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地剖判,日月运行,刚柔相摩,寒暑交谢,分之以气序,纪之以星辰,弦望有盈缺,明晦有修短。古先哲王则之成化,迎日推策,各有司存,以天下之至王,尽生民之能事,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及卯金受命,年历屡改,当涂启运,日官变业,分路扬镳,异门驰骛,回互靡定,交错不等。岂是人情浅深,苟相违异?盖亦天道盈缩,欲止不能。
正光之历既行于世,发元壬子,置差令朔。测影清台,悬炭之期或爽;候气重室,布灰之应少差。伏惟陛下当璧膺符,大横协兆,乘机虎变,抚运龙飞,苞括九隅,牢笼万宇,四海来王,百灵受职。大丞相、勃海王降神挺生,固天纵德,负图作宰,知机成务,拨乱反正,决江疏河,效显勤王,勋彰济世。功成治定,礼乐惟新,以履端归余,术数未尽,乃命兼散骑常侍执读臣李业兴,大丞相府东合祭酒、夷安县开国公臣王春,大丞相府户曹参军臣和贵兴等,委其刊正。但回舍有疾徐,推步有疏密,不可以一方知,难得以一途揆。大丞相主簿臣孙搴,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臣晔,前给事黄门侍郎臣季景,勃海王世子开府咨议参军事、定州大中正臣崔暹,业兴息国子学生、屯留县开国子臣子述等,并令参豫,定其是非。
臣等职司其忧,犹恐未尽。窃以蒙戎为饰,必藉众腋之华;轮奂成宇,宁止一枝之用。必集名胜,更共修理。左光禄大夫臣卢道约,大司农卿、彭城侯臣李谐,左光禄大夫、东雍州大中正臣裴献伯,散骑常侍、西兖州大中正臣温子升,太尉府长史臣陆操,尚书右丞、城阳县开国子臣卢元明,中书侍郎臣李同轨,前中书侍郎臣邢子明,中书侍郎臣宇文忠之,前司空府长史、建康伯臣元仲悛,大丞相法曹参军臣杜弼,尚书左中兵郎中、定阳伯臣李溥济,尚书起部郎中臣辛术,尚书祠部郎中臣元长和,前青州骠骑府司马、安定子臣胡世荣,太史令、卢乡县开国男臣赵洪庆,太史令臣胡法通,应诏左右臣张喆,员外司马督臣曹魏祖,太史丞郭庆,太史博士臣胡仲和等,或器标民誉,或术兼世业,并能显微阐幽,表同录异,详考古今,共成此历。甲为日始,子实天正,命历置元,宜从此起。运属兴和,以年号为目,岂独太初表于汉代,景初冠于魏历而已。谨以封呈,乞付有司,依术施用。
诏以新历示齐献武王田曹参军信都芳,芳关通历术,驳业兴曰:「今年十二月二十日,新历岁星在营室十三度,顺,疾;天上岁星在营室十一度。今月二十日,新历镇星在角十一度,留;天上镇星在亢四度,留。今月二十日,新历太白在斗二十五度,晨见,逆行;天上太白在斗二十一度,逆行。便为差殊。」
岁星行天,伺候以来八九余年,恒不及二度。今新历加二度。至于夕伏晨见,纤毫无爽。今日仰看,如觉二度,及其出没,还应如术。镇星,自造壬子元以来,岁常不及,故加壬子七度,亦知犹不及五度,适欲并加,恐出没顿校十度、十日,将来永用,不合处多。太白之行,顿疾顿迟,取其会归而已。近十二月二十日,晨见东方,新旧二历推之,分寸不异。行星三日,顿校四度。如此之事,无年不有,至其伏见,还依术法。
又芳唯嫌十二月二十日星有前却。业兴推步已来,三十余载,上算千载之日月星辰有见经史者,与凉州赵𣤆、刘义隆廷尉卿何承天、刘骏南徐州从事史祖冲之参校,业兴甲子元历长于三历一倍。考洛京已来四十余岁,五星出没,岁星、镇星、太白,业兴历首尾恒中,及有差处,不过一日二日、一度两度;三历之失,动校十日十度。荧惑一星,伏见体自无常,或不应度。祖冲之历多甲子历十日六度,何承天历不及三十日二十九度;今历还与壬子同,不有加增。辰星一星,没多见少,及其见时,与历无舛,今此亦依壬子元不改。太白、辰星,唯起夕合为异。业兴以天道高远,测步难精,五行伏留,推考不易,人目仰窥,未能尽密,但取其见伏大归,略其中间小谬,如此历便可行。若专据所见之验,不取出没之效,则历数之道其几废矣。夫造历者,节之与朔贯穿于千年之间,闰余斗分推之于毫厘之内。必使盈缩得衷,间限数合,周日小分不殊锱铢,阳历阴历纤芥无爽,损益之数验之交会,日所居度考之月蚀,上推下减,先定众条,然后历元可求,犹甲子难值。又虽值甲子,复有差分,如此踳驳,参错不等。今历发元甲子,七率同遵,合璧连珠,其言不失。法理分明,情谓为可。如芳所言,信亦不谬。但一合之里星度不验者,至若合终必还。依术,镇星前年十二月二十日见差五度,今日差三度;太白前差四度,今全无差。以此准之,见伏之验,寻效可知,将来永用,大体无失。
芳又云,以去年十二月中算新历,其镇星以十二月二十日在角十一度留,天上在亢四度留,是新历差天五度;太白、岁星并各有差。校于壬子旧历,镇星差天五度,太白岁星亦各有差,是旧历差天为多,新历差天为少。凡造历者,皆须积年累日,依法候天,知其疏密,然后审其近者,用作历术。不可一月两月之间,能正是非。若如荧惑行天七百七十九日,一迟、一疾、一留、一逆、一顺、一伏、一见之法,七头一终;太白行天五百八十三日,晨夕之法,七头一终;岁星行天三百九十八日,七头一终;镇星行天三百七十八日,七头一终;辰星行天一百一十五日,晨夕之法,七头一终。造历者必须测知七头,然后作术。得七头者造历为近,不得头者其历甚疏,皆非一二日能知是非。自五帝三代以来及秦、汉、魏、晋,造历者皆积年久测,术乃可观。其仓卒造者,当时或近,不可久行。若三四年作者,初虽近天,多载恐失。今甲子新历,业兴潜构积年,虽有少差,校于壬子元历,近天者多。若久而验天,十年二十年间,比壬子元历,三星行天,其差为密。
推合朔却去交度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分,又以所入纪交会差分并之,甲戌纪交会差分二千六百五十二万二千六百四十九。以会通去之,所得为积交;不尽者,以日法约之,为度,不尽者为度余,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却去交度及度余。
甲戌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 交会差一百二十七度 | 度余三万九千三百三十九 |
甲申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 交会差八十一度 | 度余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一 |
甲午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 交会差三十四度 | 度余十九万二千三百一十三 |
甲辰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 交会差一百六十二度 | 度余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二 |
甲寅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 交会差一百一十五度 | 度余二十万三千八百七十四 |
推交道所在日术曰:以十一月朔却去交度及余减会数及会余,会余若不足减者,减一度,加日法乃减之;又以十一月朔小余加之,满日法从度,余为度余,即是天正十一月朔前去交度及余。如历月大小除之,起天正月十一月,不满月者为入月,算外,交道所在日。又以岁中乘入月小余,日法除之,所得命以子,算外,即交道所在辰。其交在望前者,其月朔则交会,望则月蚀。交在望后者,其月月蚀,后朔交会。交正在望者,其月月蚀既,前后朔交会。交正朔者,日蚀既,前后月望皆月蚀。
推蚀分多少术曰:其朔望去交度及度余如入交限数一百五十八度、度余十一万六千五十八半以上者,以减会数及会数余,余为不蚀度。若朔望去交度如朔望合数十四度、度余十五万九千五百八十八半以下者,即是不蚀度。皆以减十五,余为蚀分。朔望去交度尽者,蚀之既。
推合朔入迟疾历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分,又以所入纪迟疾差分并之,甲戌纪迟差分二百三十五万二千一百九十一。以通周去之,所得为积周;不尽者,以日法约之,为日,不尽者为日余。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月十一月合朔入历日。
月行迟疾度及分 | 损益率 | 盈缩并率 | 盈缩积分 |
一日十四度四百二分 | 益七百五十七 | 盈初 | |
二日十四度三百三十四分 | 益六百八十九 | 盈七百五十七 | 盈积分二万一千一十一 |
三日十四度二百六十一分 | 益六百一十六 | 盈一千四百四十六 | 盈积分四万一百三十五 |
四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分 | 益五百四十五 | 盈二千六十二 | 盈积分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二 |
五日十四度一百一十一分 | 益四百六十六 | 盈二千六百七 | 盈积分七万二千三百六十 |
六日十三度五百二十三分 | 益三百一十五 | 盈三千七十三 | 盈积分八万五千二百九十四 |
七日十三度二百九十六分 | 益八十九 | 盈三千三百八十八 | 盈积分九万四千三十七 |
八日十三度六十八分 | 损一百三十九 | 盈三千四百七十七 | 盈积分九万六千五百七 |
九日十二度四百六十八分 | 损二百八十三 | 盈三千三百三十八 | 盈积分九万二千六百四十九 |
十日十二度三百七十九分 | 损三百九十 | 盈三千五十五 | 盈积分八万四千七百九十四 |
十一日十二度二百六十七分 | 损五百二 | 盈二千六百六十五 | 盈积分七万三千九百六十九 |
十二日十二度一百五十一分 | 损六百一十八 | 盈二千一百六十三 | 盈积分六万三十六 |
十三日十二度四十分 | 损七百二十九 | 盈一千五百四十五 | 盈积分四万二千八百八十三 |
十四日十一度五百一十五分 | 损八百一十六 | 盈八百一十六 | 盈积分二万二千六百四十九 |
十五日十二度三十八分 | 益七百三十一 | 缩初 | |
十六日十二度一百二十三分 | 益六百四十六 | 缩七百三十一 | 缩积分二万二百九十 |
十七日十二度二百一十一分 | 益五百五十八 | 缩一千三百七十七 | 缩积分三万八千二百二十 |
十八日十二度三百二十四分 | 益四百四十五 | 缩一千九百三十五 | 缩积分五万三千七百 |
十九日十二度四百三十五分 | 益三百三十四 | 缩二千三百八十 | 缩积分六万六千五十九 |
二十日十二度五百五十五分 | 益二百一十四 | 缩二千七百一十四 | 缩积分七万五千三百二十九 |
二十一日十三度一百二十八分 | 益七十九 | 缩二千九百二十八 | 缩积分八万一千二百六十九 |
二十二日十三度 二百七十分 | 损六十三 | 缩三千七 | 缩积分八万三千四百六十三 |
二十三日十三度四百三十二分 | 损二百二十五 | 缩二千九百四十四 | 缩积分八万一千七百一十三 |
二十四日十四度三十三分损三百八十八 | 缩二千七百一十九 | 缩积分七万五千四百六十八 | |
二十五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四分 | 损五百四十九 | 缩二千三百三十一 | 缩积分六万四千六百九十九 |
二十六日十四度三百一十九分 | 损六百七十四 | 缩一千七百八十三 | 缩积分四万九千四百六十一 |
二十七日十四度三百四十六分 | 损七百一 | 缩一千一百八 | 缩积分三万七百五十四 |
周日十四度三百七十九分 | 损七百三十四 | 缩四百七 | 缩积分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七 |
推合朔交会月蚀定大小余术曰:以入历日余乘所入历下损益率,以小周七千五百一十三除之,所得损益盈缩积分为定积分。积分盈者,以减本朔望小余;缩者,加之。加之满日法者,交会加时在后日;减之,不足减者,减一日,加日法乃减之,交会加时在前日。月蚀者,随定大小余为定日加时。
推加时术曰:以岁中乘定小余,日法除之,所得命以子,算外。朔望加时有余不尽者,四之,如法得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半又有余者,三之,如法得一为强,半法以上排成一,不满半法弃之。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为半强,并太为太强。得二强者为少弱,以之并少为半弱,以之并半为太弱,以之并太为一辰弱。随所在辰而命之,即其强弱。日之冲为破,月常在破下蚀。
斗二十六度 | 牛八度 | 女十二度 | 虚十度 | 危十七度 | 室十六度 | 壁九度 | 北方玄武七宿:九十八度分四千一百一十七 |
奎十六度 | 娄十二度 | 胃十四度 | 昴十一度 | 毕十六度 | 觜二度 | 参九度 | 西方白虎七宿:八十度 |
井三十三度 | 鬼四度 | 柳十五度 | 星七度 | 张十八度 | 翼十八度 | 轸十七度 | 南方朱鸟七宿:一百一十二度 |
角十二度 | 亢九度 | 氐十五度 | 房五度 | 心五度 | 尾十八度 | 箕十一度 | 东方仓龙七宿:七十五度 |
推土王日术曰:置四立大小余,各减其大余十八、小余四千四百二十、小分十八、微分二,大余不足减者,加六十乃减之;小余不足减者,减一日,加蔀法乃减之;小分不足减者,减小余一,加小分法二十四乃减之;微分不足减者,减小分一,加五,然后皆减之。命以纪,算外,即四立前土王日。
十一月,未济、蹇、颐、中孚、复。十二月,屯、谦、睽、升、临。正月,小过、蒙、益、渐、泰。二月,需、随、晋、解、大壮。三月,豫、讼、蛊、革、夬。四月,旅、师、比、小畜、干。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六月,鼎、丰、涣、履、遯。七月,恒、节、同人、损、否。八月,巽、萃、大畜、贲、观。九月,归妹、无妄、明夷、困、剥。十月,艮、既济、噬嗑、大过、坤。
冬至 | 虎始交 | 芸始生 | 荔挺生 |
小寒 | 蚯蚓结 | 麋角解 | 水泉动 |
大寒 | 雁北向 | 鹊始巢 | 雉始雊 |
立春 | 鸡始乳 | 东风解冻 | 蛰虫始振 |
雨水 | 鱼上负冰 | 獭祭鱼 | 鸿雁来 |
惊蛰 | 始雨水 | 桃始华 | 仓庚鸣 |
春分 | 鹰化为鸠 | 玄鸟至 | 雷始发声 |
清明 | 电始见 | 蛰虫咸动 | 蛰虫启户 |
谷雨 | 桐始华 | 田鼠化为𫛪 | 虹始见 |
立夏 | 萍始生 | 戴胜降桑 | 蝼蝈鸣 |
小满 | 蚯蚓出 | 王瓜生 | 苦菜秀 |
芒种 | 靡草死 | 小暑至 | 螗蜋生 |
夏至 | 鵙始鸣 | 反舌无声 | 鹿角解 |
小暑 | 蝉始鸣 | 半夏生 | 木槿荣 |
大暑 | 温风至 | 蟋蟀居壁 | 鹰乃学习 |
立秋 | 腐草化为萤 | 土润溽暑 | 凉风至 |
处暑 | 白露降 | 寒蝉鸣 | 鹰祭鸟 |
白露 | 天地始肃 | 暴风至 | 鸿雁来 |
秋分 | 玄鸟归 | 群鸟养羞 | 雷始收声 |
寒露 | 蛰虫附户 | 杀气浸盛 | 阳气日衰 |
霜降 | 水始涸 | 鸿雁来宾 | 雀入大水化为蛤 |
立冬 | 菊有黄华 | 豺祭兽 | 水始冰 |
小雪 | 地始冻 | 雉入大水为蜃 | 虹藏不见 |
大雪 | 冰益壮 | 地始坼 | 鹖旦不鸣 |
上元甲子以来至春秋鲁隐公元年,岁在己未,积二十九万二千七百三十六算。上元甲子以来至今大魏兴和二年,岁在庚申,积二十九万三千九百九十七算。木精曰岁星,其数六百七十二万三千八百八十八。火精曰荧惑,其数一千三百一十四万九千八十三。土精曰镇星,其数六百三十七万四千六十一。金精曰太白,其数九百八十四万三千八百八十二。水精曰辰星,其数一百九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六。
推五星术曰:置上元以来尽所求年,减一,以周天乘之,为五星之实;各以其数为法,除之,所得为积合,不尽为合余。以合余减法,余为入岁度分。以日度法约之,所得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晨夕合度算及度余。其金、水,以一合日数及合余减合度算及度余,得一者为晨,无所得者为夕;若度余不足减者,减合度算一,加日度法乃减之。命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满宿者,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晨夕合度及度余。
径推五星术曰:置上元以来尽所求年,减一,如法算之。合度余满日度法,加合度算一,合度算满合终日数去之。亦以合终日余减合度余,若不足减者,减合度算一,加周虚。所得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晨夕合度算及度余。其求金水及命度,皆如上法。
求星合月及日术曰:置冬至去朔日数,减一,加合度算。冬至小余以加合度余,合度余满日度法去之,加合度算一。合度算变成合日算,合度余为日余,命日起天正十一月,如历月大小除之,不满月者,算外,即星合月及日。有闰以闰计之。
岁星:晨与日合,在日后伏,十六日、日余六千八百四,行星二度、度余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五。晨见东方,顺,疾,日行五十八分之十一,五十八日行十一度。顺,迟,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五日而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复留,二十五日。复顺,迟,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复顺,疾,日行十一分,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十六日、日余六千八百四,行星二度、度余一万三千一百七十六,而与日合。
荧惑:晨与日合,在日后伏,七十一日、日余一万六千一,行星五十五度、度余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三。晨见东方,顺,疾,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顺,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留。不行,十一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复留,十一日。复顺,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复顺,疾,日行十四分,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七十一日、日余一万六千二,行星五十五度、度余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三,而与日合。
镇星:晨与日合,在日后伏,十八日、日余四百九十,行星二度、度余六千八百六十二。晨见东方,顺,日行十二分之一,八十四日行七度而留。不行,三十六日而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一百二日退六度。复留,三十六日。复顺,日行十二分之一,八十四日行七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十八日、日余四百九十一,行星二度、度余六千八百六十二而与日合。
太白:夕与日合,在日前伏,四十一日、日余一万五千六百八十一,行星五十一度、度余一万五千六百八十一。夕见西方,顺,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二度。顺,迟,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二,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顺,大迟,日行十五分之十一,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而留。不行,八日而旋。逆,日行三分之二,九日退六度。在日前,夕伏西方,伏六日,退四度,而与日晨合。
太白:晨与日合,在日后,伏六日,退四度。晨见东方,逆,日行三分之二,九日退六度而留。不行,八日。顺,日行十五分之十一,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顺,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二,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顺,大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二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四十一日、日余一万五千六百八十一,行星五十一度、度余一万五千六百八十一,而与日夕合。
辰星:夕与日合,在日前伏,十七日、日余一万五千八百三十八,行星三十四度、度余一万五千八百三十八。夕见西方,顺,疾,日行一度三分之一,十八日行二十四度。顺,迟,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而留。不行,四日。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十一日退六度,而与日晨合。
辰星:晨与日合,在日后伏,十一日,退六度。晨见东方而留,不行,四日。顺,迟,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顺,疾,日行一度三分之一,十八日行二十四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十七日、日余一万五千八百三十八,行星三十四度、度余一万五千八百三十八,而与日夕合。
五星历步术曰:以术法伏日度及余加星合日度及余,余满日度法一万六千八百六十得一,从全命之如前,得星见日度及余。以星行分母乘见度分,日度法如一得一分,不尽半法以上亦得一,以加所行分,分满其母得一度。逆顺母不同,以当行之母乘故分,故母如一,为当行分。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除斗分,以行母为率,分有损益,前后相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