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次气:因天正中气大小余,以三元之策及余秒加之。其秒盈象统,从小余。小余满大衍通法,从大余。大余满爻数,去之。命如前,即次气恒日及余秒。凡率相因加者,下有余秒,皆以类相从。而满其法,则迭进之,用加上位。日盈爻数,去之也。
求次朔及弦望:因天正经朔大小余,以四象之策及余加之。数除如法,即次朔经日及余也。又自经朔加一象之日七及余一千一百六十三少,得上弦。倍之,得望。参之,得下弦。四之,是谓一揲,复得后月之朔。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四为全。加满其前数,去之,从上位。综中朔盈虚分,累益归余之卦,每其月闰衰。凡归余之卦五万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岁有闰。因考其闰衰,满卦限以上,其月及合置闰。或有进退,皆以定朔无中气裁焉。
常气 月中节四正卦 | 初候 | 中候 | 末候 |
---|---|---|---|
立春 正月节坎六四 | 东风解冻 | 蛰虫始振 | 鱼上冰 |
雨水 正月中坎九五 | 獭祭鱼 | 鸿鴈来 | 草木萌动 |
惊蛰 二月节坎上六 | 桃始华 | 仓庚鸣 | 鹰化为鸠 |
春分 二月中震初九 | 玄鸟至 | 雷乃发声 | 始电 |
清明 三月节震六二 | 桐始华 | 田鼠化𫛪 | 虹始见 |
谷雨 三月中震六三 | 萍始生 | 鸣鸠拂羽 | 戴胜降于桑 |
立夏 四月节震九四 | 蝼蝈鸣 | 蚯蚓出 | 王瓜生 |
小满 四月中震六五 | 苦菜秀 | 扉草死 | 小暑至 |
芒种 五月节震上六 | 螗螂生 | 鵙始鸣 | 反舌无声 |
夏至 五月中离初九 | 鹿角解 | 蜩始鸣 | 半夏生 |
小暑 六月节离六二 | 温风至 | 蟋蟀居壁 | 鹰乃学习 |
大暑 六月中离九三 | 腐草为萤 | 土润溽暑 | 大雨时行 |
立秋 七月节离九四 | 凉风至 | 白露降 | 寒蝉鸣 |
处暑 七月中离六五 | 鹰乃祭鸟 | 天地始肃 | 禾乃登 |
白露 八月节离上九 | 鸿鴈来 | 元鸟归 | 群鸟养羞 |
秋分 八月中兑初九 | 雷乃收声 | 蛰虫坯户 | 水始涸 |
寒露 九月节兑九二 | 鸿鴈来賔 | 雀入水为蛤 | 菊有黄华 |
霜降 九月中兑六三 | 豺乃祭兽 | 草木黄落 | 蛰虫咸俯 |
立冬 十月节兑九四 | 水始冰 | 地始冻 | 雉入大水为蜃 |
小雪 十月中兑九三 | 虹藏不见 | 天气上腾地气下降 | 闭塞而成冬 |
大雪 十一月节兑上六 | 鹖鸟不鸣 | 虎始交 | 荔挺出 |
冬至 十一月中坎初六 | 蚯蚓结 | 麋角解 | 水泉动 |
小寒 十二月节坎九二 | 鴈北乡 | 鹊姑巢 | 雉始雊 |
大寒 十二月中坎六三 | 鸡始乳 | 鸷鸟厉疾 | 水泽腹坚 |
常气 | 始卦 | 中卦 | 末卦 |
立春 | 侯小过外 | 大夫蒙 | 卿益 |
雨水 | 公渐 | 辟泰 | 侯需内 |
惊蛰 | 侯需外 | 大夫随 | 卿晋 |
春分 | 公解 | 辟大壮 | 侯豫内 |
清明 | 侯豫外 | 大夫讼 | 卿蛊 |
谷雨 | 公革 | 辟夬 | 侯旅内 |
立夏 | 侯旅外 | 大夫师 | 卿比 |
小满 | 公小畜 | 辟干 | 侯大有内 |
芒种 | 侯大有外 | 大夫家人 | 卿井 |
夏至 | 公咸 | 辟姤 | 侯鼎内 |
小暑 | 侯鼎外 | 大夫丰 | 卿涣 |
大暑 | 公履 | 辟遯 | 侯恒内 |
立秋 | 侯恒外 | 大夫节 | 卿同人 |
处暑 | 公损 | 辟否 | 侯巽内 |
白露 | 侯巽外 | 大夫萃 | 卿大畜 |
秋分 | 公贲 | 辟观 | 侯归妹内 |
寒露 | 侯归妹外 | 大夫无妄 | 卿明夷 |
霜降 | 公困 | 辟剥 | 侯艮内 |
立冬 | 侯艮外 | 大夫既济 | 卿噬嗑 |
小雪 | 公大过 | 辟坤 | 侯未济内 |
大雪 | 侯未济外 | 大夫蹇 | 卿颐 二历同 |
冬至 | 公中孚 | 辟复 | 侯屯内 |
小寒 | 侯屯外 | 大夫谦 | 卿睽 |
大寒 | 公升 | 辟临 | 侯小过内 |
推发敛加时:各置其小余,以六爻乘之,如辰法而一,为半辰之数。不尽者,五之,三刻法除之,为刻。又不尽者,三约为分。此分满刻法为刻,若令满象积为刻者,即置不尽之数,十之,十九而一,为分。命起子半算外,各其加时所在辰刻及分也。
定气 | 辰数 | 盈缩分 | 前后数 | 损益率 | 朓朒积 |
---|---|---|---|---|---|
冬至 | 一百七十三三分 | 盈二千三百五十三 | 先端 | 益一百七十八 | 朒初 |
小寒 | 一百七十五三分 | 盈一千八百四十五 | 先二千三百五十三 | 益一百三十八 | 朒一百七十六 |
大寒 | 一百七十七一分 | 盈一千三百九十 | 先四千一百九十八 | 益一百四 | 朒三百一十四 |
立春 | 一百七十八八分 | 盈九百七十六 | 先五千五百八十八 | 益七十三 | 朒四百一十八 |
雨水 | 一百八十三分 | 盈五百八十八 | 先六千五百六十四 | 益四十四 | 朒四百九十一 |
惊蛰 | 一百八十一八分 | 盈二百一十四 | 先一千一百五十二 | 益十六 | 朒五百三十五 |
春分 | 一百八十三五分 | 缩二百一十四 | 先七千三百六十六 | 损十六 | 朒五百五十一 |
清明 | 一百八十四九分 | 缩五百八十八 | 先七千一百五十二 | 损四十四 | 朒五百四十五 |
谷雨 | 一百八十六五分 | 缩九百七十六 | 先六千五百六十四 | 损七十三 | 朒四百九十一 |
立夏 | 一百八十八一分 | 缩一千三百九十 | 先五千五百八十八 | 损一百四 | 朒四百十八 |
小满 | 一百八十九九分 | 缩一千八百四十五 | 先四千一百九十八 | 损一百三十八 | 朒三百十四 |
芒种 | 一百九十一九分 | 缩一千三百五十二 | 先二千三百五十三 | 损一百七十六 | 朒一百七十六 |
夏至 | 一百九十一九分 | 缩二千三百五十三 | 后端 | 益一百七十六 | 朓初 |
小暑 | 一百八十九九分 | 缩一千八百四十五 | 后二千三百五十三 | 益一百三十八 | 朓一百七十六 |
大暑 | 一百八十八一分 | 缩一千三百九十 | 后四千一百九十八 | 益一百四 | 朓三百一十四 |
立秋 | 一百八十六五分 | 缩九百七十六 | 后五千五百八十八 | 益七十三 | 朓四百一十八 |
处暑 | 一百八十四九分 | 缩五百八十八 | 后六千五百六十四 | 益四十四 | 朓四百九十一 |
白露 | 一百八十三五分 | 缩二百一十四 | 后七千一百五十二 | 益十六 | 朓五百三十五 |
秋分 | 一百八十一八分 | 盈二百一十四 | 后七千三百六十六 | 损十六 | 朓五百五十一 |
寒露 | 一百八十三分 | 盈五百八十八 | 后七千一百五十二 | 损四十四 | 朓五百四十五 |
霜降 | 一百七十八八分 | 盈九百七十六 | 后六千五百六十四 | 损七十三 | 朓四百九十一 |
立冬 | 一百七十七一分 | 盈一千三百九十 | 后五千五百八十八 | 损一百四 | 朓四百一十八 |
小雪 | 一百七十五三分 | 盈一千八百四十五 | 后四千一百九十八 | 损一百三十八 | 朓三百一十四 |
大雪 | 一百七十三三分 | 盈一千八百五十三 | 后二千三百五十三 | 损一百七十六 | 朓一百七十六 |
求每日先后定数:以所入气并后气盈缩分,倍六爻乘之,综两气辰数除,入之,为末率。又列二气盈缩分,皆倍六爻乘之,各加辰数而一,以少减多,余为气差。加减末率,至后以差加,分后以差减。为初率。倍气差,亦六爻乘之,复综两气辰数以除之,为日差。半之,以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至后以差减,分后以差加。为每日盈缩分。乃驯积之,随所入气日加减气下先后数,各其日定。冬至后为阳复,在盈加之,在缩减之。夏至后为阴复,在缩加之,在盈减之。距四正前一气,在阴阳变革之际,不可相并,皆因前末为初率。以气差至前加之,分前减之,为末率。余依前率,各得所求。其朓朒亦放此求之,各得每日定数。其分不满全数,母又每气不同,当退法除之,用百为母,半已上从一,已下弃之。下求轨漏,余分不满准此。
推平朔四象:以定气相距置朔弦望经日大小余,以所入定气大小余及秒分减之,各其所入定气日算及余秒也。若大余少不足减者,加爻数,然后减之。其弦望小余有少半太,当以爻乘之,乃以气秒分减,退一加象统。小余不足减,退日算一,加大衍通法也。
求朔弦望经日入朓朒:各置其所入定气日算及余秒。减日算一,各以日差乘而半之,以加减其气初定率,前少,加之;前多,减之。以乘其所入定气日算及余秒。凡除者,先以母通全,内子,乃相乘,母相乘除之也。若忽微之数烦多而不甚相校者,过半收为全,不盈半法,弃之。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为其日所入朓朒定数。若非朔望有交者,以十二乘所入日算。三其小余,辰法除而从之。以乘损益率,如定气辰数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为定数也。
斗二十六 | 牛八 | 女十二 | 虚十及分 | 危十七 | 室十六 | 壁九 | 右北方七宿九十八度,虚分七百七十九太 |
奎十六 | 娄十二 | 胃十四 | 昴十一 | 毕十七 | 觜一 | 参十 | 右西北七宿八十一度 |
井三十三 | 鬼三 | 柳十五 | 星七 | 张十八 | 翼十八 | 轸十七 | 右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
角十二 | 亢九 | 氐十五 | 房五 | 心五 | 尾十八 | 箕十一 | 右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
前皆赤道度。其毕、觜、参及舆鬼四宿度数,与古不同,今并依天以仪测定,用为常数。纮带天中,仪极攸凭,以格黄道也。推黄道,准冬至岁差所在,每距冬至前后各五度为限。初数十二,每限减一,尽九限,数终于四。殷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春分前、秋分后,初限起四,每限增一,尽九限,终于十二,而黄道交复。计春分后、秋分前,亦五度为限,初数十二,尽九限,数终于四。殷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夏至前后,初限起四,尽九限,终于十二。皆累裁之,以数乘限度,百二十而一,得度。不满者,十二除为分。若以十除,则大分。十二为母,命以太半少及强弱。命曰黄赤道差数。二至前后,各九限,以差减赤道度,为黄道度。二分前后,各九限,以差加赤道度,为黄道度。若从黄道度反推赤道,二至前后各加之,二分前后须减之。
斗二十三半 | 牛七半 | 女十一少 | 虚十,反差 | 危十七太 | 室十七少 | 壁九太 | 右北方九十七度,六虚之差十九太 |
奎十七半 | 娄十二太 | 胃十四太 | 昴十一 | 毕十六少 | 觜一 | 参九少 | 右西方八十二度半 |
井三十 | 鬼二太 | 柳十四少 | 星六太 | 张十八太 | 翼十九少 | 轸十八太 | 右南方一百一十度半 |
角十三 | 亢九半 | 氐十五太 | 房五 | 心四太 | 尾十七 | 箕十少 | 右东方七十五度少 |
求黄道日度:以度余减大衍通法。余以冬至日躔之宿距度所入限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黄赤道差,以大衍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余,满百二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以象统乘之。复除,为秒分。乃以定差及秒减赤道宿度。余,依前命之,即天正冬至加时所在黄道宿度及余也。
求次定气:置岁差,以限数乘之,满百二十除,为秒分。不尽为小分。以加于三元之策秒分,因累而裁之,命以黄道宿次去之,各得定气加时日躔所在宿及余也。求定气初日夜半日所在度:各置其气定小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缩分,满大衍通法而一,盈加缩减其副,用减其日时度余,命如前,各其日夜半日躔行在。求次日,各因定气初日夜半度,累加一策,乃以其日盈缩分,盈加缩减度余,命以宿次,即半日所在度及余也。
终日 | 转分 | 列衰 | 转积度 | 损益率 | 朓朒积 |
---|---|---|---|---|---|
一日 | 九百一十七 | 进十三 | 度初 | 益二百九十七 | 朓初 |
二日 | 九百三十 | 进十三 | 十二度五 | 益二百五十九 | 朓二百九十七 |
三日 | 九百四十三 | 进十三 | 二十四度二十五 | 益二百二十 | 朓五百五十六 |
四日 | 九百五十六 | 进十四 | 三十六度五十四 | 益一百八十 | 朓七百七十六 |
五日 | 九百七十 | 进十四 | 四十九度二十二 | 益一百三十九 | 朒九百五十六 |
六日 | 九百八十四 | 进十六 | 六十二度四 | 益九十七 | 朒一千九十五 |
七日 | 一千 | 进十八 | 七十五度 | 生初益四十八损末六 | 朒一千一百九十二 |
八日 | 一千一十八 | 进十九 | 八十八度十二 | 损六十四 | 朒一千二百三十四 |
九日 | 一千三十七 | 进十四 | 一百一度四十二 | 损一百六 | 朒一千一百七十 |
十日 | 一千五十一 | 进十四 | 一百十五度十五 | 损一百四十八 | 肭一千六十四 |
十一日 | 一千六十五 | 进十四 | 一百二十九度二 | 损一百八十八 | 朒九百十六 |
十二日 | 一千七十九 | 进十三 | 一百四十二度三 | 损一百二十九 | 朒七百二十七 |
十三日 | 一千九十二 | 进十三 | 一百五十七度十八 | 损一百六十七 | 朒四百九十八 |
十四日 | 一千一百五十 | 进十退三 | 一百七十一度四十六 | 初损二百四十一末益六十六 | 朒二百三十一 |
十五日 | 一千一百一十二 | 退十三 | 一百八十度十一 | 益二百八十九 | 朓六十六 |
十六日 | 一千九十九 | 退十三 | 二百度五十九 | 益二百五十 | 朓二百五十五 |
十七日 | 一千八十六 | 退十三 | 二百一十五度十八 | 益二百一十一 | 朓六百五 |
十八日 | 一千七十三 | 退十四 | 二百二十九度四十 | 益一百七十二 | 朓八百一十六 |
十九日 | 一千五十九 | 退十四 | 二百四十三度四十九 | 益一百三十 | 朓九百八十七 |
二十日 | 一千四十五 | 退十七 | 二百五十七度四十四 | 益八十七 | 朓一千一百一十七 |
二十一日 | 一千二十八 | 退十八 | 一百七十一度二十五 | 初益三十六末损一十八 | 朓一千二百四 |
二十二日 | 一千一十 | 退十八 | 二百八十四度六十五 | 损七十三 | 朓一千二百二十三 |
二十三日 | 九百九十二 | 退十四 | 二百九十八度十一 | 损一百一十六 | 朓一千一百四十九 |
二十四日 | 九百七十八 | 退十四 | 三百一十一度十五 | 损一百五十七 | 朓一千三十三 |
二十五日 | 九百六十四 | 退十四 | 三百二十四度十五 | 损一百九十八 | 朓八百七十六 |
二十六日 | 九百五十 | 退十三 | 三百三十六度五十七 | 损二百三十七 | 朓六百七十八 |
二十七日 | 九百三十七 | 退十三 | 三百三十九度十九 | 损二百七十六 | 朓四百四十一 |
二十八日 | 九百二十四 | 退七进六 | 三百六十一度四十四 | 初损一百六十五末益入后 | 朒一百六十五 |
求朔弦望入朓朒定数:各朔其所入日损益而半之,为通率。又二率相减为率差。前多者,以入余减大衍通法,余乘率差,盈大衍通法得一,并率差而半之。前少者,半入余,乘率差,亦以大衍通法除之,为加时转率。乃半之,以损益加时所入,余为转余。其转余,应益者,减法;应损者,因余。皆以乘率差,盈大衍通法得一,加于通率。转率乘之,大衍通法约之,以朓减朒加转率为定率。乃以定率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后无同率者,亦因前率,益者以通率为初数,半率差而减之。应通率,其损益入余,进退日者,分为二日,随余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以损益转率。此术本出皇极历,以究算术之微变。若非朔望有交者,直以入余乘损益,如大衍通法而一,以损益朓朒为定数,各得所求。
右以四象约转终日及余,均得六日二千七百一分。就全数约为大分,是为之八分。以减法,余为末数。乃四象驯变相加,各其所当之日初末数也。视入转余,如初数以下者,加减损益,因循前率;如初数以上,则反其衰,归于后率云。
求朔弦望定日及余: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乃以朓减朒加四象经小余。满若不足,进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各其定日及小余。干名与后朔恊同者,月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月。凡言夜半者,皆起晨前子正之中。若注历观弦望定小余,不盈晨初余数者,退一日。其望,小余虽满此数,若有交蚀,亏初起在晨初已前者,亦如之。又月行九道迟疾,则三大二小。以日行盈缩,累增损之,则容有四大三小,理数然也。若俯循常仪,当察加时早晚,随其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三小。其正月朔,若有交加时正见者,消息前后一两月,以定大小,令亏在晦二。
推定朔弦望夜半日所在度:各随定气次日以所直日度及余分命焉。若以五星相加减者,以四约度余。乃列朔弦望小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缩分,如大衍通法而一,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其日夜半度余,命如前,各其日加时日躔所次。
推月九道度:凡合朔所交,冬在阴历,夏在阳历,月行青道。冬、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殷黄道东。立冬、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殷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冬在阳历,夏在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殷黄道西。立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在阳历,秋在阴历,月行朱道。春、秋分后,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殷黄道南。立春立秋后,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殷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在阴历,秋在阳历,月行黑道。春、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殷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殷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四序离为八节,至阴阳之始交,皆以黄道相会,故月有九行。各视月交所入七十二候,距交初黄道日每五度为限。交初交中同。亦初数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乃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而至半交,其去黄道六度。又自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亦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复与日轨相会。各累计其数,以乘限度,二百四十而一,得度。不满者,二十四除,为分。若以二十除之,则大分。十二为母,命以半太及强弱也。为月行与黄道差数。距半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减;距正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加。此加减是出入六度,单与黄道相交之数也。若交赤道,则随气迁变不恒。计去冬至夏至以来候数,乘黄道所差,十八而一,为月行与赤道差数。凡日以赤道内为阴,赤道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黄道外为阳。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后行阴历,秋分交后行阳历,皆为同名;若入春分交后行阳历,秋分交后行阴历,皆为异名。其在同名,以差数为加者加之,减者减之;若在异名,以差数为加者减之,减者加之。皆以增损黄道度为九道定度。
推月九道平交入气:各以其月恒中气,去经朔日算及余秒,加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乃以减交终日及余秒,其余即各平交入其月恒中气日算及余秒也。满三元之策及余秒则去之,其余即平交入后月恒节气日算及余秒。因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余秒加之。满三元之策及余秒,去之。不满者,为平交入其气日算及余秒。各以其气初先后数先加、后减其入余。满若不足,进退日算,即平交入定气日算及余秒也。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以正交加时度余,减大衍通法。余以正交之宿距度所入限数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月道与黄道差,以大衍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余满二百四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一退为秒。以定差及秒加黄道度,余,仍计去冬至夏至以来候数,乘定差,十八而一,所得依名同异而加减之,满若不足,进退其度,命如前,即正交加时月离所在九道宿度及余也。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各置其日加时日躔所在,变从九道,循次相加。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离象。凡置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所在黄道宿度减之,余以加其正交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度算外,即朔弦望加时所当九道宿度也。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去极,若应准绳,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以一象之度九十一、余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为上弦,兑象。倍之而与日冲,得望,坎象。参之,得下弦,震象。各以加其所当九道宿度,秒盈象统从余,余满大衍通法从度。命如前,各其日加时月所在度及余秒也。综五位成数四十,以约度余,为分。不尽者,因为小分也。
推定朔夜半入转:恒视经朔夜半所入,若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经朔为定。径求次定朔夜半入转,因前定朔夜半所入,大月加转差日二,小月加日一,转余皆一千三百五十四秒分一。数除如前,即次月定朔夜半所入。
求朔弦望定日前夜半月所在度:各半列衰,减转分。退者,定余乘衰,以大衍通法除,并衰而半之;进者,半定余乘衰,定以大衍通法除,皆加所减。乃以定余乘之,盈大衍通法得一,以减加时月度及分。因夜半准此求转分以加之,亦得加时月度。若非朔望有交,直以定小余乘所入日转交分,如大衍通法而一,以减其日时月度,亦得所求。
定气 | 陟降率 | 消息衰 | 阳城日晷 | 漏刻 | 黄道去极度 | 距中宿度 |
---|---|---|---|---|---|---|
冬至 | 降七十八 | 息空六十四 | 一丈二尺七寸一分五十 | 二十七刻二百四十 | 一百一十七度二十 | 八十二度二十七 |
小寒 | 降七十二 | 息十一九十一 | 一丈二尺三寸七十七 | 二十七刻一百三十五 | 一百一十四度 | 八十三度九十一 |
大寒 | 降五十三 | 息二十二四十二 | 一丈一尺二寸一分八十二 | 二十六刻三百八十 | 一百一十一度九十 | 八十四度七十七 |
立春 | 降三十四 | 息三十二十五 | 九尺七寸三分五十一 | 二十五刻四百七十五 | 一百八度 | 八十七度七十 |
雨水 | 降初限七十八 | 息三十五七十八 | 八尺二寸一分六 | 二十四刻四百八十 | 一百三度二十 | 九十一度三十九 |
惊蛰 | 降一 | 息三十九五十 | 六尺七寸三分八十四 | 二十三刻三百六十 | 九十七度三十 | 九十五度八十八 |
春分 | 陟五 | 息三十九六十五 | 五尺四寸三分十九 | 二十二刻二百三十 | 九十一度三十 | 一百度四十四五十 |
清明 | 陟初限 | 息三十八八十九 | 四尺三寸一分十一 | 二十一刻一百二十 | 八十五度三十 | 一百五度 |
谷雨 | 陟三十二 | 息三十三五十六 | 三尺三寸四十 | 二十刻十 | 七十九度四十 | 一百九度五十 |
立夏 | 陟五十二 | 息二十八三十八 | 二尺五寸三十 | 十九刻五 | 七十四度五十五 | 一百一十三度十九 |
小满 | 陟六十三 | 息二十十一 | 一尺九寸五分七十六 | 十八刻一百 | 七十度七十 | 一百一十一度十二 |
芒种 | 陟六十四 | 息十十二 | 一尺六寸三 | 十七刻三百五十四 | 六十八度二十四 | 一百一十八度九十 |
夏至 | 陟六十四 | 消空五十一 | 一尺四寸七分七十九 | 十七刻二百五十 | 六十七度四十 | 一百一十八度六十三 |
小暑 | 降六十三 | 消十七十六 | 一尺六寸三 | 十七刻三百五十五 | 六十八度二十五 | 一百一十七度九十八 |
大暑 | 降五十二 | 消二十七十五 | 一尺九寸五分 | 十八刻一百 | 七十八度七十 | 一百一十六度十二 |
立秋 | 降三十二 | 消二十八九十 | 二尺五寸三分三十一 | 十九刻五 | 七十四度五十五 | 一百一十三度十九 |
处暑 | 降初限九十九 | 消二十四七十六 | 三尺三寸三十七 | 二十刻十 | 七十九度三十 | 一百九度五十 |
白露 | 降五 | 消三十八九十 | 四尺三寸二分十一 | 二十一刻一百二十 | 八十五度三十 | 一百五度 |
秋分 | 陟一 | 消三十九六十六 | 五尺四寸三分十九 | 二十刻二百四十 | 九十一度 | 一百度四十四五十 |
寒露 | 陟初限一 | 消三十九五十 | 六尺七寸三分八十四 | 二十三刻三百六十 | 九十七度三十 | 九十五度八十八 |
霜降 | 陟三十四 | 消二十四九十八 | 八尺二寸一分六 | 二十四刻四百七十一 | 一百三度二十 | 九十一度三十九 |
立冬 | 陟五十三 | 消二十九七十二 | 九尺七寸三分五十一 | 二十五刻四百七十五 | 一百八度五 | 八十七度 |
小雪 | 陟七十二 | 消二十一七十 | 一丈一尺二寸一分八十二 | 二十六刻三百八十 | 一百一十一度九十 | 八十四度七十 |
大雪 | 陟七十八 | 消十一十三 | 一丈二尺二寸二分七十七 | 二十七刻二百四十五 | 一百一十四度 | 八十二度九十一 |
推戴日之北每度晷数:南方戴日之下,正中无晷。自戴日之北一度,乃初数一千三百七十九。从此起差,每度增一,终于二十五度。又每度增二,终于四十度。又每度增六,终于四十四度,增六十八。每度增二,终于五十五度。又每度增十九,终于六十度,度增一百六十。又每度增三十三,终于六十五度。又每度增三十六,终于七十度。又每度增三十九,终于七十二度,增二百六十。又度增四百四十,又度增一千六十,又度增一千八百六十,又度增二千八百四十,又度增四千,又度增五千三百四十,而各为每度差。因累其差以递加初数,满百为分,分满十为寸,各为每度晷差。又每度晷差数。
求阳城日晷每日中常数:各置其气去极度,以极去戴日下度五十六,盈分八十二减半之,各得戴日之北度数及分。各以其消息定衰戴日北所直度分之晷差,满百为分,分满十为寸,各为每日晷差。乃递以息减消加其气初晷数,得每日中晷常数也。
求每日中晷定数:各置其日所在气定小余,以爻统减之,余为中后分。置前后分,以其日晷差乘之,如大衍通法而一,为变差。乃以变差加减其日中晷常数,冬至后,中前以差减,中后以差加。夏至后,中前以差加,中后以差减。冬至一日有减无加,夏至一日有加无减。各得每日中晷定数。
求每日昼夜漏及日出入所在辰刻:各倍夜半之漏,为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减昼五刻以加夜,即昼为见刻,夜为没刻。半没刻以半辰刻加之,命起子初刻算外,即日出辰刻。以见刻加之,命如前,即日入辰刻。置夜刻以五除之,得每更差刻,又五除之,得每筹差刻。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得甲夜初刻。又以更筹差加之,得次更一筹之数。以次累加,满辰刻去之,命如前,即得五夜更筹所当辰及分也。其夜半定漏,亦名晨初夜刻。
求每日距中度定数:置消息定衰,以一万二千三百八十六乘之,如一万六千二百七十七而一,为每日度差。差满百为度,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加消减其气初距中度,各得每日距中度定数。倍距中度以减周天度,五而一,所得为每更度差。
求九服所在每气初日中晷常数:置气去极度数相减,各为生气消息定数,因测所在冬夏至日晷长短,但测至即得,不必要须冬至。于其戴日之北度及分晷数中,校取长短,同者便为所在戴日北度数及分。气各以消定数加减之,因冬至后者每气以减,因夏至后者每气以加。各得每气戴日北度数及分。各因其气所直度分之晷数长短,即各为所在每定气初日中晷常数。其测晷有在表南者,亦据其晷尺寸长短,与戴日北每度晷数同者,因取其所直之度,去戴日北度数,反之,为去戴日南度,然后以消息定数加减。
求九服所在昼夜漏刻:冬夏至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当处昼夜刻数。乃相减,为冬夏至差刻。半之,以加减二至昼夜刻数,加夏至、减冬至。为春秋分定日昼夜刻数。乃置每气消息定数,以当处二至差刻数乘之,如二至去极差度四十七分,八十而一,所得依分前后加减二分初日昼夜漏刻,春分前秋分后,加夜减昼;春分后秋分前,加昼减夜。各得所在定气初日昼夜漏刻数。求次日者,置每日消息定衰,亦以差刻乘之,差度而一,所得以息减消加其气初漏刻,各得所求。其求距中度及昏明中宿日出入所在,皆依阳城法求,仍以差度而今有之,即得也。
又术:置所在春秋分定日中晷常数,与阳城每日晷数校取同者,因其日夜半漏,即为所在定春秋分初日夜半漏。求余气定日,每以消息定数,依分前后加减刻分。春分前以加,分后以减;秋分前以减,分后以加。满象积为刻,不满为分,各为所在定气初日夜半定漏。
求定朔夜半入交:恒视经朔望夜半所入,定朔望大余。有进退者,亦加减交日。否则,因经为定,各得所求。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因前定朔夜半所入,大月加交差日二,月小加日一,余皆二千三百九十四、秒八千六百七十八。求次日:累加一百,数除如前,各其夜半所入交泛日及余秒。
阴阳历 | 爻目 | 加减率 | 阴阳积 | 月去黄道度 |
---|---|---|---|---|
少阳少阴 | 初 | 加一百八十七 | 阴阳初 | 空 |
少阳少阴 | 二 | 加一百七十一 | 阴阳一百八十七 | 一度六十七分 |
少阳少阴 | 三 | 加一百三十七 | 阴阳三百五十八 | 二度一百一十八分 |
少阳少阴 | 四 | 加一百一十五 | 阴阳五百五 | 四度二十五分 |
少阳少阴 | 五 | 加七十五 | 阴阳六百二十 | 五度二十八分 |
少阳少阴 | 上 | 加二十七 | 阴阳六百九十五 | 五度九十五分 |
老阳老阴 | 初 | 减二十七 | 阴阳七百二十二 | 六度二分 |
老阳老阴 | 二 | 减七十五 | 阴阳六百九十五 | 五度九十五分 |
老阳老阴 | 三 | 减一百一十五 | 阴阳六百二十 | 五度二分 |
老阳老阴 | 四 | 减一百四十七 | 阴阳五百五 | 四度二十五分 |
老阳老阴 | 五 | 减一百七十一 | 阴阳三百五十八 | 三度一百十八分 |
老阳老阴 | 上 | 减一百八十七 | 阴阳一百八十七 | 一度六十七分 |
求四象六爻每度加减分及月去黄道定数:以其爻加减率与后爻加减率相减,为前差。又以后爻率与次后爻率相减,为后差。二差相减,为中差。置所在爻并后爻加减率,半中差以加而半之,十五而一,为爻末率,因为后爻初率。每以本爻初末率相减,为爻差。十五而一,为度差。半之,以加减初率,少象减之,老象加之。为定初率。每次度差累加减之,少象以差减,老象以差加。各得每度加减定分。乃修积其分,满百二十为度,各为每度月去黄道度数及分。其四象,初爻无初率,上爻无末率,皆倍本爻加减率,十五而一。所得各以初末率减之,皆互得其率。余依术算,各得所求。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阴阳度数:各置其日夜半入转日及余秒,余以其日夜半入交定日及余秒减之也,其秒母不等,当循率相通,然后减之,如不足减,即转终日及一余秒,然后减之。余为定交初日夜半入转日及余秒。乃以定交初日夜半入余与其日夜半入余,各乘其日转定分,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满转法为度,不满为分。各以加其日转积度及分,乃相减,其余即为其夜半月行入阴阳度数及分也。转求次日,但以其日转定分加之,满转法为度,即得。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四象度数:置其日夜半入阴阳度数及分,以一象之度九十除之。若以小象除之,则兼除差度一、度分一百六、大分十三、小分十四,讫,然以次象除之。所得以少阳、老阳、少阴、老阴为次,命起少阳算外,即其日夜半所入象度数及分也。先以三十乘阴阳度分,十九而一,为度分。乘又除,为小分。然以象度及分除之。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六爻度数:置其日夜半所入象度数及分,以一爻之度一十五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算外,即以其日夜半所入爻度数及分也。其月行入少象初爻之内,皆为沾近黄道度。当朔望则有亏蚀。求入蚀限:其入交定日及余秒,如望差已下交限已上者,为入蚀限。望入蚀限,则月蚀;朔入蚀限,月在阴历则日蚀。入限,如望差已下,为交后。交限已上者,以减中日及余,为交前。置交前后定日及余秒通之,为去交前后定分。置去交定分,以十一乘之,如二千六百四十三除之,为去交度数。不尽,以大衍通法乘之,复除为余。大抵去交十三度以上,虽入蚀限,为涉交数微,光影相接,或不见蚀。
月蚀所起: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其蚀十二分已上者,皆起于正东,复于正西。此皆据南方正午而论之,若蚀于余方者,各随方面所在,准此取正,而定其蚀起复也。
定气 | 增损差 | 差积 | 定气 | 增损差 | 差积 |
---|---|---|---|---|---|
冬至 | 增十 | 积初 | 小寒 | 增十五 | 积十 |
大寒 | 增二十 | 积二十五 | 立春 | 增二十五 | 积四十五 |
雨水 | 增三十 | 积七十 | 惊蛰 | 增三十五 | 积一百 |
春分 | 增四十 | 积一百三十五 | 清明 | 增四十五 | 积一百七十五 |
谷雨 | 增五十 | 积二百二十 | 立夏 | 增五十五 | 积二百七十 |
小满 | 增六十 | 积三百二十五 | 芒种 | 增六十五 | 积三百八十五 |
夏至 | 损六十五 | 积四百五十 | 小暑 | 损六十 | 积三百八十五 |
大暑 | 损五十五 | 积三百二十五 | 立秋 | 损五十 | 积二百七十 |
处暑 | 损四十五 | 积二百二十 | 白露 | 损四十 | 积一百七十五 |
秋分 | 损三十五 | 积一百三十五 | 寒露 | 损三十 | 积一百 |
霜降 | 损二十五 | 积七十 | 立冬 | 损二十 | 积四十五 |
小雪 | 损十五 | 积二十五 | 大雪 | 损十 | 积十 |
求每日差积定数:以所入气并后气增损差,倍六爻乘之,综两气辰数除之,为气末率。又列二气增损差,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数而一。少减多,余为气差。加减末率,冬至后以差减,夏至后以差加。为初率。倍气差,亦倍六爻乘之,复综两气辰数以除之,为日差。半之,以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冬至后以差加,夏至后以差减。为每日增损差。乃循积之,随所入气日加减气下差积,各其日定数。其二至之前一气,皆后无同差,不可相并,各因前末为初率。以气差冬至前减,夏至前加,为末率。余依算术,各得所求也。
求日蚀分:阴历蚀者,置去交定分,以蚀定差减之,余一百四已下者,皆蚀既。已上者,以一百四减之,其余以一百四十三约之,其入或限者,以一百五十二约之。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以减十五,余为日蚀之大分。其同阳历蚀者,但去交定分,少于蚀定差六十已下者,皆蚀既。六十已上者,置去交定分,以阳历蚀定限加之,以九十约之。其阳历蚀者,直置去交定分,亦以九十约之。其入或限者,以一百四十三约之。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命以十五为限,亦得日蚀之大分。
求日月蚀甚所在辰:置去交定分,以交率乘之,二十乘交数除之,所得为差。其月道与黄道同名者,以差加朔望定小余;异名,以差减朔望定小余,置余定余。如求发敛加时术入之,即蚀甚所在辰刻及分也。其望甚辰月当冲蚀。
求亏初复末:置日月蚀泛用刻率,副之,以乘其日入转损益率,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应朒者,依其损益;应朓者,损加益减其副,为定用刻数。半之,以减蚀甚辰刻,为亏初;以加蚀甚辰刻,为复末。其月蚀求入更筹者,置月蚀定用刻数,以其日每更差刻除,为更数;不尽,以每筹差刻除,为筹数。综之为定用更筹。乃累计日入至蚀甚辰刻置之,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减之,余以更筹差刻除之。所得命以初更筹外,即蚀甚筹。半定用更筹减之,为亏初;以加之,为复末。按天竺僧俱摩罗所传断日蚀法,其蚀朔日度躔于郁车宫者,的蚀。诸断不得其蚀,据日所在之宫,有火星在前三后一之宫并伏在日下,并不蚀。若五星总出,并水见,又水在阴历,及三星已上同聚一宿,亦不蚀。凡星与日别宫或别宿则易断,若同宿则难断。更有诸断,理多烦碎,略陈梗概,不复具详者。其天竺所云十二宫,则中国之十二次也。曰郁车宫者,即中国降娄之次也。十二次宿度,首尾具载「历仪分野」卷中也。
求九服所在每气蚀差:以夏至差减春分差,以春分差减冬至差,各为率。并二率半之,六而一,为夏率。二率相减,六一为差。置总差,六而一,为气。半气差,以加夏率,又以总差减之,为冬率。冬率即是冬至之率也。每以气差加之各气,为每气定率。乃循其率,以减冬至蚀差,各得每气初日蚀差。求每日,如阳城求之,若戴日之北,当计其所在,皆反之,即得。
岁星 | 少阳少阴 | 初 | 益七百七十三 | 进退空 |
少阳少阴 | 二 | 益七百二十一 | 进退七百七十三 | |
少阳少阴 | 三 | 益六百三十 | 进退一千四百九十四 | |
少阳少阴 | 四 | 益五百 | 进退二千一百二十四 | |
少阳少阴 | 五 | 益三百三十一 | 进退二千六百二十四 | |
少阳少阴 | 上 | 益一百二十三 | 进退二千九百五十五 | |
老阳老阴 | 初 | 损一百二十三 | 进退三千七十八 | |
老阳老阴 | 二 | 损三百三十一 | 进退二千二百五十五 | |
老阳老阴 | 三 | 损五百 | 进退二千六百二十四 | |
老阳老阴 | 四 | 损六百三十 | 进退二千一百二十四 | |
老阳老阴 | 五 | 损七百二十一 | 进退一千四百九十四 | |
老阳老阴 | 上 | 损七百七十三 | 进退七百七十三 | |
荧惑 | 少阳少阴 | 初 | 益一千二百三十七 | 进退空 |
少阳少阴 | 二 | 益一千一百四十三 | 进退一千二百二十七 | |
少阳少阴 | 三 | 益九百九十一 | 进退二千三百八十 | |
少阳少阴 | 四 | 益九百八十一 | 进退三千三百七十一 | |
少阳少阴 | 五 | 益五百一十三 | 进退四千一百五十二 | |
少阳少阴 | 上 | 益一百八十七 | 进退四千六百六十五 | |
老阳老阴 | 初 | 损一百八十七 | 进退四千八百五十二 | |
老阳老阴 | 二 | 损五百一十三 | 进退四千六百六十五 | |
老阳老阴 | 三 | 损七百八十一 | 进退四千一百五十二 | |
老阳老阴 | 四 | 损九百九十一 | 进退三千三百七十一 | |
老阳老阴 | 五 | 损一千一百四十三 | 进退二千三百八十 | |
老阳老阴 | 上 | 损一千二百三十七 | 进退一千二百三十七 | |
镇星 | 少阳少阴 | 初 | 益一千六百八十四 | 进退空 |
少阳少阴 | 二 | 益一千五百四十四 | 进退一千六百八十四 | |
少阳少阴 | 三 | 益一千三百三十 | 进退三千二百二十八 | |
少阳少阴 | 四 | 益一千四十二 | 进退四千五百五十八 | |
少阳少阴 | 五 | 益六百八十 | 进退五千六百 | |
少阳少阴 | 上 | 益二百四十四 | 进退六千二百八十 | |
老阳老阴 | 初 | 损二百四十四 | 进退六千五百二十四 | |
老阳老阴 | 二 | 损六百八十 | 进退六千二百八十 | |
老阳老阴 | 三 | 损一千四百三 | 进退五千六百 | |
老阳老阴 | 四 | 损一千三百三十 | 进退四千五百五十八 | |
老阳老阴 | 五 | 损一千五百四十四 | 进退三千二百三十八 | |
老阳老阴 | 上 | 损一千六百八十四 | 进退一千六百八十四 | |
太白 | 少阳少阴 | 初 | 益二百五十五 | 进退空 |
少阳少阴 | 二 | 益二千三十一 | 进退二百五十五 | |
少阳少阴 | 三 | 益一百九十八 | 进退四百八十六 | |
少阳少阴 | 四 | 益一百五十六 | 进退六百八十四 | |
少阳少阴 | 五 | 益一百五 | 进退八百四十 | |
少阳少阴 | 上 | 益四十五 | 进退九百四十五 | |
老阳老阴 | 初 | 损四十五 | 进退四百九十 | |
老阳老阴 | 二 | 损一百五 | 进退九百四十五 | |
老阳老阴 | 三 | 损一百五十六 | 进退八百四十 | |
老阳老阴 | 四 | 损一百九十八 | 进退六百八十四 | |
老阳老阴 | 五 | 损二百三十一 | 进退四百八十六 | |
老阳老阴 | 上 | 损二百五十五 | 进退二百五十五 | |
辰星 | 少阳少阴 | 初 | 益六百四十三 | 进退空 |
少阳少阴 | 二 | 益五百八十五 | 进退六百四十三 | |
少阳少阴 | 三 | 益五百一 | 进退一千二百二十八 | |
少阳少阴 | 四 | 益三百九十 | 进退一千七百二十九 | |
少阳少阴 | 五 | 益三百五十五 | 进退二千一百二十 | |
少阳少阴 | 上 | 益九十三 | 进退二千三百七十五 | |
老阳老阴 | 初 | 损九十三 | 进退二千四百六十八 | |
老阳老阴 | 二 | 损二百五十五 | 进退二千三百七十五 | |
老阳老阴 | 三 | 损三百九十一 | 进退二千一百二十 | |
老阳老阴 | 四 | 损五十一 | 进退一千七百二十九 | |
老阳老阴 | 五 | 损五百八十五 | 进退一千二百二十九 | |
老阳老阴 | 上 | 损六百四十三 | 进退六百四十三 |
求四象六爻每算损益及进退定数:以所入爻与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前差,又以后爻与次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后差,前后差相减为中差。置所入爻并后爻损益率,半中差以加之,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爻末率,因为后爻初率。皆因前爻末率,以为后爻初率。初末之率相减,为爻差。倍爻差,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算差。半之,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算差累加减爻初定率,少象以差减,老象以差加。为每损益率。循累其率,随所入爻,损益其下进退,即各得其算定。其四象初爻无初率,上爻无末率,皆置本爻损益,四而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各以初末率减之,皆互得其率。余依术算,各得所求。
求平合入进退定数:各置其星平合所入爻之算差,半之,以减其所入算损益率。损者,以所入余乘限差,辰法除,并差而半之;益者,半入余乘差,亦辰法除。加所减之率,乃以入余乘之,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平合所入进退定数。此法微密,用算稍繁。若从省求之,亦可置其所入算余,以乘其下损益率,如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定数。
求定合月日:置冬至夜半后定合日算及余秒,以天正冬至大小余加之,天正经朔大小余减之。其至、朔小余,皆以四约之,然用加减。若至大余少于经朔大余者,又以爻数加之,然以经朔大小余减之。其余满四象之策及余,除之,为月数,不尽者,为入朔日算及余。命月数起天正日算起经朔算外,即定所在日月也。其定朔大余有进退,进减退加一日,为在其日月定及余也。
星名 | 变行目 | 变行日中率 | 变行度中率 | 差行损益率 | 变行度常率 | 变行乘数 变行除数 |
---|---|---|---|---|---|---|
岁星 | 合后伏 | 十七日三百三十二 | 行三度三百三十三 | 先迟二日益疾九分 | 行一度三百五十七 | 乘数三百五十 除数二百八十 |
前顺 | 一百一十日 | 行一十八度六十五 | 先疾五日益迟六分 | 行九度三百五十七 | 乘数三百一十 除数二百八十一 | |
前留 | 二十七日 | - | - | 行二度二百二十 | 乘数二百六十七 除数一百二十二 | |
前退 | 四十三日 | 退五度三百六十九 | 先疾六日益疾十一分 | 行三度四百七十五 | 乘数四百七十 除数四百三 | |
后退 | 四十三日 | 退五度三百六十九 | 先疾六日益迟十一分 | 行三度四百七十五 | 乘数五百一十 除数四百六十七 | |
后留 | 二十七日 | - | - | 行三度二百一十 | 乘数二百七十 除数四百六十七 | |
后顺 | 一百一十二日 | 行一十八度六十五 | 先迟五日益疾六分 | 行九度三百三十七 | 乘数二百六十七 除数二百二十七 | |
合前伏 | 十七日 | 行三度三百三十三 | 先疾二日益迟九分 | 行一度三百五十八 | 乘数三百五十 除数二百八十 | |
荧惑 | 合后伏 | 七十一日七百二十五 | 行五十四度七百三十五 | 先疾五日益迟七分 | 行三十八度二百一 | 乘数一百二十七 除数三十 |
前疾 | 二百一十四日 | 行一百三十六度 | 先疾九日益迟四分 | 行一百一十三度五百九十六 | 乘数一百三十 除数三十一 | |
前迟 | 六十日 | 行二十五度 | 先疾日益迟四分 | 行三十一日六百八十五 | 乘数三百三十 除数五十四 | |
前留 | 一十三日 | - | - | 行六度六百九十三 | 乘数二百三 除数五十四 | |
前退 | 三十一日 | 退八度四百七十二 | 先迟六日益疾五日 | 行一十六度三百六十七 | 乘数二百三 除数四十八 | |
后退 | 三十一日 | 退八度四百七十三 | 先疾六日益迟五分 | 行一十六度二百六十七 | 乘数二百三 除数四十八 | |
后留 | 一十三日 | - | - | 行六度六百九十三 | 乘数二百三 除数四十八 | |
后迟 | 六十日 | 行二十五度 | 先迟日益疾四分 | 行三十一度六百八十五 | 乘数二百三 除数五十四 | |
后疾 | 二百一十四日 | 行三十六度 | 先迟九日益疾四分 | 行一百一十三度五百九十六 | - | |
合前伏 | 七十一日七百三十六 | 行五十四度七百三十六 | 先迟五日益疾七分二百二 | - | 乘数一百二十七 除数三十 | |
镇星 | 合后伏 | 十八日四百一十五 | 行一度四百一十五 | 先迟一日益疾九分 | 行度空四百八十 | 乘数十二 除数十一 |
前顺 | 八十三日 | 行七度二百四十二 | 先迟二日益迟五分 | 行二度六百二十三 | 乘数十三 除数十一 | |
前留 | 三十七日三百八十 | - | - | 行一度二百八 | 乘数十 除数九 | |
前退 | 五十日 | 退二度二百三十四 | 先迟七日益疾一分 | 行一度五百三十一 | 乘数二十 除数十七 | |
后退 | 五十日 | 退二度三百三十四 | 先疾七日益迟一分 | 行一度五百三十一 | 乘数五 除数四 | |
后留 | 三十七日三百八十 | - | - | 行一度二百八 | 乘数二十 除数一十七 | |
后顺 | 八十三日 | 行七度二百三十一 | 先迟六日益疾五分 | 行二度六百二十三 | 乘数十 除数九 | |
合前伏 | 十八日四百一十五 | 行一度四百一十五 | 先疾二日益迟九分 | 行度空四百八十 | 乘数十二 除数十一 | |
太白 | 晨合后伏 | 四十一日七百一十九 | 行五十二度七百一十九 | 先迟三日益疾十六分 | 行三十一度七百一十九 | 乘数七百九十七 除数二百九 |
夕疾行 | 一百七十一日 | 行二百六十度 | 先疾五日益迟九分 | 行一百七十一度 | 乘数七百九十一 除数二百九 | |
夕平行 | 十二日 | - | - | 行一十二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一百三十七 | |
夕迟行 | 四十二日 | 行三十一度 | 先疾日益迟十分 | 行四十三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一百三十一 | |
夕留 | 八日 | - | - | 行八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九十二 | |
夕退 | 十日 | 退五度 | 先迟日益疾九分 | 行十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八十六 | |
夕合前伏 | 六日 | 退五度 | 先迟日益疾八十五 | 行六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八十四 | |
夕合后伏 | 六日 | 退五度 | 先疾日益迟八十五分 | 行六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八十三 | |
晨退 | 十日 | 退五度 | 先疾日益迟九分 | 行十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八十四 | |
晨留 | 八日 | - | - | 行八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八十六 | |
晨迟行 | 四十二日 | 行四十一度 | 先迟日益疾十分 | 行四十二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九十二 | |
晨平行 | 十二日 | - | - | 行十二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一百三十七 | |
晨疾行 | 一百七十一日 | 行二百六度 | 先迟五日益疾九分 | 行一百七十度 | 乘数五百一十五 除数一百五十六 | |
晨合前伏 | 四十一日七百一十九 | 行五十二度七百一十九 | 先疾三日益迟十六分 | 行四十一度七百一十九 | 乘数七百一十七 除数二百九 | |
辰星 | 晨合后伏 | 十六日七百一十五 | 行三十二度七百一十五 | 先迟日益疾二十二分 | 行十六度七百一十五 | 乘数二百八十六 除数二百八十七 |
夕疾行 | 十二日 | 行十七度 | 先疾日益迟五十分 | 行十二度 | 乘数二百八十六 除数二百八十七 | |
夕平行 | 九日 | - | - | 行九度 | 乘数四百九十五 除数一百九十四 | |
夕迟行 | 六日 | 行四度 | 先疾日益迟七十六分 | 行六度 | 乘数四百九十六 除数一百九十五 | |
夕留 | 三日 | - | - | 行三度 | 乘数四百九十七 除数一百九十六 | |
夕合前伏 | 十一日 | 退六度 | 先迟日益疾三十一分 | 行十一度 | 乘数四百九十八 除数一百九十七 | |
夕合后伏 | 十一日 | 退六度 | 先疾日益迟三十一分 | 行十一度 | 乘数五百 除数一百九十八 | |
晨留 | 三日 | - | - | 行三度 | 乘数四百九十八 除数一百九十八 | |
晨迟行 | 六日 | 行四度 | 先迟日益疾七十六分 | 行六度 | 乘数四百九十七 除数一百九十六 | |
晨平行 | 九日 | - | - | 行九度 | 乘数四百九十五 除数一百九十五 | |
晨疾行 | 十二日 | 行十七度 | 先迟日益疾五十分 | 行十二度 | 乘数四百九十五 除数一百九十四 | |
晨合前伏 | 十六日七百一十五 | 行二十三度七百一十五 | 先疾日益迟二十二分 | 行十六度 | 乘数二百八十六 除数二百八十七 |
求变行日度率:置其本进退变率与后变率,同名者,相消为差。在进前少,在退前多,各以差为加;在进前多,在退前少,各以差为减。异名者,相从谓并。前退后进,各以并为加;前进后退,各以并为减。逆行度率则反之。皆以差及并,加减日度中率,各为日度变率。其水星疾行,直以差以并加减度之中率,为变率。其日直因中率为变率,不烦加减也。
求变行日度定率:以定合日与后变初日先后定数,同名相消为差,异名者相从为并。四而一,所得满辰法为度。乃以盈加缩减其合后伏度之变率及合前伏日之变率。金水夕合日度,加减反之。其二留日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以所差之数为度,各加减本迟度之变率。谓以多于中率之数加之,少于中率之数减之。以下加减准此。退行度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倍所差之数,各加减本疾度之变率。其木土二星,既无迟疾,即加减前后顺行度之变率。其水星疾行度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以所差之数为日,各加减留日变率。其留日变率若少不足减者,即侵减迟日变率也。各加减变率讫,皆为日度定率。其日定率有分者,前后辈之。辈,配也。以少分配多分,满全为日,有余转配。其诸变率不加减者,皆依变率为定率。
求定合后夜半星所在度:置其星定合余,以减辰法,余以其星初日行分乘之,辰法而一,以加定合加时度余,满辰法为度。依前命之算外,即定合后夜半星所在宿及余。自此以后,各依其星,计日行度所至,皆从夜半为始也。转求次日夜半星行至: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分,顺加退减之。其行有小分者,各满其法从行分一。行分满辰法,从度一。合之前后,伏不注度,留者因前,退则依减。顺行出虚,去六虚之差;退行入虚,先加此差。先置六虚之差,四而一,然用加减。讫,皆以转法约行分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其三星之行日度定率,或加或减,益疾益迟,每日渐差,难为预定,今且略据日度中率商量置之。其定率既有盈缩,即差数合随而增损,当先检括诸变定率与中率相近者,因用其差,求其初末之日行分为主。自余变因此消息,加减其差,各求初末行分。循环比校,使际会参合,衰杀相循。其金水皆以平行为主,前后诸变,亦准此求之。其合前伏虽有日度定率,如至合而与后算计却不恊者,皆从后算为定。其五星初见伏之度,去日不等,各以日度与星度相校。木去日十四度,金十一度,火土水各十七度,皆见;各减一度皆伏。其木火土三星前顺之初,后顺之末,又金水疾行、留、退初末,皆是见伏之初日,注历消息定之。其金水及日月等度,并弃其分也。
求差行初末日行度及分:置日定率减一,以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以加减平行分。益疾者,以差率减平为初日,加平为末日。益迟者,以差率加平为初日,减平为末日也。加减讫,即是初末日所行度及分。其差不全而与日相合者,先置日定率减一,以所差分乘之,为实。倍所差日为法。实如法而一,为行分。不尽者,因为小分,然为差率。
求差行,先定度数,径求日数:置所求行度,以辰法乘之,有分者从之。八之,如每日差而一,为积。倍初日行分,以每日差加减之。益迟者加之,益疾者减之。如每日差而一,为率。今自乘,以积加减之,益迟者以积减之,益疾者以积加之。开方除之。所得,以率加减之。益迟者以率加之,益疾者以率减之。乃半之,即所求日数也。其开方除者,置所开之数为实,借一算于实之下,名曰下法。步之,超一位,置商于上方,副商于下法之上,名曰方法。命上商以除实,毕,倍方法一折,下法再折,乃置后商于下法之上,名曰隅法。副隅并方,命后商以除实,毕,隅从方法折下就除,如前开之。讫除,依上术求之即得也。
求星行黄道南北:各视其星变行入阴阳爻而定之。其前变入阳爻为黄道北,入阴爻为黄道南;后变入阳爻为黄道南,入阴爻为黄道北。其金水二星,以爻变为前变,各计其变行,起初日入爻之算,尽老象上爻末算之数,不满变行度常率者,因置其数,以变行日定率乘之,如变行度常率而一,为日。其入变日数,与此日数以下者,星在黄道南北,依本所入阴阳爻为定。过此日数之外者,黄道南北则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