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朔望加時月入陰陽曆積度:置其月入陰陽曆日及餘,其餘,先以一百乘之,樞法除為約分。以九百九乘之,六十八除為度,不盡,退除為分,即朔、望加時月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其月在陽曆,即為入陽曆積度;月在陰曆,即為入陰曆積度。
求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置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如交象以下為在少象;已上,覆減半交,餘為入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以五因之,用減一千一十,餘,以老少象度及分乘之,八十四而一,列於上位;又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如半象以下為在初限;已上,減去半象,餘為入末限。置初、末限度及分於上,列半象度及分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四十而一,所得,初限以減,末限以加,上位滿百為度,不滿為分,即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數及分。
求食定餘:置定朔小餘,如半法以下覆加半法,餘為午前分;已上,減去半法,餘為午後分。置午前、後分於上,列半法於下,以上減下,以下乘上,午前以三萬一千七百七十除午後以一萬三千八百八十五除之,各為時差。午前以減、午後以加定朔小餘,各為食定小餘。以時差加午前、後分,為午前、後定分。其月食,直以定望小餘便為食定小餘。
求氣差:置其朔中積,滿二至限去之,餘在一象以下為在初;已上,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皆自相乘,進二位,滿二百三十六除之,用減三千五百三十三,為氣差;以乘距午定分,半晝分而一,所得,以減氣差,為定數。春分後,交初以減,交中以加;秋分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
求刻差:置其朔中積,滿二至限去之,餘,列二至限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滿二百三十六除之,為刻差;以乘距午定分,四因之,樞法而一,為定數。冬至後食甚在午前,夏至後食甚在午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冬至後食甚在午後,夏至後食甚在午前。交初以減,交中以加。
求日食分:置入交前後分,如陽曆食限以下者為陽曆食定分;已上者,覆減一萬一千二百,餘為陰曆食定分;不足減者,不食。各如陰陽曆定法而一,為食之大分,不盡,退除為小分,半已上為半強,半以下為半弱。命大分以十為限,得日食之分。
求朔、望食甚宿次:置其經朔、望入氣小餘,以入氣、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乘其日升降分,樞法而一,加減其日盈縮分,至後、分前以加,分後、至前以減。一百約之為分,分滿百為度,以盈加縮減其定朔、望加時中積,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加而命之,即定朔、望加時日躔宿次。其望加半周天,命如前,即朔、望食甚宿次。
求月食既內外刻分:置月食交前、後分,覆減三千二百,不及減者,為食下既。一百約之,列六十四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交初以□百九十三除交中以三百六十五除,所得,以定用分乘之,如汎用分而一,為月食既內刻分;覆減定用分,即既外刻分。
求日月帶食出入分數:各以食定小餘與日出、入分相減,餘為帶食差;其帶食差滿定用分已上者,不帶食出入也。以帶食差乘所食分,滿定用分而一,若月食既者,以既內刻分減帶食差,餘所食分,以既外刻分而一,不及減者,為帶食既出入也。各以減所食分,即帶出、入所見之分。其朔日食甚在晝者,晨為漸進之分,昏為已退之分;若食甚在夜者,晨為已退之分,昏為漸進之分。其月食者,見此可知也。
變目 | 變日 | 變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前伏 | 一十六日八十 | 三度八十 | 二度八十五 | 二十二 |
前疾初 | 二十八日 | 六度六十 | 四度五十五 | 二十二 |
前疾末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二 | 四度一十五 | 二十二 |
前遲初 | 二十八日 | 四度四十一 | 三度三十三 | 一十八 |
前遲末 | 二十八日 | 二度二十二 | 一度六十五 | 一十三 |
前留 | 二十四日 | - | - | - |
前退 | 四十六日六十四 | 五度一十八 | 空度二十九 | 空 |
後退 | 四十六日六十四 | 五度一十八 | 空度二十九 | 一十六 |
後留 | 二十四日 | - | - | - |
後遲初 | 二十八日 | 二度二十一 | 一度六十六 | 空 |
後遲末 | 二十八日 | 四度四十一 | 三度三十二 | 一十三 |
後疾初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二 | 四度一十五 | 一十八 |
後疾末 | 二十八日 | 六度六十 | 四度五十五 | 二十 |
後伏 | 一十六日八十 | 三度八十 | 二度八十五 | 二十二 |
會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會數 | 損益率 | 縮積度 |
初 | 益一百六十三 | 盈空 | 初 | 益二百 | 縮空 |
一 | 益一百四十九 | 盈一度 | 一 | 益一百八十四 | 縮空一 |
二 | 益一百二十六 | 盈三度一十三 | 二 | 益一百五十九 | 縮三度八十五 |
三 | 益九十五 | 盈四度三十八 | 三 | 益一百二十七 | 縮五度四十五 |
四 | 益五十五 | 盈五度三十三 | 四 | 益八十八 | 縮六度七十一 |
五 | 益二十二 | 盈五度八十八 | 五 | 益三十八 | 縮七度五十七 |
六 | 損三十九 | 盈六度一十 | 六 | 損一十五 | 縮七度九十五 |
七 | 損六十五 | 盈五度七十一 | 七 | 損七十三 | 縮七度八十 |
八 | 損九十六 | 盈五度六 | 八 | 損一百二十六 | 縮七度七 |
九 | 損一百二十 | 盈四度一十 | 九 | 損一百六十七 | 縮五度八十一 |
十 | 損一百三十九 | 盈二度九十 | 十 | 損一百九十八 | 縮四度一十四 |
十一 | 損一百五十一 | 盈一度五十一 | 十一 | 損二百一十六 | 縮二度一十六 |
變目 | 變日 | 變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前伏 | 六十九日 | 四十九度空 | 四十六度四十六 | 七十一 |
前疾初 | 六十一日 | 四十二度五十 | 四十一度二十三 | 七十一 |
前疾末 | 四十三日五十 | 三十度一十 | 二十八度五十六 | 七十 |
前次疾初 | 四十三日五十 | 二十九度三 | 二十七度五十二 | 六十八 |
前次疾末 | 四十三日五十 | 二十六度九十二 | 二十五度五十四 | 六十三 |
前遲初 | 四十三日五十 | 二十二度七十二 | 二十一度五十四 | 五十七 |
前遲末 | 四十三日五十 | 一十四度二十八 | 一十三度五十五 | 四十三 |
前留 | 一十三日 | - | - | - |
前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 八度二十一 | 二度九十二 | 空 |
後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 八度二十一 | 二度九十二 | 二十九 |
後留 | 一十三日 | - | - | - |
後遲初 | 四十三日五十 | 一十四度二十八 | 一十三度五十五 | 空 |
後遲末 | 四十三日五十 | 二十二度七十二 | 二十一度五十四 | 四十三 |
後次疾初 | 四十三日五十 | 二十六度九十二 | 二十五度五十四 | 五十七 |
後次疾末 | 四十三日五十 | 二十九度三 | 二十七度五十二 | 六十三 |
後疾初 | 四十三日五十 | 三十度一十 | 二十八度五十六 | 六十八 |
後疾末 | 六十一日五十 | 四十三度五十 | 四十三度二十五 | 七十 |
後伏 | 六十九日 | 四十九度空 | 四十六度四十六 | 七十一 |
會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會數 | 損益率 | 縮積度 |
初 | 益一千一百三十五 | 盈空 | 初 | 益四百一十二 | 縮空 |
一 | 益八百七十六 | 盈一十一度 | 一 | 益四百三十三 | 縮四度一十二 |
二 | 益四百一十七 | 盈二十度十一 | 二 | 益四百五十五 | 縮八度四十五 |
三 | 益一百四十五 | 盈二十四度二十八 | 三 | 益四百六十七 | 縮十三度空 |
四 | 損二十四 | 盈二十五度七十三 | 四 | 益四百一 | 縮十七度六十七 |
五 | 損一百四十六 | 盈二十五度四十九 | 五 | 益三百四 | 縮二十一度六十八 |
六 | 損二百九十六 | 盈二十四度三 | 六 | 益一百五十二 | 縮二十四度七十二 |
七 | 損三百八十八 | 盈二十一度七 | 七 | 益二十六 | 縮二十六度廿四 |
八 | 損四百五十八 | 盈一十一度一十九 | 八 | 損一百五十二 | 縮二十六度五十 |
九 | 損四百四十五 | 盈一十二度六十一 | 九 | 損四百三十八 | 縮二十四度九十八 |
十 | 損四百二十 | 盈八度一十六 | 十 | 損九百 | 縮二十度六十 |
十一 | 損三百九十六 | 盈三度九十六 | 十一 | 損一千一百六十 | 縮一十一度六十 |
變目 | 變日 | 變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前伏 | 一十八日三十四 | 二度三十四 | 一度四十六 | 一十二 |
前疾 | 二十八日 | 三度二十九 | 二度五 | 一十二 |
前次疾 | 二十八日 | 二度七十三 | 一度七十一 | 一十一 |
前遲 | 二十八日 | 一度六十四 | 一度二 | 八 |
前留 | 三十六日 | - | - | - |
前退 | 五十日七十 | 三度五十八 | 度空一十八 | 空 |
後退 | 五十日七十 | 三度五十八 | 度空一十八 | 一十 |
後留 | 三十六日 | - | - | - |
後遲 | 二十八日 | 一度六十四 | 一度二 | 空 |
後次疾 | 二十八日 | 二度七十三 | 一度七十一 | 八 |
後疾 | 二十八日 | 三度二十九 | 二度五 | 一十一 |
後伏 | 一十八日三十四 | 二度三十四 | 一度四十六 | 一十二 |
會變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會數 | 損益率 | 縮積度 |
初 | 益一百八十七 | 盈空 | 初 | 益一百九十一 | 縮空 |
一 | 益一百七十一 | 盈一度八十七 | 一 | 益一百七十六 | 縮一度九十一 |
二 | 益一百四十四 | 盈三度五十八 | 二 | 益一百五十二 | 縮三度六十八 |
三 | 益一百一十二 | 盈五度二 | 三 | 益一百二十 | 縮五度二十 |
四 | 益六十七 | 盈六度一十四 | 四 | 益七十九 | 縮六度四十 |
五 | 益二十 | 盈六度八十一 | 五 | 益三十一 | 縮七度一十九 |
六 | 損二十九 | 盈七度一 | 六 | 損二十一 | 縮七度五十 |
七 | 損七十四 | 盈六度七十一 | 七 | 損七十二 | 縮七度二十九 |
八 | 損一百一十二 | 盈五度九十八 | 八 | 損一百一十九 | 縮六度五十七 |
九 | 損一百四十三 | 盈四度八十六 | 九 | 損一百五十五 | 縮五度三十八 |
十 | 損一百六十四 | 盈三度四十三 | 十 | 損一百八十三 | 縮三度八十三 |
十一 | 損一百七十九 | 盈一度九十七 | 十一 | 損二百 | 縮二度 |
變目 | 變日 | 變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前伏合 | 三十八五十 | 四十九度五十 | 四十七度六十 | 一度二十七 |
夕疾初 | 六十二日 | 七十八度四十六 | 七十五度四十三 | 一度二十七 |
夕疾末 | 三十三日五十 | 四十一度七十 | 四十度一十 | 一度二十五 |
夕次疾初 | 三十三日五十 | 四十度三十六 | 三十八度八十 | 一度二十二 |
夕次疾末 | 三十三日五十 | 三十七度六十七 | 三十六度二十二 | 一度一十六 |
夕遲初 | 三十三日五十 | 二十二度二十九 | 三十一度四 | 一度五 |
夕遲末 | 三十三日五十 | 二十七度五十二 | 二十度六十九 | 八十五 |
夕留 | 八日 | - | - | - |
夕退 | 十日九十五 | 五度五十五 | 一度二十二 | |
夕伏退 | 五日 | 四度 | 度空八十六 | 七十三 |
再合退 | 五日 | 四度 | 度空八十六 | 八十三 |
晨退 | 十日九十五 | 五度五十五 | 一度二十一 | 七十三 |
晨留 | 八日 | - | - | - |
晨遲初 | 三十三日五十 | 二十七度五十三 | 二十度六十九 | |
晨遲初 | 三十三日五十 | 二十七度五十三 | 二十度六十九 | |
晨遲末 | 三十三日五十 | 三十二度二十九 | 三十一度四 | 八十五 |
晨次疾初 | 三十三日五十 | 三十七度六十七 | 三十六度二十五 | 一度五 |
晨次疾末 | 三十三日五十 | 四十度三十六 | 三十八度八十 | 一度十五 |
晨疾初 | 三十三日五十 | 四十一度七十 | 四十度一十 | 一度十五 |
晨疾末 | 六十二日 | 七十八度四十六 | 七十五度四十二 | 一度二十五 |
後伏 | 三十八日 | 四十九度五十 | 四十七度六十 | 一度二十五 |
會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會數 | 損益率 | 縮積度 |
初 | 益五十二 | 盈空 | 初 | 益五十二 | 縮空 |
一 | 益四十八 | 盈空五十二 | 一 | 益四十八 | 縮空五十二 |
二 | 益四十一 | 盈一度 | 二 | 益四十一 | 縮一度 |
三 | 益三十一 | 盈一度四十一 | 三 | 益三十一 | 縮一度四十一 |
四 | 益二十一 | 盈一度七十二 | 四 | 益二十一 | 縮一度七十二 |
五 | 益七 | 盈一度九十三 | 五 | 益七 | 縮一度九十三 |
六 | 損七 | 盈二度 | 六 | 損七 | 縮二度 |
七 | 損二十一 | 盈一度九十三 | 七 | 損二十一 | 縮一度 |
八 | 損三十一 | 盈一度七十二 | 八 | 損三十一 | 縮一度七十二 |
九 | 損四十一 | 盈一度四十一 | 九 | 損四十一 | 縮一度四十一 |
十 | 損四十八 | 盈一度 | 十 | 損四十八 | 縮一度 |
十一 | 損五十二 | 盈空 | 十一 | 損五十二 | 縮五十二 |
變目 | 變日 | 變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前伏合 | 一十六日 | 三十度 | 二十六度八 | 一度九十五 |
夕疾 | 一十三日 | 二十一度一十五 | 一十八度三十八 | 一度七十九 |
夕遲 | 一十三日 | 一十四度八十五 | 一十二度一十六 | 一度四十七 |
夕留 | 三日 | - | - | - |
夕伏退 | 一十二日九十四 | 八度六 | 一度三十二 | - |
再合退 | 一十二日九十四 | 八度六 | 一度三十二 | 九十三 |
晨留 | 三日 | - | - | - |
晨遲 | 一十三日 | 一十四度八十五 | 一十二度一十六 | - |
晨疾 | 一十三日 | 二十一度一十五 | 一十八度三十八 | 一度四十七 |
後伏 | 一十六日 | 三十度 | 二十六度八 | 一度七十九 |
會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會數 | 損益率 | 縮積度 |
初 | 益五十七 | 盈空 | 初 | 益五十七 | 縮空 |
一 | 益五十三 | 盈空五十七 | 一 | 益五十三 | 縮空五十七 |
二 | 益四十五 | 盈一度一十 | 二 | 益四十五 | 縮一度一十 |
三 | 益三十五 | 盈一度五十五 | 三 | 益三十五 | 縮一度五十五 |
四 | 益二十二 | 盈一度九十 | 四 | 益二十二 | 縮一度九十 |
五 | 益八 | 盈二度一十二 | 五 | 益八 | 縮二度一十二 |
六 | 損八 | 盈二度二十 | 六 | 損八 | 縮二度二十 |
七 | 損二十二 | 盈二度一十二 | 七 | 損二十二 | 縮二度一十二 |
八 | 損三十五 | 盈一度九十 | 八 | 損三十五 | 縮一度九十 |
九 | 損四十五 | 盈一度五十五 | 九 | 損四十五 | 縮一度五十五 |
十 | 損五十三 | 盈一度一十 | 十 | 損五十三 | 縮一度一十 |
十一 | 損五十七 | 盈空五十七 | 十一 | 損五十七 | 縮空五十七 |
推五星天正冬至後諸變中積中星:置氣積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盡,覆減周率,餘滿樞法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即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命之,積平合中星,以諸段變日、變度累加之,即諸變中積中星。其經退行者,即其變度;累減之,即其星其變中星。
求五星諸變盈縮定差:各置其星其變入曆度分,半周天以下為在盈;以上,減去半周天,餘為在縮。置盈縮限度及分,以五星會策除之為會數,不盡,為入會度及分;以其會下損益率乘之,會策除之為分,分滿百為度,以損益其下盈縮積度,即其星其變盈縮定差。若用立成者,以其所入會度下差而用之。其木火土三星後退、後留者,置盈縮差,各列其星盈縮極度於下,皆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八十七除之,所得,木、土三因,火直用之;在盈益減損加、在縮益加損減其段盈縮差,為後退、後留定差,因為後遲初段定差。各須類會前留定差,觀其盈縮初末,審察降殺,皆裒多益少而用之。
求五星諸變在何月日:各置諸變定日,以其年天正經朔大餘及分減之,若冬至大餘少,加經朔大餘者,加紀法乃減之。餘以朔策及分除之為月數,不滿,為入月日數及分。其月數命以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變入其月經朔日數及分。若置定積,以天正閏月及分加之,朔策除為月數,亦得所求。
求五星諸變定星:各置其變中星,以其變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其金、水二星,金以倍之,水以三之,乃可加減。即五星諸變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變加時定星宿次及分。五星皆以前留為前退初日定星,後留為後遲初日定星。
求五星諸變初日晨前夜半定星:以其星其變盈縮所入會度下盈縮積度與次度下盈縮積度相減,餘為其度損益分;乘其變初行率,一百約之,所得,以加減其日初行率,在盈,益加損減;在縮,益減損加。為初行積率;又置一百分,亦依其數加減之,以除初行積率,為初日定行率;以乘其率初日約分,一百約之,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為其變晨前夜半定星;加冬至時日度命之,即所在宿次。
求諸變總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汎差;併前段汎差,四因之,九而一,為總差。若前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汎差者,各因後段初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若後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汎差者,各因前段末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其前後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十五除,為總差。其金星夕退、夕伏、再合、晨退,各依順段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諸段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總差,加減其段平行分,後段行分多者,減之為初,加之為末;後段行分少者,加之為初,減之為末。即各得其星其段初、末日行度及分秒。凡前後段平行分俱多或俱少,乃平注之;及本段總差不滿大分者,亦平注之。其退行段,各以半總差前變減之為初,加之為末;後變加之為初,減之為末。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總差,減其段日率一,以除之,為日差;以日差累損益初日行分,後段行分少,日損之;後段行分多,日益之。為每日行度及分;以每日行度及分累加其星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星行宿次。遇退行者,以每日行分累減之,即得所求。
求五星定合日定星求五:以其星平合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約其日太陽盈縮分為分,分滿百為日,不滿為分,命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減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縮加盈減平合定積、定星,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其金、水二星,以一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加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之。金、水二星退合者,以初日行分加一百分,以除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距合差日減盈縮分,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減縮加再合定積定星為其星再合定日定積定星。其金、水二星定積,各依見伏術,先以盈縮差求其加減訖,然後以距合差日、差度加減之。
求木火土三星晨見夕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積,乃加減一象度,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半周天已上,覆減周天度及分,餘亦自相乘,一百約為分,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之,為差;乃以其段初日行分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定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各得晨見、夕伏定積;加天正冬至大餘及分,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夕見晨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積,其定積先倍其段盈縮差,縮加盈減之,然加減一象度,夕見減之,晨伏加之。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一百約為分,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減去一百分,餘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定積,夕見加之,晨伏減之。各得夕見、晨伏定積。
求金水二星晨見夕伏定日:置其星其段定積,其定積先以一百乘其段盈縮差,乃以一百分加其日行分,以除其差,所得,盈加縮減,然加減一象度,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一百約為分,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如一百,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定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各為其星晨見、夕伏定積。
曆既成,以來年甲子歲用之,是年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算食二分半,候之不食。詔候驗。至七年,命入內都知江德明集曆官用渾儀較測。時周琮言:「古之造曆,必使千百年間星度交食,若應繩準,今曆成而不驗,則曆法為未密。」又有楊皡、于淵者,與琮求較驗,而皡術於木為得,淵於金為得,琮於月、土為得,詔增入崇天曆,其改用率數如後:
會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初 | 益一百五十 | 盈空 |
一 | 益一百三十六 | 盈一度五十 |
二 | 益一百一十六 | 盈二度八十六 |
三 | 益八十七 | 盈四度二 |
四 | 益五十一 | 盈四度八十九 |
五 | 益二十 | 盈五度四十 |
六 | 損三十六 | 盈五度六十 |
七 | 損六十 | 盈五度二十四 |
八 | 損八十八 | 盈四度六十四 |
九 | 損一百一十 | 盈三度七十六 |
十 | 損一百二十八 | 盈二度六十六 |
十一 | 損一百三十八 | 盈一度三十八 |
求諸變總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汎差;併前段汎差,四因之,退一等,為總差。若前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汎差者,各因後段初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若後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汎差者,各因前段末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其前後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十五除,為總差。其金星夕退、夕伏、再合、晨退,各依順段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五星定合及見伏汎用積:其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及前疾、後伏定積為汎用積,金、水二星平合及夕見、晨伏者,置其星其段盈縮差,金以倍之,水以三之,列於上位;又置盈縮差,以其段初行率乘之,退二等,以減上位;又置初行率,減去一百分,餘以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乃盈減縮加中積,為其星其變汎用積。金、水二星再合及夕伏、晨見者,其星其段盈縮差,金星直用,水以倍之,進一位,以其段初行率加一百分以除之,所得,并盈縮差,以盈加縮減中積,為其星其段汎用積。
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其木、火、土三星平合者,以平合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約其日太陽盈縮分為分,滿百為日,不滿為分,命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減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縮加盈減其星平合汎用積,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金、水二星平合者,以一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加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平合汎用積,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也。金、水二星退合者,以初日行分一百分,以除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距合差日減盈縮分,為距合差度;以差日盈減縮加再合汎用積,為其星再合定日定積差度;盈加縮減再合汎用積,為其星再合日定星;各加冬至大、小餘及黃道加時日躔宿次命之,即得其日日辰及宿次。
求木火土星晨見夕伏定用積:各置其星其段汎用積,乃加減一象度,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各二因百約之,在一百六十七已上,以一百約其日太陽盈縮分減之,不滿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汎用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各得其星晨見、夕伏定用積;加天正冬至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夕見晨伏定用積:各置其星其段汎用積,乃加減一象度,夕見減之,晨伏加之。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二因百約之,滿一百六十七已上,以一百約太陽盈縮分減之,不滿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減去一百分,餘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汎用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各得夕見、晨伏定用積;加命如前,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晨見夕伏定用積:各置其星其段汎用積,乃加減一象度,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半周天以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二因百約之,在一百六十七已上,以百約太陽盈縮分減之,不滿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金星者,直以一百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汎用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各為其星晨見、夕伏定用積;加命如前,即得日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