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气 | 中积 | 升降分 | 盈缩分 | 损益率 | 朏朒积 |
冬至 | 空 | 升七千三百四十七 | 盈空 | 益五百八十二 | 朒空 |
小寒 | 一十五二千三百十四 六 | 升六千廿一 | 盈七千三百四十七 | 益四百七十七 | 朒五百八十二 |
大寒 | 三十四千六百廿八 一十二 | 升四千六百九十六 | 盈一万三千五百六十八 | 益三百七十二 | 朒一千五十九 |
立春 | 四十五六千九百四十二 十八 | 升三千三百九十六 | 盈一万八千六十四 | 益二百六十九 | 朒一千四百三十一 |
雨水 | 六十九千二百五十六 二十四 | 升二千七十 | 盈二万一千四百六十 | 益一百六十四 | 肭一千七百 |
惊蛰 | 七十六九百八十三 三十 | 升七百七十五 | 盈二万三千五百三十 | 益六十 | 朒一千八百六十四 |
春分 | 九十一三千二百九十五 空 | 降七百五十七 | 盈二万四千二百八十七 | 损六十 | 朒一千九百廿四 |
清明 | 一百六五千六百九 六 | 降二千七十 | 盈二万三千五百三十 | 损一百六十四 | 朒一千八百六十四 |
谷雨 | 一百廿一七千九百廿三 一十二 | 降三千三百九十六 | 盈二万一千四百六十 | 损二百六十九 | 朒一千七 |
立夏 | 二百三十六一万一百廿七 十八 | 降四千六百九十六 | 盈一万八千六十四 | 损三百七十二 | 朒一千四百三十一 |
小满 | 一百五十二一千九百六十二 廿四 | 降六千廿一 | 盈一万三千三百六十七 | 损四百七十七 | 朒一千五十九 |
芒种 | 一百六十七四千三百七十五 三十 | 降七千三百四十七 | 盈七千三百四十七 | 损五百八十二 | 朒五百八十二 |
夏至 | 一百八十二六千五百九十 空 | 降七千三百四十七 | 缩空 | 益五百八十二 | 朏空 |
小暑 | 一百九十七八千九百四 六 | 降六千廿一 | 缩七千三百四十七 | 益四百七十七 | 朏五百八十二 |
大暑 | 二百一十三六百廿八 一十二 | 降四千六百九十六 | 缩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 | 益三百七十二 | 朏一千五十九 |
立秋 | 二百廿八二千九百四十二 十八 | 降三千三百九十六 | 缩一万八千六十四 | 益二百六十九 | 朏一千四百三十一 |
处暑 | 二百四十三五千一百五十四 廿四 | 降二千七十 | 缩二万一千四百六十 | 益一百六十四 | 朏一千七百 |
白露 | 二百五十八七千五百七十 三十 | 降七百五十七 | 缩二万三千五百三十 | 益六十 | 朏一千八百六十四 |
秋分 | 二百七十三九千八百八十五 空 | 升七百五十七 | 缩二万四千二百八十七 | 损六十 | 朏一千九百廿四 |
寒露 | 二百八十九一千六百九 六 | 升二千七十 | 缩二万三千五百三十 | 损一百六十四 | 朏一千八百六十四 |
霜降 | 三百四三千九百廿三 一十二 | 升三千三百九十六 | 缩二万一千四百六十 | 损二百六十九 | 朏一千七百 |
立冬 | 三百一十九六千二百三十七 一十八 | 升四千六百九十六 | 缩一万八千六十四 | 损三百七十二 | 朏一千四百三十一 |
小雪 | 三百三十四八千五百五十一 廿四 | 升六千廿一 | 缩一万二千三百六十八 | 损四百七十七 | 朏一千五十九 |
大雪 | 三百五十二百七十五 三十 | 升七千三百四十七 | 缩七千三百四十七 | 损五百八十二 | 朏五百八十二 |
求每日盈缩定数:以乘法乘所入气升降分,如除法而一,为其气中平率;与后气中平率相减,为差率;半差率,加减其气中平率,为其气初、末泛率。至后加为初,减为末;分后减为初,加为末。又以乘法乘差率,除法而一,为日差;半之,加减初、末泛率,为初、末定率。至后减初加末,分后加初减末。以日差累加减气之定率,为每日升降定率;至后减,分后加。以每日升降定率,冬至后升加降减,夏至后升减降加其气初日盈缩分,为每日盈缩定数;其分、至前一气先后率相减,以前末泛率为其气初泛率,以半日差,至前加之,分前减之。为其气初日定率。余依本术。求朏朒准此。
求经朔弦望入气:置天正闰日及余,如气策及余秒以下者,以减气策及余秒,为入大雪气;已上者去之,余以减气策及余秒,为入小雪气:即得天正十一月经朔入大、小雪气日及余秒。求弦、望及后朔入气,以弦策累加之,满气策及余秒去之,即得。
推天正冬至赤道日度:以岁差乘距所求积年,满周天分去之,不尽,用减周天分,余以枢法除之为度,不尽为余秒。其度,命以赤道虚宿七度外起算,依宿次去之,不满者,即得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躔所距宿度及余秒。其余以枢法退除为分及秒,各以一百为度。
求二十八宿黄道度:各置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用减一百二十五,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十二除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黄赤道差度及分;至后分前以减、分后至前以加赤道宿积度,为其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其宿黄道积度,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
求二十四气初日加时黄道日躔宿次: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道赤道差,以次年黄赤道差减之,余以所气数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气下中积及约分,又以其气初日盈缩分盈加缩减之,用加冬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命之,即各得其气初日加时黄道日躔所在宿度及分。若其年冬至加时赤道日躔度空,分、秒在岁差已下者,即如前宿全度,乃求黄赤道差,以次年冬至加时黄赤道差减之,余依本术,各得所求。此术以究算理之微,亟求其当,止以盈缩分加减中积,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
求二十四气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躔宿次:置一百分,分以一百约其气初日升降分,升加降减之,一日所行之分乘其初日约分,所得,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不满百分为秒,以减其初日黄道加时日躔宿次,即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躔宿次。
推天正十一月经朔入转:置天正十一月经朔积分,以转周分秒去之,不尽,以枢法除之为日,不满为余秒,命日,算外,即所求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转日及余秒。若以朔差日及余秒加之,满转周日及余秒去之,即次日加时入转。
转日 | 进退差 | 转定分 | 转积度 | 增减差 | 迟疾度 | 损益率 | 朏朒积 |
一日 | 进十二 | 一千二百五 | 空 | 增一百三十 | 迟空 | 益一千四十三 | 朒空 |
二日 | 进十九 | 一千二百十七 | 一十二度五 | 增一百廿 | 迟一度三十一 | 益九百四十六 | 朒一千四十三 |
三日 | 进二十三 | 一千二百三十六 | 廿四度廿二 | 增一百一 | 迟二度五十一 | 益八百二 | 朒一千九百八十九 |
四日 | 进廿二 | 一千二百五十八 | 三十六度五十八 | 增七十九 | 迟三度五十二 | 益六百三十 | 朒二千七百九十一 |
五日 | 进廿三 | 一千二百八十 | 四十九度一十六 | 增五十七 | 迟四度三十一 | 益四百五十 | 朒三千四百廿一 |
六日 | 进廿四 | 一千三百三 | 六十一度九十六 | 增三十三 | 迟四度八十八 | 益二百六十二 | 朒三千八百三十一 |
七日 | 进廿五 | 一千三百廿七 | 七十四度九十九 | 初增一十一 末减一 | 迟五度二十一 | 初益八十三 末损一十 | 朒四千百二十四 |
八日 | 进廿四 | 一千三百五十二 | 八十八度二十六 | 减一十五 | 迟五度三十一 | 损一百一十七 | 朒四千二百七 |
九日 | 进廿三 | 一千三百七十六 | 一百一度七十八 | 减三十九 | 迟五度十六 | 损三百七 | 朒四千九十 |
十日 | 进廿三 | 一千三百九十九 | 一百一十五度五十四 | 减六十二 | 迟四度七十七 | 损四百九十三 | 朒三千七百八十三 |
十一日 | 进廿 | 一千四百廿二 | 一百廿九度五十六 | 减八十五 | 迟四度一十五 | 损六百七十二 | 朒三千二百九十 |
十二日 | 进十八 | 一千四百四十二 | 一百四十三度七十五 | 减一百五 | 迟三度三十 | 损八百三十六 | 朒二千六百十八 |
十三日 | 进八 | 一千四百六十 | 一百五十八度一十七 | 减一百廿三 | 迟二度二十五 | 损九百七十一 | 朒一千七百八十二 |
十四日 | 退二 | 一千四百六十八 | 一百七十二度七十七 | 初减二百二 末增二十九 | 迟一度二 | 初损八百十一 末益二百廿三 | 朒八百一十一 |
十五日 | 退一十四 | 一千四百六十六 | 一百八十七度四十五 | 增一百廿九 | 疾空廿九 | 益一千廿三 | 朏三百三十二 |
十六日 | 退一十九 | 一千四百五十二 | 二百二度一十一 | 增一百一十五 | 疾一度五十八 | 益九百一十四 | 朏二千二百五十六 |
十七日 | 退廿一 | 一千四百三十三 | 二百一十六度六十三 | 增九十七 | 疾二度七十三 | 益七百六十四 | 朏二千一百七十 |
十八日 | 退廿三 | 一千四百一十三 | 二百三十度九十六 | 增七十五 | 疾三度七十 | 益三百九十一 | 朏二千九百廿四 |
十九日 | 退廿四 | 一千三百八十九 | 二百四十五度八 | 增五十一 | 疾四度四十五 | 益四百九 | 朏三千五百廿五 |
二十日 | 退廿四 | 一千三百六十五 | 二百五十八度九十七 | 增廿八 | 疾四度九十六 | 益二百廿 | 朏三千九百三十四 |
二十一日 | 退廿四 | 一千五百四十一 | 二百七十二度九十六 | 初增八 末减四 | 疾五度廿四 | 初益六十三 末减三十一 | 朏四千一百五十四 |
二十二日 | 退廿四 | 一千三百七十七 | 二百八十六度三 | 减廿 | 疾五度廿八 | 损一百五十九 | 朏四千一百八十六 |
二十三日 | 退廿四 | 一千二百九十三 | 二百九十九度二十 | 减四十四 | 疾五度八 | 损三百四十九 | 朏四千廿七 |
二十四日 | 退廿三 | 一千二百六十九 | 三百一十二度十三 | 六十七 | 疾四度六十四 | 损五百三十一 | 朏三千六百七十八 |
二十五日 | 退一十八 | 一千二百四十六 | 三百廿四度八十二 | 减九十 | 疾三度九十七 | 损七百一十 | 朏三千一百四十七 |
二十六日 | 退一十七 | 一千二百廿八 | 三百三十七度廿八 | 减一百九 | 疾三度七 | 损八百六十七 | 朏二千四百三十七 |
二十七日 | 退四 | 一千二百一十一 | 三百四十九度五十六 | 减一百廿六 | 疾一度九十六 | 初损九百九十二 | 朏一千五百七十 |
二十八日 | 退三 | 一千二百七 | 三百六十一度六十七 | 初减七十二 | 疾空七十二 | 初损五百七十八 | 朏五百七十八 |
求朔弦望入转朏朒定数:置所入转余,乘其日损益率,枢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下朏朒积为定数。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数下,以初率乘之,初数而一,以损益朏朒为定数。若初数已上者,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末数而一,用减初率,余加朏朒,各为定数。其十四日下余若在初数已上者,初数减之,余乘末率,末数而一,为朏定数。
求朔望定日:各以入气、入转朏朒定数朏减朒加经朔、弦、望小余,满若不足,进退大余,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日及余。若定朔干名与后朔同名者大,不同者小,其月无中气者为闰月。凡注历,观朔小余,如日入分已上者,进一日,朔或当定,有食应见者,其朔不进。弦、望定小余不满日出分,退一日,其望定小余虽满此数,若有交食亏初起在日出已前者,亦如之。有月行九道迟疾,历有三大二小;若行盈缩累增损之,则有四大三小,理数然也。若俯循常仪,当察加时早晚,随其所近而进退之,不过三大二小。若正朔有加交,时亏在晦、二正见者,消息前后一两月,以定大小。
推月行九道:凡合朔所交,冬在阴历,夏在阳历,月行青道;冬、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冬在阳历,夏在阴历,月行白道;冬、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在阳历,秋在阴历,月行朱道;春、秋分后,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在阴历,秋在阳历,月行黑道。春、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四序月离虽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行有九道。各视月所入正交积度,满象度及分去之,入交积度及象度并在交会术中。若在半象以下者为入初限;已上者,复减象度,余为入末限;用减一百二十五,余以所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满二十四而一为分,分满百为度,所得,为月行与黄道差数。距半交后、正交前,以差数为减;距正交后、半交前,以差数为加。此加减出入六度,单与黄道相较之数,若较赤道,则随气迁变不常。计去冬、夏至以来度数,乘黄道所差,九十而一,为月行与赤道差数。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后行阴历,秋分交后行阳历,皆为同名;春分交后行阳历,秋分交后行阴历,皆为异名。其在同名,以差数加者加之,减者减之;其在异名,以差数加者减之,减者加之。皆以增损黄道宿积度,为九道宿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为其九道宿度及分。其分就近约为少、半、太之数。
推月行九道平交入气:各以其月闰日及余,加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盈交终日去之,及减交终日及余秒,即各平交入其月中气日及余秒。满气策及余秒去之,余即平交入后月节气日及余秒。因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余秒加之,满气策及余秒去之,余为平交入其气日及余秒,若求其气朏朒定数,加求朔、弦、望经日术入之,各得所求也。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以正交度及分减一百二十五,余以正交度及分乘之,满二十四,余为定差。以差加黄道宿度,仍计去冬、夏至以来度数乘差,九十而一,所得,依名同异而加减之,满若不足,进退其度,命如前,即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各置其日加时日躔所在,变从九道,循次相当。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加时月离宿次;先置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黄道宿度减之,余以加其正交加时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度,算外,即朔、弦、望加时所当九道宿度。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去极,若应绳准,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当九道宿度,满宿次去之,命如前,即各得加时九道月离宿次。
求月晨昏度:以晨分乘其日转定分,枢法而一,为晨转分;减转定分,余为昏转分;乃以朔、弦、望定小余乘转定分,枢法而一,为加时分;以减晨昏转分,余为前;不足,覆减,余为后;仍前加后减加时月,即晨、昏月所在度。
求天正十一月定朔夜半平行月:置天正经朔小余,以平行分乘之,枢法而一为度,不尽,退除为分秒,所得,为加时度;用减天正经朔加时平行月,即经朔晨前夜半平行月,其定朔有进退者,即以平行度分加减之。即天正十一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积度。
求定朔望夜半定月:置定朔、望夜半入转分,乘其日增减差,一百约之为分,分满百为度,增减其下迟疾度,为迟疾定度;迟减疾加夜半平行月,为朔望夜半定月;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朔望夜半月离宿次。其入转若在四七日下,如求朏朒术入之,即得所求。
求每日夜半月离宿次:各以其朔、望定程与转积相减,余为程差;以距后程日数除之,为日差;加岁转定分,为每日行度及分;定程多,加之;定程少,减之。以每日行度及分累加朔、望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月离宿次。若求晨昏月,以其日晨昏分乘其日转定度及分,枢法而一,以加夜半月,即晨昏月所在度及分。若以四象为程,兼求弦日平行积余,各依次入之。若以九终转定分累加之,依宿次命之,亦得所求。
求阳城晷景入初末限定日及分:置其日中入二至后求日数及分,以其日午中入气盈缩分盈加缩减之,各如初限已下为在初限;已上,覆减二至限,余为入末限定日及分。求盈缩分,置入二至后来午中日数及分,以气策及约分除之为气数,不尽,为入气以来日数及分;加其气数,命以冬、夏至,算外,即其日午中所入气日及分。置所入气日约分,如出朏朒术入之,即得所求。
求阳城每日中晷定数:置入二至初、末限定日及分,如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以初、末限日及分减一百四十六,余退一等,为定差;又以初、末限日及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满六千六百四十五为尺,不满,退除为寸分,命曰晷差;以晷差减冬至晷数,即其日阳城午中晷景定数。如冬至后末限、夏至后初限者,以初、末限日及分减一千二百一十七,余再退,为定差;亦以初末限日及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满二万四千九百三十,余为尺,不满,退除为寸分,命曰晷差;以晷差加夏至晷数,即其日阳城中晷定数。若以中积求之,即得每日晷影常数。
求每日消息定数:以所入气日及加其气下中积,一象已下,自相乘;已上者,用减二至限,余亦自相乘,皆五因之,进二位,以消息法除之,为消息常数;副置常数,用减五百二十九半,余乘其副,以二千三百五十除之,加于常数,为消息定数。冬至后为消,夏至后为息。
求每日黄道去极度及赤道内外度:置其日消息数,十六乘之,以三百五十三除为度,不满,退除为分,所得,在春分后加六十七度三十一分,秋分后减一百一十五度三十一分,即每日黄道去极度分度。又以每日黄道去极度及分,与一象度相减,余为赤道内、外度。若去极度少,为日在赤道内;去极度多,为日在赤道外,即各得所求。其赤道内外度,为黄、赤道相去度分。
求每日晨昏分日出入分及半昼分:以每日消息定数,春分后加一千八百五十三少,秋分后减二千九百一十二少,各为每日晨分;用减枢法,为昏分。以昏明余数加晨分,为日出分;减昏分,为日入分;以日出分减半法,为昼分。
求九服晷景:若地在阳城北冬至前后者,置冬至前后日数,用减距差日,为余日;以余日减一百四十六,余退一等,为定差;以余日自相乘而乘之,满六千六百四十五除之为尺,不满,退除为寸分,加阳城冬至晷景,为其地其日中晷常数。若冬至前后日多于距差日,即减去距差日,余依阳城法求之,各其地其日中晷常数。若地在阳城南夏至前后者,以夏至前后日数减距差日,为余日;以减一千二百一十七,余再退,为定差;以余日自相乘而乘之,满二万四千九百三十为尺,不满,退除为寸分,以减阳城夏至晷数,即其地其日中晷常数;如不及减,乃减去阳城夏至日晷景,余即晷在表南也。若夏至前后日多于距差日,即减去距差日,余依阳城法求之,各其地其日中晷常数。若求中晷定数,先以盈缩分加减之,乃用法求之,即各得其地其日中晷定数。
求九服所在昼夜漏刻:冬、夏至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二至夜刻数,相减为冬、夏至差刻。乃置阳城其日消息定数,以其处二至差刻乘之,如阳城二至差刻二十而一,所得,为其地其日消息定数。乃倍消息定数,进一位,满刻法约之为刻,不满为分,乃加减其处二至夜刻。秋分后、春分前,减冬至夜刻;春分后、秋分前,加夏至夜刻。为其地其日夜刻;用减一百刻,余为昼刻。求日出入辰刻及距中度五更中星,皆依阳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