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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关键词 词云图

卷四十九下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王府官

傅一人,從三品。掌輔正過失。諮議參軍事一人,正五品上。掌訏謀議事。友一人,從五品下。掌侍游處,規諷道義。侍讀,無定員。文學一人,從六品上。掌校典籍,侍從文章。東西閤祭酒各一人,從七品上。掌禮賢良、導賔客。

祭酒以下為王官。武德中,置師一人、常侍二人、侍郎四人,皆掌表啟書疏,贊相禮儀;舍人四人,掌通傳引納。謁者二人,舍人二人,諮議參軍事、友,皆正五品下;文學、祭酒,皆正六品下高宗中宗時,相王府長史宰相兼之,魏、雍、衛王府以尚書兼之,徐、韓二王為刺史,府官同外官,資望愈下。永淳以前,王未出閤則不開府天授二年,置皇孫府官。玄宗諸子多不出閤,王官益輕而員亦減矣。景雲二年,改師曰傅,開元二年廢,尋復置,廢常侍侍郎謁者舍人開成元年,改諸王侍讀曰奉諸王講讀,大中初復舊。

長史一人,從四品上司馬一人,從四品下。皆掌統府僚,紀綱職務。掾一人,掌通判功曹倉曹戶曹事,屬一人,皆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騎曹、法曹、士曹事。主簿一人,掌覆省書教,記室參軍事二人,掌表啟書疏,錄事參軍事一人,皆從六品上,掌付事、句稽,省署鈔目。錄事一人,從九品下功曹參軍事掌文官簿書考課、陳設,倉曹參軍事掌祿稟、廚膳、出內、市易、畋漁、芻稾,戶曹參軍事掌封戶、僮僕、弋獵、過所,兵曹參軍事掌武官簿書考課、儀衛、假使,騎曹參軍事掌廄牧、騎乘、文物、器械,法曹參軍事掌按訊、決刑,士曹參軍事掌土功、公廨,自功曹以下各一人,正七品上參軍事二人,正八品下行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上。皆掌出使雜檢校典籤二人,從八品下,掌宣傳書教。

武德中,改功曹以下書佐、法曹行書佐、士曹佐皆曰參軍事,長兼行書佐行參軍,廢城局參軍事。又有鎧曹參軍事二人,掌儀衛兵仗;田曹參軍事一人,掌公廨、職田、弋獵;水曹參軍事二人,掌舟船、漁捕、芻草。皆正七品下。家史二人,百司問事謁者一人,正七品下。司閤一人,正九品下貞觀中,廢鎧曹、田曹、水曹。武后時,家吏以下皆廢。主簿、記室有史二人;錄事功曹倉曹兵曹、騎曹、法曹、士曹,各府一人、史二人;戶曹府、史,各二人。自典籤以上為府官,郡王嗣王不置長史

親事府典軍二人,正五品上副典軍二人,從五品上。皆掌校尉以下守衛、陪從,兼知鞍馬。校尉五人,從六品上旅帥從七品下隊正從八品下隊副從九品下。皆掌領親事、帳內陪從。自旅帥以下,視親事多少乃置。

帳內府典軍二人,正五品上副典軍二人,從五品上。自校尉以下,員、品如親事府

初,典軍以武官及流外為之,領執仗、帳內等。秦王齊王府置左右六護軍府、左右親軍府、左右帳內府。左一、右一護軍府護軍各一人,副護軍各二人,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兵曹鎧曹參軍事,各一人,統軍各五人,別將各一人。左二、右二護軍府,左三、右三護軍府,減統軍三人,別將六人。左右親軍府,統軍各一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兵曹鎧曹參軍事左別將,右別將,各一人。帳內府職員,與護軍府同。又有庫直,隸親事府;驅咥直,隸帳內府。選材勇為之。貞觀中,庫直以下皆廢。親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執仗親事十六人,執弓仗;執乘親事十六人,掌供騎乘;親事三百三十人。帳內府有府一人,史一人,帳內六百六十七人。

親王國令一人,從七品下;大農一人,從八品下。掌判國司。尉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從九品下學官長、丞各一人,掌教授內人;食官長、丞各一人,掌營膳食;廄牧長、丞各二人,掌畜牧;典府長、丞各二人,掌府內雜事。長皆正九品下,丞皆從九品下

有典衛八人,掌守衛、陪從。舍人四人,錄事一人,府四人,史八人。

公主邑司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掌公主財貨、稟積、田園。主簿一人,正九品下錄事一人,從九品下。督封租、主家財貨出入。

有史八人,謁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史二人。

外官

天下兵馬元帥副元帥都統副都統行軍長史行軍司馬行軍左司馬行軍右司馬,判官,掌書記行軍參謀,前軍兵馬使中軍兵馬使、後軍兵馬使中軍都虞候,各一人。

元帥都統招討使,掌征伐,兵罷則省。都統總諸道兵馬,不賜旌節。

高祖起兵,置左右領軍大都督,各總三軍。及定京師,置左右元帥太原道行軍元帥西討元帥,皆親王領之。天寶末,置天下兵馬元帥都統朔方河東河北平盧節度使。招討、都統之名,始於此。大曆八年,罷天下兵馬元帥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諸軍行營兵馬都元帥興元元年,置副都統會昌中,置靈、夏六道元帥黃巢之難,置諸道行營都都統天復三年,置諸道兵馬元帥,尋復改曰天下兵馬元帥

行軍司馬,掌弼戎政。居則習蒐狩,有役則申戰守之法,器械、糧糒、軍籍、賜予皆專焉。

武德元年,改贊治曰治中。高宗即位,曰司馬,下州亦置焉。顯慶二年,置洛州司馬武后大足元年東都北都、雍、荊、揚、益州,置左右司馬神龍二年省。太極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司馬一人,亦分左右。

掌書記,掌朝覲、聘問、慰薦、祭祀、祈祝之文與號令升絀之事。行軍參謀,關豫軍中機密。

景龍元年,置掌書記開元十二年,罷行軍參謀,尋復置。

節度使副大使知節度事行軍司馬、副使、判官、支使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節度副使十人,館驛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親事各一人,隨軍四人。節度使郡王,則有奏記一人;兼觀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撫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營田、招討、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復有遣運判官、巡官各一人。

節度使掌總軍旅,顓誅殺。初授,具帑抹兵仗詣兵部辭見,觀察使亦如之。辭日,賜雙旌雙節。行則建節、樹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驛輒上聞。入境,州縣築節樓,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將鳴珂,金鉦鼓角居後,州縣齎印迎于道左。視事之日,設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節度使宰相觀察使節度使團練使觀察使三日洗印,視其刓缺。歲以八月考其治否,銷兵為上考,足食為中考,邊功為下考。觀察使豐稔為上考,省刑為中考,辦稅為下考。團練使以安民為上考,懲姦為中考,得情為下考。防禦使以無虞為上考,清苦為中考,政成為下考。經略使以計度為上考,集事為中考,脩造為下考。罷秩則交廳,以節度使印自隨,留觀察使、營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銷節樓、節堂,以節院使主之,祭奠以時。入朝未見,不入私第。

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護,皆親王遙領。兩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長史主之;大都護府之政,以副大都護主之,副大都護則兼王府長史。其後有持節為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者,正節度也。諸王拜節度大使者,皆留京師。

觀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隨軍、要籍、進奏官,各一人。

團練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於州。

貞觀初,遣槍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諸州,水旱則遣使,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神龍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按舉州縣,再周而代。景雲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惡,置司從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揚、益、并、荊四州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綿、秦、洪、潤、越十州為中都督,皆正三品;齊、鄜、涇、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為下都督從三品。當時以為權重難制,罷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開元二年,曰十道按察採訪處置使,至四年罷,八年復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視州縣,十年又罷。十七年復置十道、京都、兩畿按察使二十年採訪處置使,分十五道,天寶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觀察處置使

西都東都北都牧各一人,從二品西都東都北都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府尹各一人,從三品。掌宣德化,歲巡屬縣,觀風俗、錄囚、恤鰥寡。親王典州,則歲以上佐巡縣。

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親王為之,然常以別駕領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長史。初,太宗高麗,置京城留守,其後車駕不在京都,則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將軍副留守開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長史復為尹,通判府務,牧缺則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為留守少尹副留守:謂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典獄十八人,問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獄以防守囚繫,問事以行罰。中府、上州,典獄十四人,問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獄十二人,問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獄八人,問事四人,白直十人。自三都以下,皆有執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從四品下。掌貳府州之事,歲終則更次入計。

司錄參軍事二人,正七品上錄事四人,從九品上功曹倉曹戶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參軍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參軍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錄事參軍事以下減一人。錄事參軍事,掌正違失,涖符印。

武德初,改州主簿錄事參軍事開元元年,改曰司錄。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護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參軍事,掌考課、假使、祭祀、禮樂、學校、表疏、書啟、祿食、祥異、醫藥、卜筮、陳設、喪葬。

武德初,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書佐皆為司功等參軍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護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倉曹司倉參軍事,掌租調、公廨、庖廚、倉庫、市肆。

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戶曹司戶參軍事,掌戶籍、計帳、道路、過所、蠲符、雜傜、逋負、艮賤、芻稾、逆旅、婚姻、田訟、旌別孝悌。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帳史二人,知籍,按帳目捉錢。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帳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帳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帳史一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帳史一人。

田曹司田參軍事,掌園宅、口分、永業及蔭田

景龍三年,初置司田參軍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復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兵曹司兵參軍事,掌武官選、兵甲、器仗、門禁、管鑰、軍防、烽候、傳驛、畋獵。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法曹司法參軍事,掌鞠獄麗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參軍事,掌津梁、舟車、舍宅、工藝。

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參軍事掌出使、贊導。

武德初,改行書佐行參軍,尋又改曰參軍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後省

文學一人,從八品上。掌以五經授諸生。縣則州補,州則授於吏部。然無職事,衣冠恥之。

武德初,置經學博士助教學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學。元和六年,廢中州、下州文學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學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學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上。掌療民疾。

貞觀三年,置醫學,有醫藥博士及學生開元元年,改醫藥博士醫學博士,諸州置助教,寫本草百一集驗方藏之。未幾,醫學博士學生皆省,僻州少醫藥者如故。二十七年,復置醫學生,掌州境巡療。永泰元年,復置醫學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學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都督一人,從二品長史一人,從三品司馬二人,從四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正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上

中都督都督一人,正三品別駕一人,正四品下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上;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從八品上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都督一人,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下;文學一人,從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稟,總判府事

武德初,邊要之地置總管以統軍,加號使持節,蓋漢刺史之任。有行臺,有大行臺。其員有尚書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內兵民,總判省事。有僕射一人,從二品,掌貳令事。自左右丞以下,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貨監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財物、賔客、帳具、音樂、醫藥;有農圃監一人,丞四人,掌倉廩、園圃、薪炭、芻稾、運漕;有武器監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廄牧;有百工監一人,丞四人,掌舟車、營作。監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總管都督,總十州者為大都督貞觀二年,去大字,凡都督府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檢校州事。其後都督加使持節,則為將,諸將亦通以都督稱,唯朔方猶稱大總管。邊州別置經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則置營田使武后聖曆元年,以夏州都督鹽州防禦使。及安祿山反,諸郡當賊衝者,皆置防禦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團練守捉使、都團練守捉使,大者領州十餘,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廢防禦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載秉政,思結人心,刺史皆得兼團練守捉使楊綰為相,罷團練守捉使,唯澧、朗、峽、興、鳳如故。建中後,行營亦置節度使防禦使都團練使。大率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則領長史都護府則領都護,或亦別置都護都督府有掾,有屬,有記室參軍事,有典籤,武德中省。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掌交易,禁姦非通判市事。

貞觀十七年廢市令。垂拱元年復置。都督府、三都、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帥三人,分行檢察;倉督二人,顓涖出納;史二人。下州省丞。

大都護府大都護一人,從二品;副大都護二人,從三品;副都護二人,正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護府都護一人,正三品;副都護二人,從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上

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總判府事

上州刺史一人,從三品,職同牧尹;別駕一人,從四品下

武德元年,改太守刺史,加使持節,丞曰別駕十年,改雍州別駕長史高宗即位,改別駕皆為長史上元二年,諸州復置別駕,以諸王子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復置。景雲二年,始參用庶姓天寶元年,改刺史太守。八載,諸郡廢別駕,下郡置長史一員。上元二年,諸州復置別駕德宗時,復省。元和、長慶之際,兩河用兵,裨將有功者補東宮王府官,久次當進及受代居京師者,常數十人,訴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韋處厚建議,復置兩輔、六雄、十望、十緊州別駕

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司功參軍事一人、司倉參軍事一人、司戶參軍事二人、司田參軍事一人、司兵參軍事一人、司法參軍事二人、司士參軍事一人,皆從七品下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下;市令一人,從九品上;丞一人,從九品下;文學一人,從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中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上司功參軍事司倉參軍事司戶參軍事司田參軍事、司兵參軍事司法參軍事司士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參軍事三人,正九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別駕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一人,從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下司倉參軍事司戶參軍事司田參軍事、司法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參軍事二人,從九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諸軍各置使一人,五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萬人以上有營田副使一人。軍皆有倉、兵、冑三曹參軍事刺史領使,則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軍衙推

縣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從七品上主簿二人,從八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尉六人,從八品下

畿縣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

上縣令一人,從六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從九品上

中縣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中下縣令一人,從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縣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縣令掌導風化,察冤滯,聽獄訟。凡民田收授,縣令給之。每歲季冬,行鄉飲酒禮。籍帳、傳驛、倉庫、盜賊、隄道,雖有專官,皆通知。縣丞為之貳,縣尉分判衆曹,收率課調。

武德元年,改書佐縣尉,尋改曰正。諸縣置主簿,以流外為之。京縣上縣、丞皆一人;畿縣上縣,正皆四人。七年,改縣正復曰尉。貞觀初,諸縣置錄事。開元,上縣萬戶、中縣四千戶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諸縣,戶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戶一萬以上置義倉督三人。其後畿縣戶不及四千,亦置尉二人,萬戶增一人。凡縣有司功佐、司倉佐、司戶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獄、門事等,畿縣司兵上縣有司戶、司法而已。凡縣皆有經學博士助教各一人,京縣學生五十人,畿縣四十人,中縣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鎮,將一人,正六品下鎮副二人,正七品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中鎮,將一人,正七品上鎮副一人,從七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鎮,將一人,正七品下鎮副一人,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一人,從九品下。每鎮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軍鎮,二萬人以上置司馬一人,正六品上;增倉曹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不及二萬者,司馬從六品上倉曹兵曹參軍正八品上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從八品下。中戍,主一人,從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鎮將鎮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禦。凡上鎮二十,中鎮九十,下鎮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倉曹參軍事,掌儀式、倉庫、飲膳、醫藥、付事、句稽、省署鈔目、監印、給紙筆、市易、公廨。中鎮則兵曹兼掌。兵曹參軍事,掌防人名帳、戎器、管鑰、馬驢、土木、謫罰之事。

上鎮有錄事一人,史一人,倉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倉督一人、史二人。中鎮,錄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倉督一人、史二人。下鎮,錄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二人,倉督一人、史一人。凡軍鎮,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總管一人,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人。唐廢戍子,每防人五百人為上鎮,三百人為中鎮,不及者為下鎮;五十人為上戍,三十人為中戍,不及者為下戍。開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參軍事一人,品同諸軍判司,專涖營田。永泰後,諸鎮官頗增減開元之舊。

五岳、四瀆,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

祝史三人,齋郎各三十人。

上關,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中關,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從九品下。下關,令一人,亦從九品下。掌禁末游,察姦慝。凡行人車馬出入,據過所為往來之節。凡關二十有六,京四面關有驛道者為上關,無驛道者為中關,餘為下關。

丞掌付事、句稽、監印、省署鈔目,通判關事。

上關,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中關,錄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四人。下關,府一人,史、典事各二人。典事掌巡薙及雜當。初,諸關置都尉,亦有它官奉敕監者。上津置尉一人,掌舟梁之事;府一人,史二人,津長四人。下津,尉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津長二人。永徽中,廢津尉,上關置津吏八人。永泰元年,中關置津吏六人,下關四人,無津者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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