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皇帝諱保,安帝之子也。母李氏,爲閻皇后所害。永寧元年,立爲皇太子。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中常侍樊豐譖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殺之,太子數爲嘆息。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構陷太子,太子坐廢爲濟陰王。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羣僚莫不哀之。及北鄉侯薨,車騎將軍閻顯及江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后,祕不發喪,而更徵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王於德陽殿西鐘下,即皇帝位,年十一。近臣尚書以下,從輦到南宮,登雲臺,召百官。尚書令劉光等奏言:“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棄天下。陛下正統,當奉宗廟,而奸臣交構,遂令陛下龍潛蕃國,羣僚遠近莫不失望。天命有常,北鄉不永。漢德盛明,福祚孔章。近臣建策,左右扶翼,內外同心,稽合神明。陛下踐祚,奉遵鴻緒,爲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厭民望。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別具奏。”制曰:“可。”
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郭鎮與交鋒刃,遂斬顯弟衛尉景。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乃幸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並下獄誅。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
壬申,謁高廟。癸酉,謁光武廟。乙亥,詔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褒斜路。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司空劉授免。賜公卿以下錢、谷各有差。
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爲司空。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登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爲濟陰王詔書。奏可。
辛亥,詔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尚書令以下從輦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棄鴻烈。奸慝緣間,人庶怨讟,上乾和氣,疫癘爲災。朕奉承大業,未能寧濟。蓋至理之本,稽弘德惠,盪滌宿惡,與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賜男子爵,人二級,爲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佔者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宗室以罪絕,皆復屬籍。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司徒李郃免。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丙戌,太常桓焉爲太傅;大鴻臚朱寵爲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九江朱倀爲司徒。賜百官隨輦宿衛及拜除者布各有差。
夏五月丁丑,詔幽、並、涼州刺史,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年老劣弱不任軍事者,上名。嚴敕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後,簡習戎馬。
冬十月辛巳,詔減死罪以下徙邊;其亡命贖,各有差。丁亥,司空陶敦免。
鮮卑犯邊。庚寅,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郡增置步兵,死屯塞下。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壬寅,廷尉張皓爲司空。
甲辰,詔以疫癘水潦,令人半輸今年田租;傷害什四以上,勿收責;不滿者,以實除之。
二月,鮮卑寇遼東、玄菟。甲辰,詔稟貸荊、豫、兗、冀四州流冗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致醫藥。
夏六月乙酉,追尊諡皇妣李氏爲恭愍皇后,葬於恭北陵。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太守張朗討焉耆、尉犁、危須三國,破之;並遣子貢獻。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罷。庚子,太常劉光爲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許敬爲司徒。辛丑,下邳王成薨。
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甲午,詔實核傷害者,賜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被害,郡縣爲收斂。乙未,詔勿收漢陽今年田租、田賦。
夏四月癸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內、魏郡、陳留、東郡,稟貸貧人。
六月,旱。遣使者錄囚徒,理輕系。甲寅,濟南王顯薨。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帝縞素避正殿。辛亥,使太常王龔持節告祠茂陵。
四年春正月丙寅,詔曰:“朕託王公之上,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庶獄彌繁,憂悴永嘆,疢如疾首。《詩》雲:‘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三朝之會,朔旦立春,嘉與海內洗心自新。其赦天下。從甲寅赦令已來複秩屬籍,三年正月已來還贖。其閻顯、江京等知識婚姻禁錮,一原除之。務崇寬和,敬順時令,遵典去苛,以稱朕意。”
丙子,帝加元服。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賜男子爵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爲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
二月戊戌,詔以民入山鑿石,發泄藏氣,敕有司檢察所當禁絕,如建武、永平故事。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御。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五州雨水。秋八月庚子,遣使實核死亡,收斂稟賜。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九月,復安定、北地、上郡歸舊土。癸酉,大鴻臚龐參爲太尉,錄尚書事。
五年春正月,疏勒王遣侍子,及大宛、莎車王皆奉使貢獻。
夏四月,京師旱。辛巳,詔郡國貧人被災者,勿收責今年過更。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冬十月丙辰,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皆減罪一等,詣北地、上郡、安定戍。
乙亥,定遠侯班始坐殺其妻陰城公主,腰斬,同產皆棄市。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丁酉,于闐王遣侍子貢獻。
冬十一月辛亥,詔曰:“連年災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實傷,贍恤窮匱,而百姓猶有棄業,流亡不絕。疑郡縣用心怠惰,恩澤不宣。《易》美‘損上益下’,《書》稱‘安民則惠’。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芻稿。”
十二月,日南徼外葉調國、撣國遣使貢獻。壬申,客星出牽牛。
陽嘉元年春正月乙巳,立皇后梁氏。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著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二月,海賊曾旌等寇會稽,殺句章、鄞、鄮三縣長,攻會稽東部都尉。詔緣海縣各屯兵戍。丁巳,皇后謁高廟、光武廟,詔稟甘陵貧人,大小口各有差。
京師旱。庚申,敕郡國二千石各禱名山嶽瀆,遣大夫、謁者詣嵩高、首陽山,並祠河、洛,請雨。戊辰,雩。
以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贍,詔案行稟貸,勸農功,賑乏絕。甲戌,詔曰:“政失厥和,陰陽隔並,冬鮮宿雪,春無澍雨。分禱祈請,靡神不萗。深恐在所慢違‘如在’之義,今遣侍中王輔等,持節分詣岱山、東海、滎陽、河、洛,盡心祈焉。”
三月,楊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庚寅,帝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改元陽嘉。詔宗室絕屬籍者,一切復籍;稟冀州尤貧民,勿收今年更、租、口賦。
秋七月,史官始作候風地動銅儀。丙辰,以太學新成,試明經下第者補弟子,增甲、乙科員各十人。除郡國耆儒九十人補郎、舍人。
九月,詔郡國中都官繫囚皆減死一等,亡命者贖,各有差。
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陰狼殺女子九十七人,詔賜狼所殺者錢,人三千。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十二月丁未,東平王敞薨。庚戌,復置玄菟郡屯田六部。
閏月丁亥,令諸以詔除爲郎,年四十以上課試如孝廉科者,得參廉選,歲舉一人。戊子,客星出天苑。辛卯,詔曰:“間者以來,吏政不勤,故滅咎屢臻,盜賊多有。退省所由,皆以選舉不實,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
《書》歌股肱,《詩》刺三事。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其簡序先後,精核高下,歲月之次,文武之宜,務存厥衷。”庚子,恭陵百丈廡災。
三月,使匈奴中郎將王稠率左骨都侯等擊鮮卑,破之。辛酉,除京師耆儒年六十以上四十八人補郎、舍人及諸王國郎。
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坤,協序陰陽,災眚屢見,咎徵仍臻。地動之異,發自京師,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羣公卿士將何以匡輔不逮,奉答戒異?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諱。”
冬十月庚午,行禮辟雍,奏應鐘,始復黃鐘,作樂器隨月律。
三年春二月己丑,詔以久旱,京師諸獄無輕重皆且勿考竟,須得澍雨。
夏四月丙寅,車師後部司馬率後部王加特奴等掩擊匈奴,大破之,獲其季母。
五月戊戌,制詔曰:“昔我太宗,丕顯之德,假於上下,儉以恤民,政致康乂。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譴怒,大變仍見。春夏連旱,寇賊彌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嘉與海內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謀反大逆諸犯不當得赦者,皆赦除之。賜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加賜帛,人二匹,絮三斤。”
秋七月庚戌,鍾羌寇隴西、漢陽。冬十月,護羌校尉馬續擊破之。
十一月壬寅,司徒劉崎、司空孔扶免。乙巳,大司農南郡黃尚爲司徒,光祿勳河東王卓爲司空。丙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驅略人畜。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戊寅,執金吾梁商爲大將軍,前太尉龐參爲太尉。
冬十月,烏桓寇雲中。十一月,圍度遼將軍耿曄於蘭池,發諸郡兵救之,烏桓退走。
乙卯,詔曰:“朕秉政不明,災眚屢臻。典籍所忌,震食爲重。今日變方遠,地搖京師,咎徵不虛,必有所應。羣公百僚其各上封事,指陳得失,靡有所諱。”
三月辛亥,北海王翼薨。乙卯,司空王卓薨。丁丑,光祿勳馮翊郭虔爲司空。
冬十月甲申,行幸長安,所過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賜粟,人五斛。
庚子,幸未央宮,會三輔郡守、都尉及官屬,勞賜作樂。
十一月丙午,祠高廟。丁未,遂有事十一陵。丁卯,京師地震。
三年春二月乙亥,京師及金城、隴西地震,二郡山岸崩,地陷。戊子,太白犯熒惑。
夏四月,九江賊蔡伯流寇郡界,及廣陵,殺江都長。戊戌,遣光祿大夫案行金城、隴西,賜壓死者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爲收斂之。除今年田租,尤甚者勿收口賦。
閏月,蔡伯流等率衆詣徐州刺史應志降。己酉,京師地震。
九真太守祝良、交阯刺史張喬慰誘日南叛蠻,降之,嶺外平。
九月己酉,光祿勳長沙劉壽爲司徒。丙戌,令大將軍、三公各舉故刺史、二千石及見令、長、郎、謁者、四府掾屬剛毅武猛有謀謨任將帥者各二人,特進、卿、校尉各一人。
冬十月,燒當羌寇金城,護羌校尉馬賢擊破之,羌遂相招而叛。
四年春正月庚辰,中常侍張逵、蘧政、楊定等有罪誅,連及弘農太守張鳳、安平相楊晧,下獄死。
夏四月癸卯,護羌校尉馬賢討燒當羌,大破之。戊午,大赦天下。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
秋八月,太原郡旱,民庶流冗。癸丑,遣光祿大夫案行稟貸,除更賦。
冬十月戊午,校獵上林苑,歷函谷關而還。十一月丙寅,幸廣成苑。
五月,度遼將軍馬續討吾斯、車紐,破之,使匈奴中郎將陳龜迫殺南單于。
目凍羌寇三輔,殺令長。丁丑,令死罪以下及亡命贖,各有差。
九月,令扶風、漢陽築隴道塢三百所,置屯兵。辛未,太尉王龔罷。
且凍羌寇武都,燒隴關。壬午,太常桓焉爲太尉。丁亥,徙西河郡居離石,上郡居夏陽,朔方居五原。
句龍吾斯等東引烏桓,西收羌胡,寇上郡,立車紐爲單于。冬十一月辛巳,遣使匈奴中郎將張耽擊破之,車紐降。
六年春正月丙子,徵西將軍馬賢與且凍羌戰於射姑山,賢軍敗沒,安定太守郭璜下獄死。
三月,武威太守趙衝討鞏唐羌,破之。庚子,司空郭虔免。乙巳,河間王政薨。丙午,太僕趙戒爲司空。
使匈奴中郎將張耽大破烏桓、羌胡於天山。恐唐羌寇北地。
八月丙辰,大將軍梁商薨;壬戌,河南尹梁冀爲大將軍。
十一月庚子,以執金吾張喬行車騎將軍事,將兵屯三輔。
漢安元年春正月癸巳,宗祀明堂,大赦天下,改元漢安。
二月丙辰,詔大將軍、公、卿舉賢良方正、能探賾索隱者各一人。
八月,南匈奴左部大人句龍吾斯與薁鞬臺耆等反叛。丁卯,遣侍中杜喬,光祿大夫周舉,守光祿大夫郭遵、馮羨、欒巴、張綱、周栩、劉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風化,舉實臧否。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劉壽免。甲戌,行車騎將軍張喬罷。
十一月壬午,司隸校尉趙峻爲太尉,大司農胡廣爲司徒。癸卯,詔大將軍、三公選武猛試用有效驗任爲將校者各一人。
夏四月庚戌,護羌校尉趙衝與漢陽太守張貢擊燒何羌於參,破之。
六月乙丑,熒惑犯鎮星。丙寅,立南匈奴守義王兜樓儲爲南單于。
冬十月辛丑,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殊死以下出縑贖,各有差;其不能入贖者,遣詣臨羌縣居作二歲。甲辰,減百官奉。丙午,禁沽酒,又貸王、侯國租一歲。
建康元年正月辛丑,詔曰:“隴西、漢陽、張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來,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殺害民庶。夷狄叛逆,賦役重數,內外怨曠,惟咎嘆息。其遣光祿大夫案行,宣暢恩澤,惠此下民,勿爲煩擾。”
領護羌校尉衛琚追討叛羌,破之。南郡、江夏盜賊寇掠城邑,州郡討平之。
夏四月,使匈奴中郎將馬寔擊南匈奴左部,破之,於是胡羌、烏桓悉詣寔降。
辛巳,立皇子炳爲皇太子,改年建康,大赦天下。賜人爵各有差。
八月,楊、徐盜賊範容、周生等寇掠城邑,遣御史中丞馮赦督州郡兵討之。
庚午,帝崩於玉堂前殿,時年三十。遺詔無起寢廟,斂以故服,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論曰:古之人君,離幽放而反國祚者有矣,莫不矯鑑前違,審識情僞,無忘在外之憂,故能中興其業。觀夫順朝之政,殆不然乎?何其效僻之多與?
建康元年立爲皇太子,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歲。尊皇后曰皇太后。
太后臨朝。丁丑,以太尉趙峻爲太傅;大司農李固爲太尉,參錄尚書事。
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於憲陵,廟曰敬宗。是日,京師及太原、雁門地震,三郡水湧土裂。庚戌,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百僚皆上封事。己未,九江太守丘騰有罪,下獄死。
楊州刺史尹耀、九江太守鄧顯討賊範容等於歷陽,軍敗,耀、顯爲賊所歿。
冬十月,日南蠻夷攻燒城邑,交阯刺史夏方招誘降之。壬申,常山王儀薨。
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馬勉等稱“無上將軍”,攻燒城邑。己酉,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徙邊;謀反大逆,不用此令。
是歲,羣盜發憲陵。護羌校尉趙衝追擊叛羌於鸇陰河,戰役。
永憙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三歲。清河王蒜徵至京師。
孝質皇帝諱纘,肅宗玄孫。曾祖父千乘貞王伉,祖父樂安夷王寵,父勃海孝王鴻,母陳夫人。衝帝不豫,大將軍梁冀徵帝到洛陽都亭。及衝帝崩,皇太后與冀定策禁中,丙辰,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丁巳,封爲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年八歲。
廣陵賊張嬰等復反,攻殺堂邑、江都長。九江賊徐鳳等攻殺曲陽、東城長。
二月,豫章太守虞續坐贓,下獄死。乙酉,大赦天下。賜人爵及粟、帛各有差。還王侯所削戶、邑。
三月,九江賊馬勉稱“黃帝”。九江都尉滕撫討馬勉、範容、周生,大破斬之。
五月甲午,詔曰:“朕以不德,託母天下,佈政不明,每失厥中。自春涉夏,大旱炎赫,憂心京京,故得禱祈明祀,冀蒙潤澤。前雖得雨,而宿麥頗傷;比日陰雲,還復開霽。寤寐永嘆,重懷慘結。將二千石、令、長不崇寬和。暴刻之爲乎?其令中都官繫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須立秋。郡國有名山大澤能興雲雨者,二千石長吏各潔齊請禱,謁誠盡禮。又兵役連年,死亡流離,或支骸不斂,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賴其德。今遣使者案行,若無家屬及貧無資者,隨宜賜卹,以慰孤魂。”
丙辰,詔曰:“孝殤皇帝雖不永休祚,而即位逾年,君臣禮成。孝安皇帝承襲統業,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先後相逾,失其次序,非所以奉宗廟之重,垂無窮之制。昔定公追正順祀,《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憲陵次恭陵,以序親秩,爲萬世法。”
冬十一月己丑,南陽太守韓昭坐贓下獄死。丙午,中郎將滕撫擊廣陵賊張嬰,破之。丁未,中郎將趙序坐事棄市。
歷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江太守楊岑,滕撫率諸將擊孟等,大破斬之。
本初元年春正月丙申,詔曰:“昔堯命四子,以欽天道,《鴻範》九疇,休咎有象。夫瑞以和降,異因逆感,禁微應大,前聖所重。頃者,州郡輕慢憲防,競逞殘暴,造設科條,陷入無罪。或以喜怒驅逐長吏,恩阿所私,罰枉仇隙,至令守闕訴訟,前後不絕。送故迎新,人離其害,怨氣傷和,以致災眚。《書》雲:‘明德慎罰。’方春東作,育微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以崇在寬。”
二月庚辰,詔曰:“九江、廣陵二郡數離寇害,殘夷最甚。生者失其資業。
死者委屍原野。昔之爲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爲之,況我元元,嬰此困毒。方春戒節,賑濟乏厄,掩骼埋胔之時。其調比郡見谷,出稟窮弱,收葬枯骸,務加埋恤,以稱朕意。”
夏四月庚辰,令郡國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上詣太學。自大將軍至六百石,皆遣子受業,歲滿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當以次賞進。
海水溢。戊申,使謁者案行,收葬樂安、北海人爲水所漂沒死者,又稟給貧羸。庚戌,太白犯熒惑。
閏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九歲。丁亥,太尉李固免。戊子,司徒胡廣爲太尉,司空趙戒爲司徒,與梁冀參錄尚書事。太僕袁湯爲司空。
贊曰:孝順初立,時髦允集。匪砥匪革,終滄嬖習。保阿傳土,後家世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