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桓皇帝讳志,肃宗曾孙也。祖父河间孝王开,父蠡吾侯翼,母匽氏。翼卒,帝袭爵为侯。
本初元年,梁太后征帝到夏门亭,将妻以女弟。会质帝崩,太后遂与兄大将军冀定策禁中,闰月庚寅,使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政。
辛巳,谒高庙、光武庙。丙戌,诏曰:“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诏书连下,分明恳恻,而在所玩习,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元元。顷虽颇绳正,犹未惩改。方今淮夷未殓,军师屡出,百姓疲悴,困于征发。庶望群吏,惠我劳民,蠲涤贪秽,以祈休详。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臧吏子孙,不得察举。杜绝邪伪请托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后。”
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为孝崇博园贵人。
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诏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戊午,大赦天下。赐史更劳一岁;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灾害所伤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满者,以实除之。
夏四月庚寅,京师地震。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又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
壬辰,诏州郡不得迫胁驱逐长吏。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弃市论。丙午,诏郡国系囚减死罪一等,勿笞。唯谋反大逆,不用此书。又诏曰:“比起陵茔,弥历时节,力役既广,徒隶尤勤。顷雨泽不沾,密云复散,倘或在兹。其令徒作陵者减刑各六月。”
冬十月,司徒赵戒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前太尉胡广为司空。
十一月,济阴言有五色大鸟见于己氏。戊午,减天下死罪一等,戍边。
清河刘文反,杀国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为天子;事觉伏诛。蒜坐贬为尉氏候,徙桂阳,自杀。前太尉李固、杜乔皆下狱死。陈留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伏诛。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赐河间、勃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白马羌寇广汉属国,杀长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蛮讨破之。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硕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马氏为孝崇园贵人。
五月癸丑,北宫掖廷中德阳殿及左掖门火,车驾移幸南宫。
冬十月,长平陈景自号“黄帝子”,署置官属,又南顿管伯亦称“真人”,并图举兵,悉伏诛。
五月乙亥,诏曰:“盖闻天生蒸民,不能相理,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于下,则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则咎征见乎象。间者,日食毁缺,阳光晦暗,朕祗惧潜思,匪遑启处。传不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并蒙恩泽,流徙者使还故郡,没入者免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务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岁,凡诸妖恶,支亲从坐,及吏民减死徙边者,悉归本郡;唯没入者不从此令。”
六月庚子,诏大将军、三公、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乙卯,震宪陵寝屋。
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诏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赎,各有差。郡国五山崩。
冬十月,太尉赵戒免。司徒袁汤为太尉,大司农河内张歆为司徒。
十一月甲申,诏曰:“朕摄政失中,灾眚连仍,三光不明,阴阳错序。监寐寤叹,疢如疾首。今京师厮舍,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甚违周文掩胔之义。其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给直,人三千,丧主布三匹;若无亲属,可于官壖地葬之,表识姓名,为设祠祭。又徙在作部,疾病致医药,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禀谷如科。州郡检察,务崇恩施,以康我民。”
乙丑,诏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续之福,询谋台辅,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统业,天人协和,万国咸宁。元服已加,将即委付,而四方盗窃,颇有未静,故假延临政,以须安谧。幸赖股肱御侮之助,残丑消荡,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迩洽同。远览‘复子明辟’之义,近慕先姑归授之法,及今令辰,皇帝称制。群公卿士,虔恭尔位,勠力一意,勉同断金。‘展也大成’,则所望矣。”
二月,扶风妖贼裴优自称皇帝,伏诛。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师疾疫,使光禄大夫将医药案行。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二年春正月,西域长史王敬为于窴国所杀。丙辰,京师地震。
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兴。丁酉,济南王广薨,无子,国除。
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诏在所赈给乏绝,安慰居业。
冬十月,太尉袁汤免,太常胡广为太尉。司徒吴雄罢,司空赵戒免;以太仆黄琼为司徒,光禄勋房植为司空。
二月辛丑,初听刺史、二千石行三年丧服。癸卯,京师地震,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诏曰:“比者星辰谬越,坤灵震动,灾异之降,必不空发。敕己修政,庶望有补。其舆服制度有逾侈长饰者,皆宜损省。
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诏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人无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人食。”
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诏曰:“朝政失中,云汉作旱,川灵涌水,蝗螽孽蔓,残我百谷,太阳亏光,饥馑荐臻。其不被害郡县,当为饥馁者储。天下一家,趣不糜烂,则为国宝。其禁郡、国不得卖酒,祠祀裁足。”
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蜀郡李伯诈称宗室,当立为“太初皇帝”,伏诛。
冬十一月甲辰,校猎上林苑,遂至函谷关,赐所过道傍年九十以上钱,各有差。
二月,司隶、冀州饥,人相食。敕州郡赈给贫弱。若王侯吏民有积谷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以助禀贷;其百姓吏民者,以见钱雇直。王侯须新租乃偿。
六月,洛水溢,坏鸿德苑。南阳大水。司空房植免,太常韩縯为司空。
诏太山、琅琊遇贼者,勿收租、赋,复更、算三年。又诏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县钩求收葬;及所唐突压溺物故,七岁以上赐钱,人二千。坏败庐舍,亡失谷食,尤贫者禀,人二斛。”
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安定属国都尉张奂讨除之。
秋七月,鲜卑寇云中。太山贼公孙举等寇青、兖、徐二州,遣中郎将段颎讨,破斩之。
夏四月,九真蛮夷叛,太守皃式讨之,战殁;遣九真都尉魏朗击破之。复屯据日南。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园陵。
秋七月己巳,云阳地裂。甲子,太尉黄琼免,太常胡广为太尉。
十二月,鲜卑寇边,使匈奴中郎将张奂率南单于击破之。
秋七月,初造显阳苑,置丞。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皇后于懿陵。
大将军梁冀谋为乱。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诏司隶校尉张彪将兵围冀第,收大将军印绶,冀与妻皆自杀。卫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骑校尉梁让、越骑校尉梁忠、长大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亲数十人,皆伏诛。太尉胡广坐免。司徒韩縯、司空孙朗下狱。
壬午,立皇后邓氏,追废懿陵为贵人冢。诏曰:“梁冀奸暴,浊乱王室。孝质皇帝聪敏早茂,冀心怀忌畏,私行杀毒。永乐太后亲尊莫二,冀又遏绝,禁还京师,使朕离母子之爱,隔顾复之恩。祸害深大,罪衅日滋。赖宗庙之灵,及中常侍单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尚书令尹勋等激愤建策,内外协同,漏刻之间,桀逆枭夷。斯诚社稷之佑,臣下之力,宜班庆赏,以酬忠勋。其封超等五人为县侯,勋等七人为亭侯。”于是旧故恩私,多受封爵。
大司农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中山祝恬为司徒,大鸿胪梁国盛允为司空。初置秘书监官。
冬十月壬申,行幸长安。乙酉,幸未中宫。甲午,祠高庙。
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壬寅,中常侍单超为车骑将军。
十二月己巳,至自长安,赐长安民粟人十斛,园陵人五斛,行所过县三斛。
烧当等八种羌叛,寇陇右,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罗亭,破之。
闰月,烧何羌叛,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积石,大破之。白马令李云坐直谏,下狱死。
九月,太山、琅邪贼劳丙等复叛,寇掠百姓。遣御史中丞赵某持节督州郡讨之。丁亥,诏无事之官权绝奉,丰年如故。
冬十一月,日南蛮贼率众诣郡降。勒姐羌围允街,段颎击破之。
太山贼叔孙无忌攻杀都尉侯章。十二月,遣中郎将宗资讨破之。
武陵蛮寇江陵,车骑将军冯绲讨,皆降散。荆州刺史度尚讨长沙蛮,平之。
四年春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大疫。
夏四月,太常刘矩为太尉。甲寅,封河间王开子博为任城王。
五月辛酉,有星孛于心。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己卯,京师雨雹。六月,京兆、扶风及凉州地震。庚子,岱山及博尤来山并穨裂。己酉,大赦天下。
犍为属国夷寇钞百姓,益州刺史山昱击破之。零吾羌与先零诸种并叛,寇三辅。
秋七月,京师雩。减公卿以下奉,貣王侯半租。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冬十月,天竺国来献。南阳黄武与襄城惠得、昆阳乐季訞言相署,皆伏诛。
先零沈氐羌与诸种羌寇并、凉二州,十一月,中郎将皇甫规击破之。
夏四月,长沙贼起,寇桂阳、苍梧。惊马逸象突入宫殿。乙丑,恭陵东阙火。
五月,康陵园寝火。长沙、零陵贼起,攻桂阳、苍梧、南海、交阯,遣御史中丞盛修督州郡讨之,不克。乙亥,京师地震。诏公、卿各上封事。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
八月庚子,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公卿以下给冬衣之半。
艾县贼焚烧长沙郡县,寇益阳,杀令。又零陵蛮亦叛,寇长沙。己卯,罢琅邪都尉官。
冬十月,武陵蛮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肃坐奔北弃市;辛丑,以太常冯绲为车骑将军,讨之。假公卿以下奉。又换王侯租以助军粮,出濯龙中藏钱还之。
京兆虎牙都尉宗谦坐臧,下狱死。滇那羌寇武威、张掖、酒泉。太尉刘矩免,太常杨秉为太尉。
武陵蛮复叛,太守陈奉与战,大破降之。陇西太守孙羌讨滇那羌,破之。
野王山上有死龙。荆州刺史度尚击零陵、桂阳盗贼及蛮夷,大破平之。
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园庙,赐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云梦,临汉水;还,幸新野,祠湖阳、新野公主、鲁哀王、寿张敬侯庙。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县,祠老子。勃海王悝谋反,降为癭陶王。
癸亥,皇后邓氏废。河南尹邓万世、虎贲中郎将邓会下狱死。
桂阳胡兰、朱盖等复反,攻没郡县,转寇零陵,零陵太守陈球拒之;遣中郎将度尚、长沙太守抗徐等击兰、盖,大破斩之。苍梧太守张叙为贼所执,又桂阳太守任胤背敌畏懦,皆弃市。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刘茂为司空。辛巳,立贵人窦氏为皇后。
勃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铁券,相署置,皆伏诛。
十一月壬子,德阳殿西閤、黄门北寺火,延及广义、神虎门,烧杀人。
九年春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至孝。
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
己酉,诏曰:“比岁不登,民多饥穷,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盗贼征发,南州尤甚。灾异日食,谴告累至。政乱在予,仍获咎征。其令大司农绝今岁调度征求,及前年所调未毕者,勿复收责。其灾旱盗贼之郡,勿收租,馀郡悉半入。”
司隶、豫州饥死者什四五,至有灭户者,遣三府掾赈禀之。
秋七月,沈氐羌寇武威、张掖。诏举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南阳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刘质,并以谮弃市。司空刘茂免。大秦国王遣使奉献。
光禄勋汝南宣酆为司空。南匈奴、乌桓率众诣张奂降。司隶校尉李膺等二百余人受诬为党人,并坐下狱,书名王府。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辅,中郎将张奂破平之。当煎羌寇武威,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鸾鸟,大破之。西羌悉平。
庐江贼起,寇郡界。壬子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丙寅,阜陵王统薨。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诏州郡赐溺死者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为收敛;其亡失谷食,禀人三斛。
十二月壬申,复癭陶王悝为勃海王。丁丑,帝崩于德阳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临朝。
论曰:前史称桓帝好音乐,善琴笙。饰芳林而考濯龙之宫,设华盖以祠浮图、老子,斯将所谓“听于神”乎!及诛梁冀,奋威怒,天下犹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自非忠贤力争,屡折奸锋,虽愿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
赞曰:桓自宗支,越跻天禄。政移五幸,刑淫三狱。倾宫虽积,皇身靡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