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揲法去中积分,不尽曰归余之挂。以减中积分,为朔积分。如通法为日,去命如前,得天正经朔。加一象之日七、余千一百六十三少,得上弦。倍之,得望。参之,得下弦。四之,是谓一揲,得后月朔。凡四分,一为少,三为太。综中盈、朔虚分,累益归余之挂,每其月闰衰。凡归余之挂五万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岁有闰。因考其闰衰,满挂限以上,其月合置闰。或以进退,皆以定朔无中气裁焉。
凡常气小余不满通法、如中盈分之半已下者,以象统乘之,内秒分,参而伍之,以减策实;不尽,如策余为日。命常气初日筭外,得没日。凡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以小余减通法,余倍参伍乘之,用减灭法;不尽,如朔虚分为日。命经朔初日筭外,得灭日。
各因中节命之,得初候。加天中之策,得次候。又加,得末候。因中气命之,得公卦用事。以地中之策累加之,得次卦,若以贞悔之策加侯卦,得十有二节之初外卦用事。因四立命之,得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以贞悔之策减季月中气,得土王用事。凡相加减而秒母不齐,当令母互乘子,乃加减之;母相乘为法。
常气 月中节 四正卦 | 初候 | 次候 | 末候 | 始卦 | 中卦 | 终卦 |
---|---|---|---|---|---|---|
冬至 十一月中 坎初六 | 丘蚓结 | 麋角解 | 水泉动 | 公 中孚 | 辟 复 | 侯 屯内 |
小寒 十二月节 坎九二 | 鴈北乡 | 鹊始巢 | 野鸡始雊 | 侯 屯外 | 大夫 谦 | 卿 睽 |
大寒 十二月中 坎六三 | 鸡始乳 | 鸷鸟厉疾 | 水泽腹坚 | 公 升 | 辟 临 | 侯 小过 内 |
立春 正月节 坎六四 | 东风解冻 | 蛰虫始振 | 鱼上冰 | 侯 小过 外 | 大夫 蒙 | 卿 益 |
雨水 正月中 坎九五 | 獭祭鱼 | 鸿鴈来 | 草木萌动 | 公 渐 | 辟 泰 | 侯 需 内 |
惊蛰 二月节 坎上六 | 桃始华 | 仓庚鸣 | 鹰化为鸠 | 侯 需 外 | 大夫 随 | 卿 晋 |
春分 二月中 震初九 | 玄鸟至 | 雷乃发声 | 始电 | 公 解 | 辟 大壮 | 侯 豫 内 |
清明 三月节 震六二 | 桐始华 | 田鼠化为𫛪 | 虹始见 | 侯 豫 外 | 大夫 讼 | 卿 蛊 |
谷雨 三月中 震六三 | 萍始生 | 鸣鸠拂其羽 | 戴胜降于桑 | 公 革 | 辟 史 | 侯 旅 内 |
立夏 四月节 震九四 | 蝼蝈鸣 | 丘蚓出 | 王瓜生 | 侯 旅 外 | 大夫 师 | 卿 比 |
小满 四月中 震六五 | 苦菜秀 | 靡草死 | 小暑至 | 公 小畜 | 辟 干 | 侯 大有 内 |
芒种 五月节 震上六 | 螳蜋生 | 鵙始鸣 | 反舌无声 | 侯 大有 外 | 大夫 家人 | 卿 井 |
夏至 五月中 离初九 | 鹿角解 | 蜩始鸣 | 半夏生 | 公 咸 | 辟 姤 | 侯 鼎 内 |
小暑 六月节 离六二 | 温风至 | 蟋蟀居壁 | 鹰乃学习 | 侯 鼎 外 | 大夫 丰 | 卿 涣 |
大暑 六月中 离九三 | 腐草为萤 | 土润溽暑 | 大雨时行 | 公 履 | 辟 遯 | 侯 恒 内 |
立秋 七月节 离九四 | 凉风至 | 白露降 | 寒蝉鸣 | 侯 恒 外 | 大夫 节 | 卿 同人 |
处暑 七月中 离六五 | 鹰祭鸟 | 天地始肃 | 禾乃登 | 公 损 | 辟 否 | 侯 巽 内 |
白露 八月节 离上九 | 鸿鴈来 | 玄鸟归 | 群鸟养羞 | 候巽 外 | 大夫 萃 | 卿 大畜 |
秋分 八月中 兑初九 | 雷乃收声 | 蛰虫培户 | 水始涸 | 公 贲 | 辟 观 | 侯 归妹 内 |
寒露 九月节 兑九二 | 鸿鴈来賔 | 雀入大水为蛤 | 菊有黄华 | 侯 归妹 外 | 大夫 无妄 | 卿 明夷 |
霜降 九月中 兑六三 | 豺乃祭兽 | 草木黄落 | 蛰虫咸俯 | 公 困 | 辟 剥 | 侯 艮 内 |
立冬 十月节 兑九四 | 水始冰 | 地始冻 | 野鸡入水为蜃 | 侯 艮 外 | 大夫 既济 | 卿噬嗑 |
小雪 十月中 兑九五 | 虹藏不见 | 天气上腾地气下降 | 闭塞而成冬 | 公 大过 | 辟 坤 | 侯 未济 内 |
大雪 十一月节 兑上六 | 鹖鸟不鸣 | 虎始交 | 荔挺生 | 侯 未济 外 | 大夫 蹇 | 卿颐 |
各以通法约其月闰衰,为日,得中气去经朔日筭。求卦、候者,各以天、地之策,累加减之。凡发敛加时,各置其小余,以六爻乘之,如辰法而一,为半辰之数。不尽者,三约为分。分满刻法为刻。若令满象积为刻者,即置不尽之数,十之,十九而一,为分。命辰起子半筭外。
定气 | 盈缩分 | 先后数 | 损益率 | 朓朒积 |
---|---|---|---|---|
冬至 | 盈二千三百五十三 | 先端 | 益百七十六 | 朒初 |
小寒 | 盈千八百四十五 | 先二千三百五十三 | 益百三十八 | 朒百七十六 |
大寒 | 盈千三百九十 | 先四千一百九十八 | 益百四 | 朒三百一十四 |
立春 | 盈九百七十六 | 先五千五百八十八 | 益七十三 | 朒四百一十八 |
雨水 | 盈五百八十八 | 先六千五百六十四 | 益四十四 | 朒四百九十一 |
惊蛰 | 盈二百一十四 | 先七千一百五十二 | 益十六 | 朒五百三十五 |
春分 | 缩二百一十四 | 先七千三百六十六 | 损十六 | 朒五百五十一 |
清明 | 缩五百八十八 | 先七千一百五十二 | 损四十四 | 朒五百三十五 |
谷雨 | 缩九百七十六 | 先六千五百六十四 | 损七十三 | 朒四百九十一 |
立夏 | 缩千三百九十 | 先五千五百八十八 | 损百四 | 朒四百一十八 |
小满 | 缩千八百四十五 | 先四千一百九十八 | 损百三十八 | 朒三百一十四 |
芒种 | 缩二千三百五十三 | 先二千三百五十三 | 损百七十六 | 朒百七十六 |
夏至 | 缩二千三百五十三 | 后端 | 益百七十六 | 朓初 |
小暑 | 缩千八百四十五 | 后二千三百五十三 | 益百三十八 | 朓百七十六 |
大暑 | 缩千三百九十 | 后四千一百九十八 | 益百四 | 朓三百一十四 |
立秋 | 缩九百七十六 | 后五千五百八十八 | 益七十三 | 朓四百一十八 |
处暑 | 缩五百八十八 | 后六千五百六十四 | 益四十四 | 朓四百九十一 |
白露 | 缩二百一十四 | 后七千一百五十二 | 益十六 | 朓五百三十五 |
秋分 | 盈二百一十四 | 后七千三百六十六 | 损十六 | 朓五百五十一 |
寒露 | 盈五百八十八 | 后七千一百五十二 | 损四十四 | 朓五百三十五 |
霜降 | 盈九百七十六 | 后六千五百六十四 | 损七十三 | 朓四百九十一 |
立冬 | 盈千三百九十 | 后五千五百八十八 | 损百四 | 朓四百一十八 |
小雪 | 盈千八百四十五 | 后四千一百九十八 | 损百三十八 | 朓三百一十四 |
大雪 | 盈二千三百五十三 | 后二千三百五十三 | 损百七十六 | 朓百七十六 |
以盈缩分盈减、缩加三元之策,为定气所有日及余。乃十二乘日,又三其小余,辰法约而一,从之,为定气辰数。不尽,十之,又约为分。以所入气并后气盈缩分,倍六爻乘之,综两气辰数除之,为末率。又列二气盈缩分,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数而一;以少减多,余为气差。至后以差加末率,分后以差减末率,为初率。倍气差,亦倍六爻乘之,复综两气辰数除,为日差。半之,以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日差至后以减、分后以加气初定率,为每日盈缩分。乃驯积之,随所入气日加减气下先后数,各其日定数。其求朓朒倣此。冬至后为阳复,在盈加之,在缩减之;夏至后为阴复,在缩加之,在盈减之。距四正前一气,在阴阳变革之际,不可相并,皆因前末为初率。以气差至前加之,分前减之,为末率。余依前术,各得所求。其分不满全数,母又每气不同,当退法除之。以百为母,半已上,收成一。冬至、夏至偕得天地之中,无有盈缩。余各以气下先后数先减、后加常气小余,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得定大小余。凡推日月度及轨漏、交蚀,依定气;注历,依常气;以减经朔、弦、望,各其所入日筭。若大余不足减,加爻数,乃减之。减所入定气日筭一,各以日差乘而半之;前少以加、前多以减气初定率,以乘其所入定气日筭及余秒。凡除者,先以母通全,内子,乃相乘;母相乘除之。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其入朓朒定数。若非朔望有交者,以十二乘所入日筭;三其小余,辰法除而从之;以乘损益率,如定气辰数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为定数。
南斗二十六,牛八,婺女十二,虚十,虚分七百七十九太。危十七,营室十六,东壁九,奎十六,娄十二,胃十四,昴十一,毕十七,觜觿一,参十,东井三十三,舆鬼三,柳十五,七星七,张十八,翼十八,轸十七,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为赤道度。其毕、觜觿、参、舆鬼四宿度数,与古不同。依天以仪测定,用为常数。纮带天中,仪极攸凭,以格黄道。
推冬至岁差所在,每距冬至前后各五度为限,初数十二,每限减一。尽九限,数终于四。当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春分前、秋分后,初限起四,每限增一,尽九限,终于十二,而黄道交复。计春分后、秋分前,亦五度为限。初数十二,尽九限,数终于四。当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夏至前后,初限起四,尽九限,终于十二。皆累裁之,以数乘限度,百二十而一,得度。不满者,十二除,为分。若以十除,则大分,十二为母,命太、半、少及强、弱。命曰黄赤道差数。二至前后各九限,以差减赤道度,二分前后各九限,以差加赤道度,各为黄道度。
开元十二年,南斗二十三半,牛七半,婺女十一少,虚十,六虚之差十九太。危十七太,营室十七少,东壁九太,奎十七半,娄十二太,胃十四太,昴十一,毕十六少,觜觿一,参九少,东井三十,舆鬼二太,柳十四少,七星六太,张十八太,翼十九少,轸十八太,角十三,亢九半,氐十五太,房五,心四太,尾十七,箕十少,为黄道度,以步日行。月与五星出入,循此。求此宿度,皆有余分,前后辈之成少、半、太,准为全度。若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各依术筭,使得当时度分,然后可以步三辰矣。
以秒法乘朔积分,盈转终去之;余复以秒法约,为入转分;满通法,为日。命日筭外,得天正经朔加时所入。因加转差日一、余二千九百六十七、秒一,得次朔。以一象之策,循变相加,得弦、望。盈转终日及余秒者,去之。各以经朔、弦、望小余减之,得其日夜半所入。
转日 | 转分 | 列衰 | 转积度 | 损益率 | 朓朒积 |
---|---|---|---|---|---|
一日 | 九百一十七 | 进十三 | 度初 | 益二百九十七 | 朒初 |
二日 | 九百三十 | 进十三 | 十二度 五分 | 益二百五十九 | 朒二百九十七 |
三日 | 九百四十三 | 进十三 | 二十四度 二十三分 | 益二百二十 | 朒五百五十六 |
四日 | 九百五十六 | 进十四 | 三十六度 五十四分 | 益百八十 | 朒七百七十六 |
五日 | 九百七十 | 进十四 | 四十九度 二十二分 | 益百三十九 | 朒九百五十六 |
六日 | 九百八十四 | 进十六 | 六十二度 四分 | 益九十七 | 朒千九十五 |
七日 | 千 | 进十八 | 七十五度 空 | 初益四十八 末损六 | 朒千一百九十二 |
八日 | 千一十八 | 进十九 | 八十八度 十二分 | 损六十四 | 朒千二百三十四 |
九日 | 千三十七 | 进十四 | 百一度 四十二分 | 损百六 | 朒千一百七十 |
十日 | 千五十一 | 进十四 | 百一十五度 十五分 | 损百四十八 | 朒千六十四 |
十一日 | 千六十五 | 进十四 | 百二十九度 二分 | 损百八十九 | 朒九百一十六 |
十二日 | 千七十九 | 进十三 | 百四十三度 三分 | 损二百二十九 | 朒七百二十七 |
十三日 | 千九十二 | 进十三 | 百五十七度 十八分 | 损二百六十七 | 朒四百九十八 |
十四日 | 千一百五 | 进十 退三 | 百七十一度 四十六分 | 初损二百三十一 末益六十六 | 朒二百三十一 |
十五日 | 千一百一十二 | 退十三 | 百八十六度 十一分 | 益二百八十九 | 朓六十六 |
十六日 | 千九十九 | 退十三 | 二百度 五十九分 | 益二百五十 | 朓三百五十五 |
十七日 | 千八十六 | 退十三 | 二百一十五度 十八分 | 益二百一十一 | 朓六百五 |
十八日 | 千七十三 | 退十四 | 二百二十九度 四十分 | 益百七十一 | 朓八百一十六 |
十九日 | 千五十九 | 退十四 | 二百四十三度 四十九分 | 益百三十 | 朓九百八十七 |
二十日 | 千四十五 | 退十七 | 二百五十七度 四十四分 | 益八十七 | 朓千一百一十七 |
二十一日 | 千二十八 | 退十八 | 二百七十一度 二十五分 | 初益三十六 末损十八 | 朓千二百四 |
二十二日 | 千一十 | 退十八 | 二百八十四度 六十五分 | 损七十三 | 朓千二百二十二 |
二十三日 | 九百九十二 | 退十四 | 二百九十八度 十一分 | 损百一十六 | 朓千一百四十九 |
二十四日 | 九百七十八 | 退十四 | 三百一十一度 十五分 | 损百五十七 | 朓千三十三 |
二十五日 | 九百六十四 | 退十四 | 三百二十四度 五分 | 损百九十八 | 朓八百七十六 |
二十六日 | 九百五十 | 退十三 | 三百三十六度 五十七分 | 损二百三十七 | 朓六百七十八 |
二十七日 | 九百三十七 | 退十三 | 三百四十九度 十九分 | 损二百七十六 | 朓四百四十一 |
二十八日 | 九百二十四 | 退七 进六 | 三百六十一度 四十四分 | 初损百六十五 末益入后 | 朓百六十五 |
各置朔、弦、望所入转日损益率,并后率而半之,为通率。又二率相减,为率差。前多者,以入余减通法,余乘率差,盈通法得一,并率差而半之;前少者,半入余,乘率差,亦以通法除之:为加时转率。乃半之,以损益加时所入,余为转余。其转余,应益者,减法;应损者,因余:皆以乘率差,盈通法得一,加于通率,转率乘之,通法约之,以朓减、朒加转率,为定率。乃以定率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后无同率者,亦因前率。应益者,以通率为初数,半率差而减之;应损者,即为通率。其损益入余进退日,分为二日,随余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以损益转率。此术本出皇极历,以究筭术之微变。若非朔望有交者,直以入余乘损益率,如通法而一,以损益朓朒,为定数。
七日:初数二千七百一,末数三百三十九。十四日:初数二千三百六十三,末数六百七十七。二十一日:初数二千二十四,末数千一十六。二十八日:初数千六百八十六,末数千三百五十四。以四象约转终,均得六日二千七百一分。就全数约为九分日之八。各以减法,余为末数。乃四象驯变相加,各其所当之日初末数也。视入转余,如初数已下者,加减损益,因循前率。如初数以上,则反其衰,归于后率云。
各置朔、弦、望大小余,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定朔、弦、望大小余。定朔日名与后朔同者,月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月。凡言夜半,皆起晨前子正之中。若注历,观弦、望定小余,不盈晨初余数者,退一日。其望有交、起亏在晨初已前者,亦如之。又月行九道迟疾,则有三大二小。以日行盈缩累增损之,则容有四大三小,理数然也。若俯循常仪,当察加时早晚,随其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三大三小。其正月朔有交、加时正见者,消息前后一两月,以定大小,令亏在晦、二。定朔、弦、望夜半日度各随所直日度及余分命之。乃列定朔、望小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缩分,如通法而一,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夜半日度,各得加时日度。
凡合朔所交,冬在阴历、夏在阳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冬在阳历,夏在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在阳历,秋在阴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后,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在阴历,秋在阳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四序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有九行。各视月交所入七十二候距交初中黄道日度,每五度为限,亦初数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乃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而至半交,其去黄道六度。又自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亦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复与日轨相会。各累计其数,以乘限度,二百四十而一,得度。不满者,二十四除,为分,若以二十除之,则大分,以十二为母。为月行与黄道差数。距半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减;距正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加。此加减出入六度,单与黄道相较之数。若较之赤道,则随气迁变不常。计去冬至、夏至以来候数,乘黄道所差,十八而一,为月行与赤道差数。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后行阴历、秋分交后行阳历,皆为同名。若入春分交后行阳历、秋分交后行阴历,皆为异名。其在同名,以差数为加者,加之;减者,减之。若在异名,以差数为加者,减之;减者,加之。皆以增损黄道度,为九道定度。
又置平交所入定气余,加其日夜半入转余,以乘其日损益率,满通法而一,以损益其日朓朒积,交率乘之,交数而一,为定数。乃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平交入气余,满若不足,进退日筭,为正交入定气日筭。其入定气余,副之,乘其日盈缩分,满通法而一,以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得正交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度余减通法,余以正交之宿距度所入限数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月道与黄道差,以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余满二百四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一退为秒。以定差及秒加黄道度、余,仍计去冬至、夏至已来候数乘定差,十八而一;所得依名同异而加减之,满若不足,进退其度,得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各置定朔、弦、望加时日度,从九道循次相加。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谓离象。先置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所在黄道宿度减之;余以加其正交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度筭外,即朔、弦、望加时所当九道宿度也。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去极,若应绳准。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以一象之度九十一、余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为上弦,兑象。倍之,而与日冲,得望,坎象。参之,得下弦,震象。各以加其所当九道宿度,秒盈象统从余,余满通法从度,得其日加时月度。综五位成数四十,以约度余,为分。不尽者,因为小分。
视定朔、弦、望夜半入转,各半列衰以减转分。退者,定余乘衰,以通法除,并衰而半之;进者,半余乘衰,亦以通法除:皆加所减。乃以定余乘之,盈通法得一,以减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各以每日转定分累加之,得次日。若以入转定分,乘其日夜漏,倍百刻除,为晨分。以减转定分,余为昏分。望前以昏、望后以晨加夜半度,各得晨昏月。
交日 | 屈伸率 | 屈伸积 |
---|---|---|
一日 | 屈二十七 | 积初 |
二日 | 屈十九 | 积二十七 |
三日 | 屈十三 | 积四十六 |
四日 | 屈八 | 积五十九 |
五日 | 屈十三 | 积六十七 |
六日 | 屈十九 | 积一度四 |
七日 | 初屈二十 末伸七 | 积一度二十三 |
八日 | 伸十九 | 积一度三十六 |
九日 | 伸十三 | 积一度十七 |
十日 | 伸八 | 积一度四 |
十一日 | 伸十三 | 积七十二 |
十二日 | 伸十九 | 积五十九 |
十三日 | 伸二十七 | 积四十 |
十四日 | 初伸十三 末屈入后 | 积十三 |
定气 | 陟降率 | 息息衰 | 阳城日晷 | 漏刻 | 黄道去极度 | 距中星度 |
---|---|---|---|---|---|---|
冬至 | 降七十八 | 息空 六十四 | 丈二尺七寸一分 五十 | 二十七刻 二百三十分 | 百一十七度 二十分 | 八十二度 二十六分 |
小寒 | 降七十二 | 息十一 九十一 | 丈二尺二寸二分 七十七 | 二十七刻 百三十五分 | 百一十四度 三十五分 | 八十二度 九十一分 |
大寒 | 降五十三 | 息二十二 四十二 | 丈一尺二寸一分 八十二 | 二十六刻 三百八十分 | 百一十一度 九十分 | 八十四度 七十七分 |
立春 | 降三十四 | 息三十 二十五 | 九尺七寸三分 五十一 | 二十五刻 四百七十五分 | 百八度 五分 | 八十七度 七十分 |
雨水 | 降 初限七十八 | 息三十五 七十八 | 八尺二寸一分 六 | 二十四刻 四百七十分 | 百三度 二十分 | 九十一度 三十九分 |
惊蛰 | 降一 | 息三十九 五十 | 六尺七寸三分 八十四 | 二十三刻 三百六十分 | 九十七度 三十分 | 九十五度 八十八分 |
春分 | 陟五 | 息三十九 六十五 | 五尺四寸三分 十九 | 二十二刻 二百三十分 | 九十一度 三十分 | 百度 四十四分五十 |
清明 | 陟 初限一 | 息三十八 八十九 | 四尺三寸二分 十一 | 二十一刻 百二十分 | 八十五度 三十分 | 百五度 一分 |
谷雨 | 陟三十二 | 息三十三 五十六 | 三尺三寸 四十七 | 二十刻 十分 | 七十九度 三十分 | 百九度 五十分 |
立夏 | 陟五十二 | 息二十八 三十八 | 二尺五寸三分 三十一 | 十九刻 五分 | 七十四度 五十五分 | 百十三度 十九分 |
小满 | 陟六十三 | 息二十 十二 | 尺九寸五分 七十六分 | 十八刻 百分 | 七十度 七十分 | 百一十六度 十二分 |
芒种 | 陟六十四 | 息十 十二 | 尺六寸 三 | 十七刻 三百三十五分 | 六十八度 二十五分 | 百一十七度 九十八分 |
夏至 | 降六十四 | 消空 五十二 | 尺四寸七分 七十九 | 十七刻 二百五十分 | 六十七度 四十分 | 百一十八度 六十三分 |
小暑 | 降六十三 | 消十 七十六 | 尺六寸 三 | 十七刻 三百三十五分 | 六十八度 二十五分 | 百一十七度 九十八分 |
大暑 | 降五十二 | 消二十 七十五 | 尺九寸五分 七十六 | 十八刻 百分 | 七十度 七十分 | 百一十六度 十二分 |
立秋 | 降三十二 | 消二十八 九十 | 二尺五寸三分 三十一 | 十九刻 五分 | 七十四度 五十五分 | 百十一三度 十九分 |
处暑 | 降 初限九十九 | 消三十四 五十五分 | 三尺三寸 四十七 | 二十刻 十分 | 七十九度 三十分 | 百九度 五十分 |
白露 | 降五 | 消三十八 九十 | 四尺三寸二分 十一 | 二十一刻 百二十分 | 八十五度 三十分 | 百五度 一分 |
秋分 | 陟一 | 消三十九 六十六 | 五尺四寸三分 十九 | 二十二刻 二百三十分 | 九十一度 三十分 | 百度 四十四分五十 |
寒露 | 陟 初限一 | 消三十九 五十 | 六尺七寸三分 八十四 | 二十三刻 三百六十分 | 九十七度 三十分 | 九十五度 八十八分 |
霜降 | 陟三十四 | 消廿四 九十八 | 八尺二寸一分 六 | 二十四刻 四百七十分 | 百三度 二十分 | 九十一度 三十九分 |
立冬 | 陟五十三 | 消二十九 七十二 | 九尺七寸三分 五十一 | 二十五刻 四百七十五分 | 百八度 五分 | 八十七度 七十分 |
小雪 | 陟七十二 | 消二十一 七十 | 丈一尺二寸一分 八十二 | 二十六刻 三百八十分 | 百一十一度 九十分 | 八十四度 七十七分 |
大雪 | 陟七十八 | 消十一 十三 | 丈二尺二寸二分 七十七 | 二十七刻 百三十五分 | 百一十四度 三十五分 | 八十二度 九十一 分 |
各置其气消息衰,依定气所有日,每以陟降率陟减、降加其分,满百从衰,各得每日消息定衰。其距二分前后各一气之外,陟降不等,皆以三日为限。雨水初日,降七十八。初限,日损十二。次限,日损八。次限,日损三。次限,日损二。次限,日损一。清明初日,陟一。初限,日益一。次限,日益二。次限,日益三。次限,日益八。末限,日益十九。处暑初日,降九十九。初限,日损十九。次限,日损八。次限,日损三。次限,日损二。末限,日损一。寒露初日,陟一。初限,日益一。次限,日益二。次限,日益三。次限,日益八。末限,日益十二。各置初日陟降率,依限次损益之,为每日率。乃递以陟减、降加气初消息衰,各得每日定衰。
南方戴日之下,正中无晷。自戴日之北一度,乃初数千三百七十九。自此起差,每度增一,终于二十五度,计增二十六分。又每度增二,终于四十度。又每度增六,终于四十四度,增六十八。又每度增二,终于五十度。又每度增七,终于五十五度。又每度增十九,终于六十度,增百六十。又每度增三十三,终于六十五度。又每度增三十六,终于七十度。又每度增三十九,终于七十二度,增二百六十。又度增四百四十。又度增千六十。又度增千八百六十。又度增二千八百四十。又度增四千。又度增五千三百四十。各为每度差。因累其差,以递加初数,满百为分,分十为寸,各为每度晷差。又累其晷差,得戴日之北每度晷数。
以其日所在气定小余,爻统减之,余为中后分。不足减,反相减,为中前分。以其晷差乘之,如通法而一,为变差。以加减中晷常数,冬至后,中前以差减,中后以差加。夏至后,中前以差加,中后以差减。冬至一日,有减无加。夏至一日,有加无减。得每日中晷定数。
各倍夜半漏,为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减昼五刻以加夜,即昼为见刻,夜为没刻。半没刻加半辰,起子初筭外,得日出辰刻。以见刻加而命之,得日入。置夜刻,五而一,得每更差刻。又五除之,得每筹差刻。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得甲夜初刻。又以更筹差加之,得五夜更筹所当辰。其夜半定漏,亦名晨初夜刻。
凡九服所在,每气初日中晷常数不齐。使每气去极度数相减,各为其气消息定数。因测其地二至日晷,测一至可矣,不必兼要冬夏。于其戴日之北每度晷数中,较取长短同者,以为其地戴日北度数及分。每气各以消息定数加减之,因冬至后者,每气以减。因夏至后者,每气以加。得每气戴日北度数。各因所直度分之晷数,为其地每定气初日中晷常数。其测晷有在表南者,亦据其晷尺寸长短与戴日北每度晷数同者,因取其所直之度,去戴日北度数。反之,为去戴日南度。然后以消息定数加减之。
二至各于其地下水漏以定当处昼夜刻数。乃相减,为冬夏至差刻。半之,以加减二至昼夜刻数,为定春秋分初日昼夜刻数。乃置每气消息定数。以当处差刻数乘之,如二至去极差度四十七分,八十而一,所得依分前后加减初日昼夜漏刻,各得余定气初日昼夜漏刻。
置每日消息定衰,亦以差刻乘之,差度而一,所得以息减、消加其气初漏刻,得次日。其求距中度及昏明中星日出入,皆依阳城法求之。仍以差刻乘之,差度而一,为今有之数。若置其地春秋定日中晷常数与阳城每日晷数,较其同者,因其日夜半漏亦为其地定春秋分初日夜半漏。求余定气初日,亦以消息定数依分前后加减刻分,春分后以减,秋分后以加。满象积为刻。求次日,亦以消息定衰,依阳城术求之。此术究理,大体合通。然高山平川,视日不等。较其日晷,长短乃同。考其水漏,多少殊别。以兹参课,前术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