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庖犧氏之王天下,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象於天,謂日月星辰。觀法於地,謂水土州分。形成於下,象見於上。故曰天者北辰星,合元垂耀建帝形,運機授度張百精。三階九列,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鬥、衡、太微、攝提之屬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佈列,下應十二子。天地設位,星辰之象備矣。
至於書契之興,五帝是作。軒轅始受《河圖鬥苞授》,規日月星辰之象,故星官之書自黃帝始。至高陽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時,羲仲、和仲,夏有昆吾,湯則巫咸,周之史佚、萇弘,宋之子韋,楚之唐蔑,魯之梓慎,鄭之裨竈,魏石申夫,齊國甘公,皆掌天文之官。仰佔俯視,以佐時政;步變擿微,通洞密至;採禍福之原,睹成敗之勢。秦燔《詩》、《書》,以愚百姓,六經典籍,殘爲灰炭,星官之書,全而不毀。故《秦史》書始皇之時,彗孛大角,大角以亡,有大星與小星斗於宮中,是其廢亡之徵。至漢興,景、武之際,司馬談,談子遷,以世黎氏之後,爲太史令,遷著《史記》,作《天官書》。成帝時,中壘校尉劉向,廣《洪範》災條作五紀皇極之論,以參往行之事。孝明帝使班固敘《漢書》,而馬續述《天文志》。今紹《漢書》作《天文志》,起王莽居攝元年,迄孝獻帝建安二十五年,二百一十五載。言其時星辰之變,表象之應,以顯天戒,明王事焉。
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於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爲亂兵,其所以孛德。孛德者,亂之象,不明之表。又參然孛焉,兵之類也,故名之曰孛。孛之爲言,猶有所傷害,有所妨蔽。或謂之彗星,所以除穢而布新也。
後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會下江、新市賊張卬、王常及更始之兵亦至,俱攻破南陽,斬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樑丘賜等,殺其士衆數萬人。更始爲天子,都雒陽,西入長安,敗死。光武興於河北,復都雒陽,居周地,除穢布新之象。
軍出關東,牽從羣象虎狼猛獸,放之道路,以示富強,用怖山東。至昆陽山,作營百餘,圍城數重,或爲衝車以撞城,爲雲車高十丈以瞰城中,弩矢雨集,城中負戶而汲。求降不聽,請出不得。二公之兵自以必克,不恤軍事,不協計慮。莽有覆敗之變見焉。晝有云氣如壞山,墮軍上,軍人皆厭,所謂營頭之星也。佔曰:“營頭之所墮,其下覆軍,流血三千里。”是時,光武將兵數千人赴救昆陽,奔擊二公兵,併力猋發,號呼聲動天地,虎豹驚怖敗振。會天大風,飛屋瓦,雨如注水。二公兵亂敗,自相賊,就死者數萬人。競赴滍水,死者委積,滍水爲之不流。殺司徒王尋。軍皆散走歸本郡。王邑還長安,莽敗,俱誅死。營頭之變,覆軍流血之應也。
四年秋,太白在太微中,燭地如月光。太白爲兵,太微爲天廷。太白贏而北入太微,是大兵將入天子廷也。是時莽遣二公之兵至昆陽,已爲光武所破。莽又拜九人爲將軍,皆以虎爲號。九虎將軍至華陰,皆爲漢將鄧曄、李松所破。進攻京師,倉將軍韓臣至長門。十月戊申,漢兵自宣平城門入。二日己酉,城中少年朱弟、張魚等數千人起兵攻莽,燒作室門,斧敬法闥。商人杜吳殺莽漸臺之上,校尉公賓就斬莽首。大兵蹈藉宮廷之中。仍以更始入長安,赤眉賊立劉盆子爲天子,皆以大兵入宮廷,是其應也。
十年三月癸卯,流星如月,從太微出,入北斗魏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餘枚,滅則有聲如雷,食頃止。流星爲貴使,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太微天子廷,北斗魁主殺。星從太微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將出,有所伐殺。
吳漢又擊述大司馬謝豐,斬首五千餘級。臧宮破涪,殺述弟大司空恢。十一月丁丑,漢護軍將軍高午刺述洞胸,其夜死。明日,漢入屠蜀城,誅述大將公孫晃、延岑等,所殺數萬人,夷滅述妻宗族萬餘人以上。是大將出伐殺之應也。其小星射者,及如遺火分爲十餘,皆小將隨從之象。有聲如雷隱隱者,兵將怒之徵也。
匈奴助芳侵邊,漢遣將軍馬武、騎都尉劉納、閻興軍下曲陽、臨平、呼沱,以備胡。匈奴入河東,中國未安,米穀荒貴,民或流散。後三年,吳漢、馬武又徙雁門、代郡、上谷、關西縣吏民六萬餘口,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以避胡寇。是小民流移之應。
十五年正月丁未,彗星見昴,稍西北行,入營室,犯離宮,三月乙未,至東壁滅,見四十九日。彗星爲兵入除穢,昴爲邊兵,彗星出之爲有兵至。十一月,定襄都尉陰承反,太守隨誅之。盧芳從匈奴入居高柳,至十六年十月降,上璽綬。
三十年閏月甲午,水在東井二十度,生白氣,東南指,炎長五尺,爲彗,東北行,至紫宮西藩止,五月甲子不見,凡見三十一日。水常以夏至放於東井,閏月在四月,尚未當見而見,是贏而進也。東井爲水衡,水出之爲大水。是歲五月及明年,郡國大水,壞城郭,傷禾稼,殺人民。白氣爲喪,有炎作彗,彗所以除穢。紫宮,天子之宮,彗加其藩,除宮之象。後三年,光武帝崩。
三十一年七月戊午,火在輿鬼一度,入鬼中,出屍星南半度,十月己亥,犯軒轅大星。又七星間有客星,炎二尺所,西南行,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輿鬼東北六尺所滅,凡見百一十三日。熒惑爲兇衰,輿鬼屍星主死亡,熒惑入之爲大喪。軒轅爲後宮。七星,周地。客星居之爲死喪。其後二年,光武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