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和皇帝諱肇,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爲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後養帝以爲己子。建初七年,立爲皇太子。
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三月丁酉,改淮陽爲陳國,楚郡爲彭城國,西平並汝南郡,六安復爲廬江郡。
遺詔徙西平王羨爲陳王,六安王恭爲彭城王。癸卯,葬孝章皇帝於敬陵。庚戌,皇太后詔曰:先帝以明聖,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併爲蕃屏,內有公卿大夫統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然守文之際,必有內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備,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謙讓,節不可奪。今供養兩宮,宿衛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復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海內歸仁,爲羣賢首,先帝褒表,欲以崇化。今彪聰明康強,可謂老成黃耇矣。其以彪爲太傅,賜爵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朕庶幾得專心內位。於戲!羣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元元,綏以中和,稱朕意焉。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
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隆。《周頌》曰:‘於穆清廟,肅雍顯相。’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制曰:“可。”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鐵之利,以奉師旅之費。
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末年,復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入稅縣官如故事。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佔丞、尉,以比秩爲真。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度遼將軍鄧鴻出稒陽塞,南單于出滿夷谷,與北匈奴戰於稽落山,大破之,追至私渠比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奉奏貢獻。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爲害久遠。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醜虜破碎,遂掃厥庭,役不再籍,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爲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爲車騎將軍。
冬十月,令郡國弛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裏。庚子,阜陵王延薨。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己亥,復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爲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爲河間國。丙辰,封皇弟壽爲濟北王,開爲河間王,淑爲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昞子側爲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己未,遣副校尉閻磐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爲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爲北海王。
車師前后王並遣子入侍。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出雞鹿塞,擊北匈奴於河雲北,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將、大夫、郎吏、從官帛。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國中都官繫囚死罪贖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圍北單于於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爲長公主。辛丑,阜陵王種薨。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西域諸國,納質內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寤寐嘆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爲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壠,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爲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十二月,復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庚辰,至自長安,減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爲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竇憲潛圖弒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衛尉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癸丑,大司農尹睦爲太尉,錄尚書事。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谷各有差。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爲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稿;有不滿者,以實除之。”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臺,望雲物。大赦天下。戊子,千乘王伉薨。辛卯,封皇帝萬歲爲廣宗王。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稅。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
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鬵爲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核,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甲寅,太傅鄧彪薨。戊午,隴西地震。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爲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佈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今新蒙赦令,且復申敕,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爲憂,督察不以發覺爲負,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開倉賑稟三十餘郡。
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中朗將任尚討滅之。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爲太尉。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己卯,司徒丁鴻薨。
許陽侯馬光自殺。丁未,司空劉方爲司徒,太常張奮爲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復一歲田租、更賦。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兇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嘆,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爲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
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復破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御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謫見於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貴人陰氏爲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甲子,詔賑貸幷州四郡貧民。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爲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車師后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憂釁。
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矜孤弱,思惟致災興蝗之咎。”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癸巳,濟南王康薨。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后王,斬之。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爲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稿;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採,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徵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爲皇太后。
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僕韓棱爲司空。己丑,復置若廬獄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廢慢懈弛,不以爲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以爲煩擾,將顯行其罰。”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採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裏。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逾僣,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採,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宿雪,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爲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勢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貨行於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復令災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廖。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閏月,賑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谷。戊辰,秭歸山崩。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
二月,任城王尚薨。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穀食。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荊州雨水。
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爲害,餘雖頗登,而多不均浹,深惟四民農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今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稿;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丙辰,詔曰:“幽、並、涼州戶口率少,邊役衆劇,束脩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爲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戊辰,司徒呂蓋罷。
十二月丁丑,光祿勳魯恭爲司徒。辛卯,巫蠻叛,寇南郡。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谷,各有差。
秋七月甲寅,詔復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稿二歲。壬子,常山王側薨。
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稿;其不滿者,以實除之。”辛卯,立貴人鄧氏爲皇后。丁酉,司空巢堪罷。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
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
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
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爲僱犁牛直。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沾,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爲司徒。辛巳,詔今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稿;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芻稿,皆勿收責。
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
冬十二月辛未,帝崩於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爲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災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受獻。”由是遂省焉。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闢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孝殤皇帝諱隆,和帝少子也。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誕育百餘日。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爲太傅。司徒徐防爲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封皇兄勝爲平原王。癸卯,當祿勳梁鮪爲司徒。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於慎陵,尊廟曰穆宗。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
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沒。
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衝,承統鴻業,朕且權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不知所濟。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後。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其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爲平民。”壬辰,河東垣山崩。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爲司空。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暖氣不效,將有厥咎。寤寐憂惶,未知所由。昔夏後惡衣服,菲飲食,孔子曰‘吾無間然’。今新遭大憂,且歲節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焉。其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
丁卯,詔司徒、大司農、長樂少府曰:“朕以無德,佐助統政,夙夜經營,懼失厥衷。思惟治道,由近及遠,先內後外。自建武之初以至於今,八十餘年,宮人歲增,房御彌廣。又宗室坐事沒入者,猶託名公族,甚可愍焉。今悉免遣,及掖庭宮人,皆爲庶民,以抒幽隔鬱滯之情。諸官府、郡國、王侯家奴婢姓劉及疲癃羸老,皆上其名,務令實悉。”
秋七月庚寅,敕司隸校尉、部刺史曰:“夫天降災戾,應政而至。間者郡國或有水災,妨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災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奸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於天,不愧於人’。假貸之恩,不可數恃,自今以後,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核所傷害,爲除田租,芻稿。”
贊曰:“孝和沈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強慝。抑沒祥符,登顯時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