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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隋本紀上第十一

隋高祖文皇帝楊氏,諱堅,小名那羅延。本弘農華陰人,漢太尉震之十四世孫也。震八世孫,燕北平太守鉉。鉉子元壽,魏初為武川鎮司馬,因家于神武樹頹焉。元壽太原太守惠嘏,嘏生平原太守烈,烈生寧遠將軍禎,禎生皇考忠。

初,禎屬魏末喪亂,避地中山,結義徒以討鮮于修禮,遂死之。周保定中,皇考著勳,追贈柱國大將軍少保興城郡公

皇考美鬚髯,身長七尺八寸,狀貌瑰偉,武藝絕倫,識量深重,有將率之略。年十八,客游泰山,會梁兵陷郡國,沒江南。及北海王元顥入洛,乃與俱歸。顥敗,尒朱度律召為帳下統軍。後從獨孤信,屢有軍功。又與信從魏孝武西遷東魏荊州刺史辛纂穰城皇考從信討之,與都督洛兒、元長生乘城而入,彎弓大呼,斬纂以徇,城中懾服。居半歲,以東魏之逼,與信俱歸。周文帝召居帳下。

嘗從周文狩於龍門皇考獨當一猛獸,左挾其腰,右拔其舌,周文壯之。北臺謂猛獸為揜于,因以字之。從禽竇泰,破沙苑陣,封襄武縣公河橋之役皇考與壯士五人力戰守橋,敵人不敢進。又與李遠破黑水稽胡,并妽怡峰解玉壁圍,以功歷雲、洛二州刺史芒山之戰,先登陷陣,除大都督

侯景度江,梁氏喪敗,周文將經略,乃授皇考都督荊等十五州諸軍事,鎮穰城。梁雍州刺史岳陽王蕭察,雖曰稱藩,而尚懷貳心。皇考樊城觀兵漢濱,易旗遞進,實二千騎,察登樓望之,以為三萬,懼而服焉。又攻梁隨郡,剋之,獲其守桓和。所過城戍,望風請服。進圍安陸梁司州刺史柳仲禮安陸不守,馳歸赴援。諸將恐仲禮至則安陸難下,請急攻之。皇考曰:「仲禮已在近路,吾以奇兵襲之,一舉必剋,則安陸不攻自拔,諸城可傳檄而定。」於是選騎二千,銜枚夜進,遇仲禮於漴頭,禽之,悉俘其眾。安陸竟陵並降。梁元帝大懼,送子方略為質,并送載書,請魏以石城為限,梁以安陸為界。皇考乃旋師。進爵陳留郡公,位大將軍

十七年梁元帝逼其兄邵陵王綸。綸送質於齊,欲來寇。梁元帝密報周文。遣皇考討之,禽綸,數其罪,殺之。初,皇考柳仲禮,遇之甚厚。仲禮至京,反譖皇考,言在軍大取金寶。周文以皇考功重,不問。然皇考悔不殺仲禮,故至此殺綸。皇考間歲再舉,盡定漢東地,甚得新附心。魏恭帝賜姓普六茹氏,行同州事。

于謹江陵皇考為前軍,屯江津,遏其走路。梁人束刃於象鼻以戰,皇考射之,二象反走。江陵平,周文立蕭察為梁主,令皇考穰城

周孝閔踐阼,入為小宗伯。及司馬消難請降,皇考柱國達奚武援之。入齊境五百里,前後遣三使報消難,皆不反命。及去北豫州三十里,武疑有變,欲還。皇考曰:「有進死,無退生。」獨以千騎,夜趣城下,候門開而入,乃馳遣召武。時齊鎮城伏敬遠勒甲士三千據東陴,舉烽嚴警,武憚之,不欲保城,乃多取財寶,以消難先歸。皇考以三千騎殿,到洛南,皆解鞍而臥,齊眾來追,至於洛北,皇考謂將士曰:「但飽食,今在死地,賊必不敢度水。」食畢,齊兵陽若度水,皇考馳將擊之,齊兵不敢逼,遂徐引而還。武歎曰:「達奚武自言是天下健兒,今日服矣。」進位柱國大將軍武成元年,進封隋國公,邑萬戶,別食竟陵縣一千戶,收其租賦。

保定二年,為大司空。時朝議與突厥伐齊,公卿咸以齊兵強國富,斛律明月不易可當,兵非十萬眾不可。皇考獨曰:「萬騎足矣,明月豎子,亦何能為!」

三年,乃以皇考元帥大將軍楊纂李穆王傑、尒朱敏開府元壽田弘慕容近等皆隸焉。又令達奚武帥步騎三萬自南道進,期會晉陽皇考乃留敏據什賁,游兵河上。皇考武川,過故宅,祭先人,饗將士,席卷二十餘城。齊人守陘嶺之隘,皇考縱奇兵大破之,留楊纂靈丘為後拒。突厥木杆可汗控地頭可汗、步離可汗等,以十萬騎來會。

四年正月朔,攻晉陽。時大雪風寒,齊人乃悉其精銳,鼓譟而出。突厥引上西山,不肯戰,眾失色。皇考乃率七百人步戰,死者十四五。以武後期,乃班師。齊人亦不敢逼。突厥乃縱兵大掠,自晉陽平城,七百餘里,人畜無遺。周武帝皇考太傅晉公護以其不附己,以為涇州總管

是歲,大軍又東伐,晉公護出洛陽,令皇考沃野,以應接突厥。時軍糧少,諸將憂之,皇考曰:「當權以濟事耳。」乃招誘稽胡首領,咸令在坐,使王傑盛軍容鳴鼓而出。皇考陽怪問之,傑曰:「大冢宰已至洛陽,天子聞銀、夏間胡擾動,故使傑就攻除之。」又令突厥使者馳告曰:「可汗更入并州,留兵馬十萬在長城下,故令問公,若有稽胡不服,欲來共破之。」坐者皆懼。皇考慰喻遣之,於是歸命,饋輸填積。屬晉公護先退,皇考罷兵而還鎮。又以政績稱,詔賜錢三十萬,布五百匹,穀二千斛。

以疾還京,周武及晉公護屢臨視焉。,贈太保都督同朔等十三州軍事同州刺史,本官如故。諡曰桓公開皇元年追尊武元皇帝廟號太祖

帝,武元皇帝之長子也。皇妣呂氏,以周大統七年六月癸丑夜,生帝於馮翊波若寺。有紫氣充庭。時有尼來自河東,謂皇妣曰:「此兒所從來甚異,不可於俗間處之。」乃將帝舍於別館,躬自撫養。皇妣抱帝,忽見頭上出角,遍體起鱗,墜帝于地。尼自外見,曰:「已驚我兒,致令晚得天下。」帝龍頷,額上有五柱入頂,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字,長上短下沈深嚴重。初入太學,雖至親昵,不敢狎也。

年十四,京兆尹薛善辟為功曹。十五,以皇考勳,授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封成紀縣公。十六,遷驃騎大將軍,加開府周文帝見而歎曰:「此兒風骨,非世間人。」明帝即位,授右小宮伯,進封大興郡公明帝嘗遣善相者來和視帝,和詭對曰:「不過柱國。」既而私謂帝曰:「公當為天下君,必大誅殺而後定。」

周武帝即位,遷左小宮伯,出為隨州刺史,進位大將軍。後徵還,遇皇妣寢疾三年,晝夜不離左右,以純孝稱。宇文護執政,尤忌帝,屢將害焉。賴大將軍侯伏侯壽等救護以免。後襲爵隋國公。周武既為皇太子娉帝長女為妃,益加禮重。齊王憲言於周武曰:「普六茹堅相貌,臣每見之,不覺自失。恐非人下,請早除之。」周武曰:「此止可為將耳。」內史王軌驟諫曰:「皇太子社稷主,普六茹堅有反相。」周武不悅曰:「必天命,將若之何?」帝甚懼,深自晦匿。

後從周武平齊,進柱國。又與齊王憲破齊任城王湝於冀州,除定州總管。先是州城門久閉不行,齊人白:文宣時,或請開之,文宣不許,曰:「當有聖人啟之。」及帝至而開之,莫不驚異。遷亳州總管

周宣帝即位,以后父,徵拜上柱國大司馬。大象初,遷大後丞右司武,俄轉大前疑。周宣每巡幸,恒委以居守。時周宣為刑經聖制,其法深刻,帝以法令滋章,非興化之道,切諫,不納。帝位望益隆,周宣頗以為忌。時周宣四幸女並為皇后,爭寵相毀。周宣每謂后曰:「必族滅爾家。」因召帝,命左右曰:「若色動,即殺之。」帝容色自若,遂免。

大象二年五月,以帝為揚州總管,將發,暴足疾而止。乙未,周宣不悆。時靜帝幼沖,前內史上大夫鄭譯御正大夫劉昉以帝皇后之父,眾望所集,遂矯詔引帝入侍疾,因受遺輔政,都督內外諸軍事。帝恐周氏諸王在藩生變,稱趙王招將嫁女於突厥為詞以徵之。己酉,周宣崩。庚戌靜帝假黃鉞、左大丞相百官總己而聽焉。以正陽宮為丞相府,以鄭譯長史劉昉為司馬,具置僚佐。周宣時刑政峻酷者,悉更以寬大之制,天下歸心矣。

六月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至長安相州總管尉遲迥自以宿將,至是不能平,遂舉兵。趙、魏之士響應,旬日間,眾至十餘萬。字文冑以滎州,石愻以建州,席毗以沛郡,毗弟叉羅以兗州,皆應。迥遣子質於陳,以求援。帝命上柱國、鄖公韋孝寬討之。雍州牧、畢王賢及趙、陳等五王謀作亂。帝執賢斬之,而掩趙王等罪,因詔五王劍履上殿,入朝不趨,以安之。時五王陰謀滋甚,帝以酒肴造趙王,觀其指。趙王伏甲於臥內,帝賴元冑以免,於是誅趙、越二王。

八月庚午韋孝寬尉遲迥,斬之,傳首闕下,餘黨悉平。初,迥之亂,鄖州總管司馬消難據州應迥,淮南州縣多從之。襄州總管王誼討之,消難奔陳。荊、郢群蠻乘釁而起,命亳州總管賀若誼討平之。先是,上柱國王謙益州總管,亦擁眾巴、蜀,以匡復為辭。帝以東夏、山南為事,未遑致討,謙遂屯劍口,陷始州。至是,乃命上柱國梁睿討平之,傳首闕下。隳劍閣之險,以絕好亂之萌焉。

九月壬子,周帝進帝大丞相十月,周帝詔追贈曾祖烈為柱國太保都督十州諸軍事徐州刺史隋國公,諡曰。皇祖禎為柱國都督十三州諸軍事同州刺史隋國公,諡曰皇考忠為上柱國太師大冢宰都督十三州諸軍事雍州牧壬戌,誅陳王純。周帝進帝大冢宰五府總於天官十一月辛未,誅代王達、滕王逌。

十二月甲子,周帝授帝相國,總百揆,去都督內外諸軍事大冢宰之號,進爵為王。以隋州之崇業,鄖州安陸城陽溫州之宜人,應州之平靖、上明,順州淮南土州永川昌州之廣昌、安昌申州義陽淮安息州新蔡、建安,豫州汝南臨潁廣寧、初安,蔡州蔡陽郢州之漢東二十郡為隋國。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備九錫之禮。加璽紱、遠游冠,相國印綠綟綬,位在諸侯王上。隋國置丞相以下,一依舊式。帝再讓,乃受王爵,十郡而已。周帝詔進皇祖、皇考爵並為王,夫人為王妃

大定元年二月壬子,下令曰:「以前賜姓,皆復其舊。」甲寅,帝受九錫之禮。丙辰,周帝又詔帝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乘金根車,駕六馬,備五時副車,置旄頭雲罕,樂舞八佾,設鍾簴宮縣,王妃王后世子太子。前後三讓,乃受。俄而下詔,依唐虞、漢魏故事。帝三讓,不許。乃遣太傅上柱國杞國公椿奉冊曰:

咨爾相國隋王。粵若上古之初,爰啟清濁,降符授聖,為天下君,事上帝而理兆庶,和百靈而利萬物,非以區宇之富,未以宸極為尊。大庭、軒轅以前,驪連、赫胥之日,咸以無為無欲,不將不迎,遐哉,其詳不可聞已。

厥有載籍,遺文可觀,聖莫逾於堯,美未過於舜,堯得太尉,已作運衡之篇,舜遇司空,便敘菁華之竭。褰裳脫屣,二宮設饗,百官歸禹,若帝之初。斯蓋上則天時,不敢不授;下祗天命,不敢不受。湯代於夏,武革於殷,干戈揖讓,雖復異揆,應天順人,其道靡異。自漢迄晉,有魏至周,天曆逐獄訟之歸,神鼎隨謳歌之去,道高者稱帝,祿盡者不王,與夫文祖神宗,無以別也。

周德將盡,禍難頻興。宗戚姦回,咸將竊發,顧瞻宮闕,將圖宗社。藩維連率,逆亂相尋,搖蕩三方,不合如礪。蛇行鳥攫,投足無所。王受天明命,叡德在躬,救頹運之艱,匡墜地之業,援大川之溺,救燎原之火,除群凶於城社,廓妖氛於遠服。至德合於造化,神用洽於天壤,八極九野,萬方四裔,圓首方足,莫不樂推。往歲長星夜掃,經天晝見,八風比夏后之作,五緯同漢帝之聚,除舊之徵,昭然在上。近者赤雀降祉,玄龜效靈,鍾石變音,蛟魚出穴,布新之貺,煥焉在下。九區歸往,百靈協贊,人神屬望,我不獨知。仰祗皇靈,俯順人願,敬以帝位,禪於爾躬。天祚告窮,天祿永終。

於戲!王其允執厥和,儀刑典訓,升圓丘而敬蒼昊,御皇極而撫黔黎,副率土之心,恢無疆之祚,可不盛歟!

大宗伯大將軍金城公趙煚奉皇帝璽紱,百官勸進,帝乃受焉。

開皇元年春二月甲子,自相府常服入宮,備禮即皇帝位於臨光殿。設壇於南郊,遣兼太傅上柱國、鄧公竇熾柴燎告天。是日,告廟,大赦,改元。京師慶雲見。改周官,依漢、魏之舊。制:以相國司馬高熲尚書左僕射兼納言,相國司錄虞慶則內史監吏部尚書,相國內郎李德林內史令上開府韋世康禮部尚書上開府元暉都官尚書開府戶部尚書元巖兵部尚書,上儀同、司宗長孫毗為工部尚書,上儀同、司會楊尚希度支尚書雍州牧楊惠為左衛大將軍

乙丑追尊皇考武元皇帝廟號太祖皇妣呂氏元明皇后。改周氏左社右廟制為右社左廟。遣八使巡省風俗。丙寅,修廟社。立王后孤氏皇后,王太子勇為皇太子丁卯,以大將軍趙煚尚書右僕射,以上開府伊婁彥恭為右武候大將軍己巳,以五千戶封周帝介國公為隋室賓,旌旗車服禮樂,一如其舊,上書不為表,答表不稱詔。周氏諸王,盡降為公。辛未,以皇弟同安郡公爽為雍州牧乙亥,封皇弟邵國公慧為滕王同安公爽為衛王皇子雁門公廣為晉王,俊為秦王,秀為越王,諒為漢王。并州總管李穆太師上柱國竇熾太傅幽州總管于翼太尉觀國公田仁恭太子太師武德郡公柳敏太子太保丁丑,以晉王廣為并州總管,封陳留郡公智積為蔡王,興城郡公靜為道王戊寅,改東京府尚書省,發官牛五千頭,分賜貧人。

三月,宣仁門槐樹連理,眾枝內附。壬午白狼國獻方物。丁亥,詔犬馬器翫口味,不得獻上。戊子,弛山澤禁。己丑,移𥂕厔連理樹植于宮庭。戊戌,以太子少保蘇威兼納言、吏部尚書庚子,詔前代品爵,悉依舊定。丁未,梁蕭巋使其太宰蕭巖來賀。

夏四月辛巳,大赦。戊戌太常散樂並免為編戶。禁雜樂百戲辛丑,陳人來聘于周,至而上已受禪,致之介國。是月,發稽胡修築長城,二旬而罷。

五月戊午,封邘國公楊雄廣平王永康郡公楊弘河間王辛未,介公,上舉哀於朝堂,諡曰周靜帝

六月癸未,詔以初受命,赤雀降祥,推五德相生,為火色。其郊及社、廟,依服冕之儀;而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尚赤,戎服尚黃。

秋七月乙卯,上始服黃,百僚畢賀。

八月壬午,廢東京官。甲午,遣樂安公元諧吐谷渾於青海,破而降之。

九月戊申,遣使振給戰亡者家。庚午,陳將周羅睺攻陷胡墅,蕭摩訶江北辛未,以越王秀為益州總管,改封蜀王壬申,以薛公長孫覽、宋安公元景山並為行軍元帥,伐陳,仍令尚書左僕射高熲節度諸軍。是月,行五銖錢。

冬十月乙酉百濟王扶餘昌遣使來賀,授昌上開府儀同三司帶方郡公戊子,行新律壬辰行幸岐州

十一月乙卯,以永富郡公竇榮定右武候大將軍。遣兼散騎侍郎鄭撝使於陳。己巳,有流星如墜牆,光照于地。

十二月甲申,以禮部尚書韋世康吏部尚書庚子,至自岐州壬寅高麗王高陽遣使朝貢,授陽大將軍遼東郡公太子太保柳敏卒。

是歲,靺鞨突厥阿波可汗、沙缽略可汗並遣使朝貢。

二年春正月庚申陳宣帝殂。辛酉,置河北道行臺尚書省并州,以晉王廣為尚書令;置河南道行臺尚書省洛州,以秦王俊為尚書令;置西南道行臺尚書省益州,以蜀王秀為尚書令戊辰,陳人遣使請和,求歸胡墅。甲戌,詔舉賢良。

二月己丑,詔以陳有喪,命高熲等班師。庚寅,加晉王左武衛大將軍秦王右武衛大將軍庚子,京師雨土

三月,初命入宮殿門通籍。戊申,開渠引杜陽水於三畤原。

夏四月丁丑,以寧州刺史竇榮定左武候大將軍庚寅大將軍韓僧壽突厥雞頭山上柱國李充突厥於河北山。

五月戊申,以上開府長孫平度支尚書己酉,以旱故,上親省囚徒,其日大雨。己未高寶寧平州突厥長城庚申,以豫州刺史皇甫績都官尚書甲子,改傳國璽曰受命璽。丁卯,制人年六十以上免課。

六月壬午,以太府卿蘇孝慈兵部尚書甲申,使使弔於陳。乙酉上柱國李充突厥馬邑丙申詔曰:

朕祗奉上玄,君臨萬國,屬生靈之弊,處前代之宮,以為作之者勞,居之者逸,改創之事,心未遑也。而王公大臣,陳謀獻策,咸云:羲、農以降,至于姬、劉,有當世而屢遷,無革命而不徙。曹、馬之後,時見因循,乃末世之宴安,非往聖之宏義。此城從漢,彫殘日久,屢為戰場,舊經喪亂。今之宮室,近代權宜,又非謀筮從龜,瞻星揆日,不足建皇王之邑,合大眾所聚。論變通之數,具幽顯之情,同心固請,詞情深切。

然則京師百官之府,四海歸向,非朕一人之所獨有,苟利於物,其可違乎。且殷之五遷,恐人盡怨,是則以吉凶之土,制長短之命,謀新去故,如農望秋,雖則劬勞,其究安宅。今區宇寧一,陰陽順序,安安以遷,勿懷胥怨。

龍首山川原秀麗,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定鼎之基永固,無窮之業在斯。公私府宅,規模遠近,營構資須,隨事修葺。

仍詔左僕射高熲將作大匠劉龍鉅鹿郡公賀婁子幹太府少卿高龍叉等創造新都。

秋七月癸巳,詔新置都處墳墓,令悉遷葬設祭,仍給人功,無主者,命官為殯葬。甲午,行新令。

冬十月,以撤毀故,徙居東宮。給內外官人祿。癸酉皇太子屯兵咸陽,以備胡虜。庚寅,上疾愈,享百僚於觀德殿,賜錢帛,皆任自取,盡力以出。辛卯,以營新都副監賀婁子幹工部尚書

十一月丙午,初命為方陣戰法,及制軍營圖樣,下諸軍府,以擬征突厥

十二月辛未,上講武于後園。甲戌上柱國竇毅卒。丙子,名新都曰大興城乙酉,遣彭城公虞慶則弘化以備胡。突厥寇周槃,行軍總管達奚長儒為虜所敗。丙戌,賜國子生經明者束帛丁亥,親錄囚徒。

是歲,高麗百濟並遣使朝貢。

三年春正月庚子,將遷新都,大赦。禁大刀長矟。始令人以二十一成丁,歲役功不過二十日,不役者收庸。廢遠近酒坊,罷鹽井禁。

二月己巳朔,日有蝕之。癸酉,陳人來聘。突厥犯邊。癸未,以左武衛大將軍李禮成右武衛大將軍

三月丁未上柱國鮮虞縣公謝慶恩卒。丙辰,以雨故,常服入新都。京師承明里醴泉出丁巳,詔購遺書於天下。癸亥,城榆關

夏四月己巳衛王爽大破突厥於白道山,停築原陽、雲內、紫河等鎮而還。上柱國建平郡公于義卒。庚午吐谷渾臨洮洮州刺史皮子信死之。壬申,以尚書右僕射趙煚內史令丁丑,以滕王瓚為雍州牧庚辰行軍總管陰壽大破高寶寧于黃龍。甲申,以旱故,上親祀雨師。丙戌,詔天下勸學行禮。己丑,陳郢州城主張子譏遣使請降,上以和好不納。辛卯,遣兼散騎常侍舒聘於陳。癸巳,上親雩。

五月癸卯太尉任城公于翼行軍總管李晃突厥摩那渡口。乙巳,梁太子蕭琮來賀遷都。辛酉,親祀方澤。壬戌行軍元帥竇榮定突厥吐谷渾涼州。赦黃龍死罪以下。

六月庚午,封衛王爽子集為遂安郡王戊寅突厥遣使求和。庚辰行軍總管梁遠破吐谷渾於尒汗山,斬其名王。

秋七月壬戌,詔曰:「往者山東河表,經此妖亂,孤城遠守,多不自全。濟陰太守杜猷身陷賊徒,命懸寇手,郡省事范臺玫傾產營護,免其戮辱。眷言誠節,實有可嘉,宜超恒賞,用明沮勸。臺玫可大都督,假湘州刺史。」丁卯,日有蝕之。

八月壬午,遣尚書左僕射高熲寧州道吏部尚書虞慶則原州道,並為行軍元帥以擊胡。戊子,親祀太社。九月壬子,幸城東觀穀稼。癸丑,大赦。

冬十月甲戌,廢河南道行臺省十一月,發使巡省風俗。庚辰,陳人來聘。陳主知帝貌異世人,使副使袁彥圖像而去。甲午,罷天下諸郡。閏十二月乙卯,遣兼散騎常侍唐令則使於陳。戊午,以刑部尚書蘇威戶部尚書

是歲,高麗突厥靺鞨並遣使朝貢。

四年春正月甲子朔,日有蝕之。祀太廟。幸未,祀南郊。壬申,梁主蕭巋來朝。甲戌大射於北苑,十日而罷。壬午齊州水。辛卯渝州獲獸,似麋,一角同蹄。壬辰,班新曆。

二月乙巳,上餞梁主于霸上。庚戌行幸隴州突厥可汗阿史那玷厥率其屬來降。

夏四月己亥,敕總管刺史,父母及子年十五以上,不得將之官。庚子,以吏部尚書虞慶則尚書右僕射瀛州刺史楊尚希兵部尚書,毛州刺史劉仁恩為刑部尚書五月癸酉契丹主莫賀弗遣使請降,拜大將軍

六月庚子,降囚徒。壬子,開通濟渠,自渭達河,以通運漕。甲寅,制官人非戰功不授上柱國以下戎官。以雍、同、華、岐、宜五州旱,命無出今年租調。戊午秦王俊來朝。

秋七月丙寅,陳人來聘。八月甲午,遣十使巡省天下。戊戌衛王爽來朝。壬寅上柱國太傅、鄧公竇熾乙卯,陳將夏侯苗請降,上以通和不納。九月己巳,上親錄囚徒。庚午契丹內附。甲戌,以關中饑,行幸洛陽

冬十一月壬戌,遣兼散騎常侍薛道衡使於陳。甲戌,改周十二月為臘蜡。

是歲靺鞨及女國並遣使朝貢。

五年春正月戊辰,詔行新禮。壬申,詔罷江陵總管。其後,梁主請依舊,許之。三月戊午,以尚書左僕射高熲為左領軍大將軍,以上柱國宇文忻右領軍大將軍

夏四月甲午契丹遣使朝貢。壬寅上柱國王誼謀反,誅。乙巳,詔徵山東大儒馬榮伯等。戊申,車駕至自洛陽五月甲申,初置義倉。梁主蕭巋殂。遣上大將軍元契使于突厥阿波可汗。

秋七月庚申,陳人來聘。壬午突厥沙缽略可汗上表稱臣。八月甲辰,河南諸州水,遣戶部尚書蘇威振給之。戊申,有流星數百,四散而下。九月乙丑,改鮑陂曰杜陂,霸水滋水丙子,遣兼散騎常侍李若使於陳。

冬十一月丁卯晉王廣來朝。十二月丁未,降囚徒。

六年春正月甲子党項羌內附。庚午,班曆於突厥壬申,使戶部尚書蘇威巡省山東。

二月乙酉,山南荊淅七州水,遣前工部尚書長孫毗振恤之。丙戌,制刺史上佐,每歲暮,更入朝上考課丁亥,發丁男十一萬修築長城,二旬而罷。庚子,大赦。

三月己未洛陽男子高德上書,請帝為太上皇,傳位皇太子。帝曰:「朕承天命,撫育蒼生,日旰孜孜,猶恐不逮。豈學近代帝王,事不師古,傳位於子,自求逸樂哉。」癸亥突厥沙缽略可汗遣使朝貢。

夏四月己亥,陳人來聘。

秋七月辛亥,河南諸州水。乙丑,京師雨毛馬尾,長者二尺餘,短者有六七寸。八月辛卯,關內七州旱,蠲其賦稅。遣散騎常侍世豪使于陳。戊申上柱國太師、申公李穆閏月丁卯皇太子洛陽辛未晉王廣、秦王俊並來朝。丙子上柱國郕公梁士彥上柱國杞公宇文忻柱國舒公劉昉謀反,伏誅。上柱國許公宇文善有罪,除名九月辛巳,帝素服御射殿,詔百僚射梁士彥三家資物。丙戌上柱國、宋安公元景山卒。辛丑,詔振恤大象以來死事之家。

冬十月己酉,以河北道行臺尚書令、并州總管晉王廣為雍州牧,餘官如故。以兵部尚書楊尚希禮部尚書癸丑,置山南道行臺尚書省襄州,以秦王俊為尚書令

七年春正月癸巳,祀太廟。乙未,制諸州歲貢三人。

二月丁巳,祀朝日於東郊。己巳,陳人來聘。壬申,幸醴泉宮。是月,發丁男十萬修築長城,二旬而罷。

夏四月庚戌,於揚州山陽瀆,以通運漕。突厥沙缽略可汗卒。癸亥,頒青龍符於東方總管刺史,西方以白武,南方以朱雀,北方以玄武甲戌,遣兼散騎常侍楊周使于陳。以戶部尚書蘇威吏部尚書五月乙亥朔,日有蝕之。己卯,隕石於武安滏陽間,十餘里。

秋七月己丑衛王八月庚申,梁主蕭琮來朝。九月乙酉,梁安平王蕭巖掠於其國以奔陳。辛卯,廢梁國曲赦江陵。以梁主蕭琮柱國,封莒國公

冬十月庚申行幸同州。以先帝所居故,曲降囚徒。癸亥,幸蒲州丙寅,宴父老,上極歡,曰:「此間人物,衣服鮮麗,容止閑雅。良由仕宦之鄉,陶染成俗也。」十一月甲午,幸馮翊,祭故社。父老對詔失旨,上大怒,免其縣官而去。戊戌,車駕至自馮翊

八年春正月乙亥,陳人來聘。二月辛酉,陳人寇硤州三月辛未上柱國隴西公李詢卒。甲戌,遣兼散騎常侍程尚賢使于陳。戊寅,詔大舉伐陳。

秋八月丁未,河北諸州飢,遣吏部尚書蘇威振恤之。九月癸巳嘉州言龍見。

冬十月己未,置淮南行臺省壽春,以晉王廣為尚書令辛酉,陳人來聘,拘留不遣。

甲子,有星孛于牽牛。享太廟,授律,令晉王廣、秦王俊、清河公楊素並為行軍元帥以伐陳。於是晉王出六合,秦王襄陽清河公楊素信州荊州刺史劉仁恩出江陵宜陽公王世積蘄春,新義公韓擒出廬江襄邑公賀若弼吳州,落叢公燕榮東海,合總管九十,兵五十一萬八千,皆受晉王節度。東接滄海,西拒巴蜀,旌旃舟烜,橫亙數千里。仍曲赦陳國。

十一月丁卯,車駕餞師。詔購陳叔寶,位上柱國、萬戶公。乙亥行幸定城,陳師誓眾丙子,幸河東。十二月,車駕至自河東。

九年春正月癸酉,以尚書右僕射虞慶則右衛大將軍丙子賀若弼敗陳師於蔣山,獲其將蕭摩訶;韓擒進師入建鄴,獲陳主叔寶,陳國平。合州四十,郡一百,縣四百,戶五十萬,口二百萬。癸巳,遣使持節巡撫之。

二月乙未,廢淮南尚書省丙申,制五百家為鄉,正一人;百家為里,長一人。

夏四月己亥,幸驪山,親勞旋師。乙巳,三軍凱入,獻俘於太廟。以晉王廣為太尉庚戌,帝御廣陽門,宴將士,頒賜各有差。辛亥,大赦。以陳都官尚書孔範散騎常侍王瑳王儀御史中丞沈觀等邪佞於其主,以致亡滅,皆投之邊裔。陳人普給復十年。軍人畢世免徭役。擢陳之文武眾才而用之。宮奴數千,可歸者歸之,其餘盡以分賜將士及王公貴臣。其資物,皆於五垛賜王公以下大射。毀所得秦漢三大鍾,越二大鼓。又設亡陳女樂,謂公卿等曰:「此聲似啼,朕聞之甚不喜,故與公等一聽亡國之音,俱為永鑒焉。」辛酉,以吏部侍郎宇文㢸為刑部尚書宗正卿楊异工部尚書

壬戌,詔曰:「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專行。禁衛九重之餘,鎮守四方之外,戎旅軍器,皆宜停罷。武力之子,俱可學文。人間甲仗,悉皆除毀。」

閏月丁丑,頒木魚符於總管刺史,雌一雄三。己卯,以吏部尚書蘇威尚書右僕射

六月乙丑,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丁卯,以吏部侍郎盧愷禮部尚書。時群臣咸請封禪,詔不許,曰:「豈可命一將軍除一小國,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干上帝邪。」八月壬戌,以廣平王雄為司空

冬十一月壬辰,考使定州刺史豆盧通上表封禪,上不許。庚子,以右衛大將軍虞慶則右武候大將軍,右領軍將軍李安右領軍大將軍甲寅,降囚徒。

十二月甲子,詔太常卿牛弘通直散騎常侍許善心祕書丞姚察通直郎虞世基等議定樂。

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陽王二月庚申行幸并州

夏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宇縣瓜分,役軍歲動,未遑休息。兵士軍人,權置坊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苞桑,恒為流寓之人,竟無鄉里之號,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同編戶。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

六月辛酉,制人年五十,免役折庸。

秋七月癸卯,以納言楊素內史令庚戌,上親錄囚徒。辛亥高麗遼東郡公高陽卒。

八月壬申,遣柱國韋洸上開府王景並持節巡撫嶺南,百越皆服。九月丁酉,至自并州

冬十月甲子,頒木魚符於京官五品以上。

十一月辛卯,幸國學,頒賜各有差。辛丑,祀南郊。

是月,婺州人汪文進、會稽人高智慧、蘇州人沈玄懀皆舉兵反,自稱天子。樂安蔡道人、饒州吳世華、永嘉沈孝徹、泉州王國慶餘杭楊寶英、交阯李春等,皆自稱大都督。詔內史令楊素討平之。

是歲,吐谷渾契丹並遣使朝貢。

十一年春正月丁酉,以平陳所得古器,多為妖變,悉命毀之。丙午皇太子妃元氏,上舉哀於東宮文思殿。二月戊午,以大將軍蘇孝慈工部尚書丙子,以臨潁令劉曠政績尤異,擢為莒州刺史辛巳晦,日有蝕之。

夏五月乙巳,以右衛將軍元旻為左衛大將軍

秋八月壬申滕王乙亥上柱國沛國公鄭譯卒。

是歲,高麗靺鞨並遣使朝貢。突厥獻七寶碗。

十二年春二月己巳,以蜀王秀為內史令,兼右領軍大將軍;以漢王諒為雍州牧右衛大將軍

秋七月乙巳尚書右僕射邳公蘇威禮部尚書容城侯盧愷並坐事除名壬申晦,日有蝕之。

八月甲戌,制天下死罪,諸州不得便決,皆令大理覆之。癸巳,制宿衛者不得輒離所守。丁酉上柱國楚公豆盧勣卒。戊戌,上親錄囚徒。

冬十月丁丑,以遂安王集為衛王壬午,祀太廟。至太祖神主前,帝流涕嗚咽,不自勝。十一月辛亥,祀南郊。己未上柱國、新義公韓擒卒。甲子,百僚大射於武德殿。十二月乙酉,以內史令楊素尚書右僕射

是歲,突厥吐谷渾靺鞨并遣使朝貢。

十三年春正月乙巳上柱國、郇公韓建業卒。壬子,祀感帝。己未,以信州總管韋世康吏部尚書壬戌行幸岐州二月丙子,詔營仁壽宮丁亥,至自岐州己卯,立皇孫暕為豫章王戊子晉州刺史南陽郡公悉達、隰州總管撫寧郡公韓延等以賄伏誅。己丑,制坐事去官者,配防一年丁酉,制私家不得隱藏緯候圖讖。

夏五月癸亥,詔禁人間撰集國史,臧否人物。

秋七月戊辰晦,日有蝕之。九月丙辰,降囚徒。庚申,封邵公楊綸滕王

冬十一月乙卯上柱國華陽公梁彥光卒。

是歲,契丹、霫、室韋靺鞨並遣使朝貢。

十四年夏四月乙丑,詔曰:「比命有司,總令研究,正樂雅聲,詳定已訖,宜即施用,見行者停。人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競造繁聲,流宕不歸,遂以成俗。宜加禁約,務存其本。」五月辛酉,京師地震。關內諸州旱。

六月丁卯,詔省、府、州、縣皆給廨田,不得興生,與人爭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蘇威為納言。八月辛未關中大旱,人飢,行幸洛陽,并命百姓山東就食。

冬閏十月甲寅,詔曰:「梁、齊、陳往皆創業一方,綿歷年代。既宗祀廢絕,祭奠無主,興言矜念,良以愴然。莒國公蕭琮及高仁英、陳叔寶等,宜令以時世修祭祀,所須器物,有司給之。乙卯,制外官九品以上,父母及子年十五不得從之官。十一月壬戌,制州縣佐史,三年一代,不得重任。癸未,有星孛于角、亢。十二月乙未,東巡狩

十五年春正月壬戌,車駕次齊州,親問疾苦。丙寅,旅王符山。庚午,以歲旱,祀太山以謝愆咎,大赦。二月丙辰,禁私家畜兵器,關中、緣邊不在其例。禁河以東無得乘馬。丁巳上柱國、蔣公梁睿卒。三月己未,車駕至自東巡。望祭五嶽海瀆。丁亥,幸仁壽宮

夏四月己丑朔,大赦。甲辰,以趙州刺史楊達工部尚書五月丁亥,制京官五品以上佩銅魚符。六月戊子,詔鑿砥柱庚寅相州刺史豆盧通貢綾文布,命焚之于朝堂。辛丑,詔名山未在祀典者,悉命祀之。

秋七月甲戌,遣邳公蘇威巡省江南戊寅,至自仁壽宮辛巳,制九品以上官,以理去官者,並聽執笏

冬十二月戊子,敕盜邊糧一升以上,皆斬,籍沒其家。己丑,詔文武官以四考更代。

是歲,吐谷渾林邑等國並遣使朝貢。

十六年春二月丁亥,封皇孫裕為平原王,筠為安成王,嶷為安平王,恪為襄城王,該為高陽王,韶為建安王,煚為潁川王

夏六月甲午,制工商不得進仕。并州大蝗。辛丑,詔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秋八月庚戌,詔決死罪者,三奏而後行刑。

冬十月己丑,幸長春宮十一月壬子,至自長春宮

十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萬歲西寧,剋之。庚寅行幸仁壽宮庚子上柱國王世積桂州賊李光仕,平之。三月丙辰,詔諸司屬官有犯,聽於律令外斟酌決杖。辛酉,上親錄囚徒。癸亥上柱國彭國公劉昶以罪伏誅。庚午,遣御史柳彧皇甫誕巡省河南北。

夏四月戊寅,頒新曆。五月庚申,宴百僚於玉女泉,班賜各有差。己巳蜀王秀來朝。閏月己卯,群鹿入殿門,馴擾侍衛之內。

秋七月丁丑桂州李世賢反,遣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討平之。丁亥,并州總管秦王俊坐事免,以王就第。九月甲申,車駕至自仁壽宮庚寅,上謂侍臣曰:「廟庭設樂,本以迎神。齋祭之日,觸目多感,當此之際,何可為心?在路奏樂,禮為未允。公卿宜更詳之。」

冬十月丁未,頒銅武符於驃騎、車騎府戊申道王庚午,詔曰:「五帝異樂,三王殊禮,皆隨事而有損益,因情而立節文。仰惟祭享宗廟,瞻敬如在,罔極之感,情深茲日。而禮畢升路,鼓吹發音,還入宮門,金石振響,斯則哀樂同日,心事相違,情所不安,理實未允。宜改茲往式,用弘禮教。自今享廟日,不須備鼓吹,殿庭勿設樂縣。」辛未,京下大索。十二月壬子上柱國右武候大將軍魯公虞慶則以罪伏誅。

是歲,高麗突厥並遣使朝貢。

十八年春正月辛丑,詔曰:「吳、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處,私造大船,因相聚結,致有侵害。江南諸州,人間有船長三丈以上,悉括入官。」二月甲辰,幸仁壽宮乙巳,以漢王諒為行軍元帥,水陸三十萬,伐高麗

夏五月辛亥,詔畜貓鬼蠱毒厭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六月丙寅,詔黜高麗王高元官爵。

秋七月丙子,詔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舉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之士。九月己丑漢王諒師遇疾疫而旋,死者十二三。庚寅,敕舍客無公驗者,坐及刺史縣令辛卯,車駕至自仁壽宮

冬十一月甲戌,帝親錄囚徒。癸未,祀南郊。十二月庚子上柱國夏州總管東萊公王景以罪伏誅。

是歲,自京師至仁壽宮,置行宮十所。杞、宋、陳、亳、曹、戴、潁等州水,詔並免庸調。

十九年春正月癸酉,大赦。戊寅大射于武德殿。二月己亥晉王廣來朝。甲寅,幸仁壽宮

夏四月丁酉突厥利可汗內附。達頭可汗犯塞,行軍總管史萬歲擊破之。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為內史令

秋八月癸卯上柱國尚書左僕射齊公高熲坐事免。辛亥上柱國皖城公張威卒。甲寅上柱國城陽公李徹卒。九月乙丑,以太常卿牛弘吏部尚書

冬十月甲午,以突厥利可汗為啟人可汗,築大利城,處其部落。十一月,有司言元年已來,日漸長。十二月乙未突厥都藍可汗為部下所殺,國大亂。星隕於勃海

二十年春正月辛酉朔,突厥高麗契丹並遣使朝貢。二月丁丑,無雲而雷。三月辛卯熙州人李英林反,遣行軍總管張衡討之。

夏四月壬戌突厥犯塞,以晉王廣為行軍元帥,擊破之。乙亥,天有聲如寫水,自南而北。六月丁丑秦王

秋九月丁未,車駕至自仁壽宮

冬十月乙丑,廢皇太子勇及其諸子,並為庶人。殺柱國、太平公史萬歲己巳,殺左衛大將軍五原公元旻。十一月戊子,以晉王廣為皇太子。天下地震京城大風雪。十二月戊午,詔東宮官屬於皇太子不得稱臣。辛巳,詔毀壞偷盜佛及天尊像、嶽鎮海瀆神形者,以不道論。沙門壞佛像,道士壞天尊像,以惡逆論。

仁壽元年春正月乙酉朔,大赦,改元。以尚書右僕射楊素左僕射,以納言蘇威右僕射丁酉,徙河南王昭為晉王突厥寇恒安,遣柱國韓洪擊之,敗焉。以晉王昭為內史令辛丑,詔曰:「投生殉節,自古稱難,殞身王事,禮加二等。而世俗之徒,不達大義,致命戎旅,不入兆域。興言念此,每深愍歎。且入廟祭祀,並不廢闕,何止墳塋,獨在其外?自今戰亡之徒,宜入墓域。」二月乙卯朔,日有蝕之。

夏五月己丑突厥男女九萬餘口來降。壬辰,驟雨震雷,大風拔木,宜君湫水,移於始平。六月乙卯,遣十六使巡省風俗。乙丑,廢太學及州縣學,唯留國子一學,取正三品以上子七十二人充生。頒舍利於諸州。

秋七月戊戌,改國子太學十一月己丑,祀南郊。十二月楊素突厥,大破之。

二年春三月己亥,幸仁壽宮

夏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

秋七月丙戌,詔內外官各舉所知。八月己巳皇后孤氏崩。九月丙戌,車駕至自仁壽宮壬辰,河南北諸州大水,遣工部尚書楊達振恤之。乙未上柱國、袁州總管金水公周搖卒。隴西地震

冬十月壬子曲赦益州管內。癸丑,以工部尚書楊達為納言。閏月甲申,詔尚書左僕射楊素與諸術者刊定陰陽舛謬。己丑,詔楊素右僕射蘇威吏部尚書牛弘內史侍郎薛道衡祕書丞許善心內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等修定五禮壬寅,葬獻皇后於太陵。

十二月癸巳益州總管蜀王秀有罪,廢為庶人。交州人李佛子舉兵反,遣行軍總管劉方討平之。

三年春二月戊子,以大將軍蔡陽郡公姚辨為左武候大將軍

夏五月癸卯,詔曰:「六月十三日是朕生日,其日令海內為武元皇帝元明皇后斷屠。

六月甲午,詔曰:

禮云:親以期斷。蓋以四時之變易,萬物之更始,故聖人象之。其有三年加隆爾也。但家無二尊,母為厭降,是以父在喪母,還服于期者,服之正也。豈容期內而更小祥?然三年之喪而有小祥者,云:「期祭,禮也,期而除喪,道也。」以是之故,雖未再期,而天地一變,不可不祭,不可不除,故有練焉,以存喪祭之本。然期喪有練,於理未安。雖云十一月而練,乃無所法象,非期非時,豈可除祭?而儒者徒擬三年之喪,立練禫之節,可謂苟存其變,而失其本;欲漸於奪,乃薄於喪。致使子則冠練去絰,黃裏縓緣;絰則布葛在躬,粗服未改。豈非絰哀尚存,子情已奪,親疏失倫,輕重顛倒,乃不順人情,豈聖人之意也?故非先聖之禮,廢於人邪!三年之喪,尚有不行之者,至於祥練之節,安能不墜者乎!

云: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而大夫士之喪父母,乃貴賤異服。然則禮壞樂崩,由來漸矣。所以晏平仲之斬粗縗,其老謂之非禮。滕文公之服三年,其臣咸所不欲。蓋由王道既衰,諸侯異政,將踰越於法度,惡禮制之害己,乃滅去篇籍,自制其宜。遂至骨肉之恩,輕重從俗,無易之道,降殺任情。

夫禮不從天降,不從地出,乃人心而已者,謂情緣於恩也。故恩厚者其禮隆,情輕者其禮殺。聖人以是稱情立文,別親疏貴賤之節。自臣子道消,上下失序,莫大之恩,逐情而薄,莫重之禮,與時而殺。此乃服不稱喪,容不稱服,非所謂聖人緣恩表情制禮之義也。然喪與其易也,寧在於戚,則禮之本也。禮有其餘,未若於哀,則情之實也。今十一月而練者,非禮之本,非情之實。由是言之,父在喪母,不宜有練。但依十三月而祥,中月而禫,庶以合聖人之意,達人子之心。

秋七月丁卯,詔州縣搜揚賢哲,皆取明知古今,通識安危,究政教之本,達禮樂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舉。徵召將送,必須以禮。八月壬申上柱國檢校幽州總管、落叢公燕榮以罪伏誅。九月壬戌,置常平官甲子,以營州總管韋沖戶部尚書

十二月癸酉,河南諸州水,遣納言楊達振恤之。

四年春正月丙辰,大赦。甲子,幸仁壽宮

夏四月乙卯,上不豫。六月庚午,大赦。有星入月中,數日而退。長人見於雁門

秋七月乙未,日青無光,八日乃復。甲辰,帝疾甚,臥於仁壽宮,與百僚辭訣,上握手歔欷。丁未大寶殿,時年六十四。詔曰:

嗟乎!自昔晉室播遷,天下喪亂,四海不一,以至周、齊,戰爭相尋,年將三百。故割疆土者非一所,稱帝王者非一人,書軌不同,生靈塗炭。上天降監,受命于朕,用登大位,豈關人力?故得撥亂反正,偃武修文,天下大同,聲教遠被,此又是天意欲寧區夏。所以昧旦臨朝,不敢逸豫,一日萬機,留心親覽,晦明寒暑,不憚劬勞,匪曰朕躬,蓋為百姓故也。王公卿士,每日闕庭,刺史以下,歲時朝集,何嘗不罄竭心府,誡敕殷勤。義乃君臣,情兼父子,庶藉百僚之智,萬國歡心,欲令率土之人,永得安樂。不謂遘疾彌留,至於大漸。此乃人生常分,何足言及。但四海四姓,衣食不豐,教化政刑,猶未盡洽,興言念此,唯以留恨。朕今踰六十,不復稱夭,但筋力精神,一時勞竭,如此之事,本非為身,止欲安養百姓,所以致此。

人生子孫,誰不念愛,既為天下,事須割情。勇及秀等,並懷悖惡,既無臣子之心,所以黜廢。古人有云:「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令勇、秀得志,共理家國,亦當戮辱遍於公卿,酷毒流於人庶。今惡子孫已為百姓黜屏,好子孫足堪負荷大業。此雖朕家事,理不容隱,前對文武侍衛,具已論述。皇太子廣,地居上嗣,仁孝著聞,以其行業,堪成朕志。但念內外群官,同心戮力,以此共安天下。朕雖瞑目,何所復恨?

國家大事,不可限以常禮,既葬公除,行之自昔,今宜遵用,不勞改定。凶禮所須,纔令周事,務從節儉,不得勞人。諸州總管刺史以下,宜率其職,不須奔赴。自古哲王,因人作法,前帝後帝,沿革隨時。律令格式有不便於事者,宜依前修改,務當政要。嗚呼!敬之哉,無墜朕命。乙卯發喪。河間楊柳四株,無故黃落,既而花葉復生。八月丁卯梓宮至自仁壽宮

丙子,殯於大興前殿。十月己卯,葬於太陵,同墳而異穴。士庶赴葬者,皆聽入視陵內。

帝性嚴重有威容,外質木而內明敏有大略。初得政之始,群情不附,諸子幼弱,內有六王之謀,外致三方之亂,握強兵、居重鎮者,皆周之舊臣。上推以赤心,各盡其用,不踰期月,剋定三邊,未及十年,平一四海。薄賦歛,輕刑罰,內修制度,外撫戎夷。每旦聽朝,日仄忘倦,居處服翫,務存節儉,令行禁止,上下化之。開皇、仁壽之間,丈夫不衣綾綺而無金玉之飾。常服率多布帛,裝帶不過以銅鐵骨角而已。雖嗇於財,至於賞賜有功,亦無所愛惜。

每乘輿四出,路逢上表者,駐馬親自臨問。或潛遣行人,采聽風俗,吏政得失,人間疾苦,無不留意。嘗遇關中飢,遣左右視百姓所食,有得豆屑雜糠而奏之者,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責,為之損膳而不御酒肉者,殆將一期。及東拜太山關中戶口就食洛陽者,道路相屬。帝敕斥候,不得輒有驅逼,男女參廁於仗衛之間。遇逢扶老攜幼者,輒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艱嶮之處,見負擔者,遽令左右扶助之。其有將士戰歿,必加優賞,仍令使者,就家勞問。自強不息,朝夕孜孜。人庶殷繁,帑藏充實,雖未能臻於至道,亦足稱近代之良主。

然雅性沈猜,素無學術,好為小數。言神燭聖杖,堪能療病。又信王劭解石文以為己瑞焉。不達大體如是。故忠臣義士,莫得盡心竭辭。其草創元勳,及有功諸將,誅夷獲罪,罕有存者。又不悅詩書,楊素由之希旨,遂奏除學校。唯婦言是用,廢黜諸子。逮于暮年,持法尤峻,喜怒失常,果於殺戮。嘗令左右送西域朝貢使出關,其人所經之處,受牧宰小物,饋鸚鵡、麖皮、馬鞭之屬,聞而大怒;又詣武庫,見署中蕪穢不理。於是執武庫令及諸受遺者,出開遠門外,親自臨決,死者數十人。又往往潛令賂遺令史,府史受者必死,無所寬貸,議者以此少之。

論曰:隋文帝樹基立本,積德累仁,徒以外戚之尊,受託孤之任,與能之議,未為所許,是以周室舊臣,咸懷憤惋。既而王謙固三蜀之阻,不踰期月;尉遲迥舉全齊之眾,一戰而亡。斯乃非止人謀,抑亦天之所贊。乘茲機運,遂遷周鼎。

于時蠻夷猾夏,荊、揚未一,劬勞日仄,經營四方。樓船南邁,則金陵失險;驃騎北指,則單于款塞。職方所載,並入疆理,禹貢所圖,咸受正朔。雖晉武之克平吳會,漢宣之推亡固存,比義論功,不能尚也。七德既敷,九歌已洽,尉候無警,遐邇肅清。於是躬節儉,平徭賦,倉廩實,法令行,君子咸樂其生,小人各安其業,強不陵弱,眾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歡娛。自開皇二十年間,天下無事,區宇之內,晏如也。考之前王,足以參蹤盛烈。

而素無術業,不能盡下,無寬仁之度,有刻薄之資,暨乎暮年,此風愈扇。又雅好瑞符,暗於大道。建彼維城,權侔京室,皆同帝制,靡所適從。聽妒婦之言,惑邪臣之說,溺寵廢嫡,託付失所。滅父子之道,開昆弟之隙,縱其尋斧,翦伐本根。墳土未乾,子孫繼踵為戮,松檟纔列,天下已非隋有。惜哉!跡其衰怠之源,稽其亂亡之兆,起自文皇,成於煬帝,所由來遠矣,非一朝一夕,其不祀忽諸,未為不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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