欲過,與剋期俱至,無或違者。還,以病免。

後除瑕丘令。吏有檀建者,盜竊縣內,意屏人問狀,建叩頭服罪,不忍加刑,遣令長休。建父聞之,爲建設酒,謂曰:“吾聞無道之君以刃殘人,有道之君以義行誅。子罪,命也。”遂令建進藥而死。二十五年,遷堂邑令。縣人防廣爲父報仇,繫獄,其母病死,廣哭泣不食。意憐傷之,乃聽廣歸家,使得殯斂。丞掾皆爭,意曰:“罪自我歸,義不累下。”遂遣之。廣斂母訖,果還入獄。意密以狀聞,廣竟得以減死論。

顯宗即位,徵爲尚書。時交阯太守張恢,坐臧千金,徵還伏法,以資物簿入大司農,詔班賜羣臣。意得珠璣,悉以委地而不拜賜。帝怪而問其故。對曰:“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曾參回車於勝母之閭,惡其名也。此臧穢之寶,誠不敢拜。”帝嗟嘆曰:“清乎尚書之言!”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意。轉爲尚書僕射。車駕數幸廣成苑,意以爲從禽廢政,常當年陣諫般樂遊田之事,天子即時還宮。永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宮,意詣闕免冤上疏曰;伏見陛下以天時小旱,憂念元元,降避正殿,躬自克責,而比日密雲,遂無大潤,豈政有未得應天心者邪?昔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邪?使人疾邪?宮室榮邪?女謁盛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竊見北宮大作,人失農時,此所謂宮室榮也。自古非苦宮室小狹,但患人不安寧。宜且罷止,以應天心。臣意以匹夫之才,無有行能,久食重祿,擢備近臣,比受厚賜,喜懼相併,不勝愚戇徵營,罪當萬死

帝策詔報曰:“湯引六事,咎在一人。其冠履,勿謝。比上天降旱,密雲數會,朕戚然慚懼,思獲嘉應,故分佈禱請,窺候風雲,北祈明堂,南設雩場。今又敕大匠止作諸宮,減省不急,庶消災譴。”詔因謝公卿百僚,遂應時澍雨焉。

時,詔賜降鬍子縑,尚書案事,誤以十爲百。帝見司農上簿,大怒,召郎,將笞之。意因入叩頭曰:“過誤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爲愆,則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輕,咎皆在臣,臣當先坐。”乃解衣就格。帝意解,使復冠而貰郎。

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爲明,故公卿大臣數被詆譭,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崧走入牀下,帝怒甚,疾言曰:“郎出!郎出!”

崧曰:“天子穆穆,諸侯煌煌。未聞入君自起撞郎。”帝赦之。朝廷莫不悚慄,爭爲嚴切,以避誅責;惟意獨敢諫爭,數封還詔書,臣下過失輒救解之。會連有變異,意覆上疏曰:

伏惟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經術,郊祀天地,畏敬鬼神,憂恤黎元,勞心不怠。

而天氣未和,日月不明,水泉湧溢,寒暑違節者,咎在羣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爲俗。吏殺良人,繼踵不絕。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至於骨肉相殘,毒害彌深,感逆和氣,以致天災。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鹿鳴》之詩必言宴樂者,以人神之心洽,然後天氣和也。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詔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

帝雖不能用,然知其至誠。亦以此故不得久留,出爲魯相。後德陽殿成,百官大會。帝思意言,謂公卿曰:“鍾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意視事五年,以愛利爲化,人多殷富。以久病卒官。遺言上書陳昇平之世,難以急化,宜少寬假。帝感傷其意,下詔嗟嘆,賜錢二十萬。

藥崧者,河內人,天性朴忠。家貧爲郎,常獨直臺上,無被,枕杫,食糟糠。帝每夜入臺,輒見崧,問其故,甚嘉之,自此詔太官尚書以下朝夕餐,給帷被阜袍,及侍史二人。崧官至南陽太守

宋均字叔癢,南陽安衆人也。父伯,建武初爲五官中郎將。均以父任爲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輒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至二十餘,調補辰陽長。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爲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

祖母喪去官,客授潁川

後爲謁者。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將軍劉尚,詔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既至而尚已沒。會伏波將軍馬援至,詔因令均監軍,與諸將俱進,賊拒厄不得前。及馬援卒於師,軍士多溫溼疾病,死者太半。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將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製降之何如?”諸將皆伏地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詔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隨其後。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於是入賊營,散其衆,遣歸本郡,爲置長吏而還。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

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冢。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上蔡令。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均曰:“夫送終逾制,失之輕者。

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竟不肯施行。

九江太守。郡多虎暴,數爲民患,常募設檻阱而猶多傷害。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水,各有所託。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今爲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其務退奸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阱,除削課制。”其後傳言虎相與東遊度江。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輒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浚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衆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爲公嫗,歲歲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爲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於是遂絕。

永平元年,遷東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潁川。而東海吏民思均恩化,爲之作歌,詣闕乞還者數千人。顯宗以其能,七年,徵拜尚書令。每有駁議,多合上旨。均嘗刪剪疑事,帝以爲有奸,大怒,收郎縛格之。諸尚書惶恐,皆叩頭謝罪。均顧厲色曰:“蓋忠臣執義,無有二心。若畏威失正,均雖死,不易志。”

小黃門在傍,入具以聞。帝善其不撓,即令貰郎,遷均司隸校尉。數月,出爲河內太守,政化大行。

均嘗寢病,百姓耆老爲禱請,旦夕問起居,其爲民愛若此。以疾上書乞免,詔除子條爲太子舍人。均自扶輿詣闕謝恩,帝使中黃門慰問,因留養疾。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視其疾,令兩騶扶之。均拜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篤,不復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辭。帝甚傷之,召條扶侍均出,賜錢三十萬。

均性寬和,不喜文法,常以爲吏能弘厚,雖貪污放縱,猶無所害;至於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災害流亡所由而作。及在尚書,恆欲叩頭爭之,以時方嚴切,故遂不敢陳。帝后聞其言而追悲之。建初元年,卒於家。

族子意。

意字伯志。父京,以《大夏尚書教授,至遼東太守。意少傳父業,顯宗時舉孝廉,以召對合旨,擢拜阿陽侯相。建初中,徵爲尚書

肅宗性寬仁,而親親之恩篤,故叔父濟南中山二王每數入朝,特加恩寵,及諸昆弟並留京師,不遣就國。意以爲人臣有節,不宜逾禮過恩,乃上疏諫曰:“陛下至孝烝烝,恩受隆深,以濟南王康、中山王先帝昆弟,特蒙禮寵,聖情戀戀,不忍遠離,比年朝見,久留京師,崇以叔父之尊,同之家人之禮,車入殿門,即席不拜,分甘損膳,賞賜優渥。昔周公懷聖人之德,有致太平之功,然後王曰叔父,加以錫幣。今康、焉幸以支庶享食大國,陛下即位,蠲除前過,還所削黜,衍食他縣,男女少長,並受爵邑,恩寵逾制,禮敬過度。《春秋》之義,諸父昆弟無所不臣,所以尊尊卑卑,強幹弱枝者也。陛下德業隆盛,當爲萬世典法,不宜以私恩損上下之序,失君臣之正。又西平王羨等六王,皆妻子成家,官屬備具,當早就蕃國,爲子孫基阯。而室第相望,久磐京邑,婚姻之盛,過於本朝,僕馬之衆,充塞城郭,驕奢僣擬,寵祿隆過。今諸國之封,並皆豪腴,風氣平調,道路夷近,朝聘有期,行來不難。宜割情不忍,以義斷恩,發遣康、焉各歸蕃國,令羨等速就便時,以塞衆望。”帝納之。

章和二年鮮卑擊破北匈奴,而南單于乘此請兵北伐,因欲還歸舊庭。時竇太后臨朝,議欲從之。意上疏曰:夫戎狄之隔遠中國,幽處北極,界以沙漠,簡賤禮義,無有上下,強者爲雄,弱即屈服。自漢興以來,征伐數矣,其所克獲,曾不補害。光武皇帝躬服金革之難,深昭天地之明,故因其來降,羈縻畜養,邊人得生,勞役休息,於茲四十餘年矣。今鮮卑奉順,斬獲萬數,中國坐享大功,而百姓不知其勞,漢興功烈。於斯爲盛。所以然者,夷虜相攻,無損漢兵者也。臣察鮮卑侵伐匈奴,正是利其抄掠,及歸功聖朝,實由貪得重賞。今若聽南虜還都北庭,則不得不禁制鮮卑鮮卑外失暴掠之願,內無功勞之賞,豺狼貪婪,必爲邊患。今北虜西遁,請求和親,宜因其歸附,以爲外扞,巍巍之業,無以過此。若引兵費賦,以順南虜,則坐失上略,去安即危矣。誠不可許。

會南單于竟不北徙。

司隸校尉。永元初,大將軍竇憲兄弟貴盛,步兵校尉鄧疊、河南尹王調、故蜀郡太守廉範等羣黨,出入憲門,負勢放縱。意隨違舉奏,無所迴避,由是與竇氏有隙。二年,病卒。

孫俱,靈帝時爲司空

寒朗字伯奇魯國薛人也。生三日,遭天下亂,棄之荊刺;數日兵解,母往視,猶尚氣息,遂收養之。及長,好經學,博通書傳,以《尚書教授。舉孝廉

永平中,以謁者侍御史,與三府掾屬共考案楚獄顏忠、王平等,辭連及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

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而二人錯愕不能對。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爲忠、平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乃召朗人,問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朗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四侯無事,何不早奏,獄竟而久系至今邪?”郎對曰:“臣雖考之無事,然恐海內別有發其奸者,故未敢時上。”帝怒罵曰:“吏持兩端,促提下。”左右方引去,朗曰:“願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帝問曰:“誰與共爲章?”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污染人,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囚在事者,鹹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後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下幸甚。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嘆,莫不知其多冤,無敢牾陛下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帝意解,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錄囚徒,理出千餘人。後平、忠死獄中,朗乃自系。

會赦,免官。復舉孝廉

建初中,肅宗大會羣臣,朗前謝恩,詔以朗納忠先帝,拜爲易長。歲餘,遷濟陽令,以母喪去官,百姓追思之。章和元年,上行東巡狩,過濟陽,三老吏人上書陳朗前政治狀。帝至梁,召見朗,詔三府爲闢首,由是闢司徒府。永元中,再遷清河太守,坐法免。

永初三年太尉張禹薦朗爲博士,徵詣公車,會卒,時年八十四。

論曰:左丘明有言:“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齊侯省刑。若鍾離意之就格請過,寒朗之廷爭冤獄,篤矣乎,仁者之情也!夫正直本於忠誠則不詭,本於諫爭則絞切。彼二子之所本得乎天,故言信而志行也。

贊曰:伯魚、子阿,矯急去苛。臨官以潔,匡帝以奢。宋均達政,禁此妖禜。

禽蟲畏德,子民請病。意明尊尊,割恩蕃屏。惵惵楚黎,寒君爲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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