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發運、轉運使副,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讀,侍講,天章閤侍講,崇政殿說書、開封府推官、府界提點,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少卿,提點刑獄,提點鑄錢監,諸王府翊善、侍讀、記室,中書提點五房公事堂後官,轉左曹。膳部 倉部 考功 主客 金部 司勳 祠部 度支 司封
衞尉、司農少卿光祿少卿太常少卿司家卿少府監衞尉光祿卿秘書監中書舍人諫議大夫給事中太子賓客工部侍郎禮部侍郎刑部侍郎戶部侍郎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左、右丞工部尚書禮部尚書刑部尚書戶部尚書兵部尚書吏部尚書太子少保右僕射太子少傅左僕射司空太子少師司徒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太保太傅太尉
宋初,臺、省、寺、監官猶多蒞本司,亦各有員額資考之制,各以曹署閑劇著為月限,考滿則遷,慶恩止轉階、勳、爵、邑。建隆二年,始以右監門衞將軍魏仁滌為右神武將軍,水部員外郎朱洞為都官員外郎,監察御史李鑄為殿中侍御史,以仁滌等掌麴櫱、領關徵外有羨也。自是,廢歲滿敘遷之典。是後,多掌事於外,諸司互以他官領之,雖有正官,非別受詔亦不領本司之務。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衆,皆無定員、無月限,不計資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時議以近職為貴,中外又以差遣別輕重焉。
右宋初以來,內侍未嘗磨勘轉官,唯有功乃遷。至景祐中,詔:「內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勞,經十年未嘗遷者,奏聽旨。」猶無磨勘定格也。慶曆以後,其制漸隳。黃門有勞至減十五年,而入仕纔五七年有勞至高品已上者,兩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而減年復在其中。嘉祐六年,樞密院始議釐革。乃詔:「內臣入仕並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
判、司、簿、尉有出身兩任四考,無出身兩任五考,攝官出判、司三任七考,併入錄事參軍。但有舉主四人或有合使舉主二人,並許通注縣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錄事參軍。進納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試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錄,仍差監當。
帶職博士,左、右正言,監察御史太常博士國子博士太常丞秘書丞殿中丞,著作郎太子中允太子左右贊善大夫、中捨、洗馬秘書郎,著作佐郎大理寺丞諸司監丞,節度、觀察判官大理評事,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太常寺太祝,奉禮郎初等職官,知令、錄并兩使職官,防禦、團練判官,令、錄未及三考初等職官,知令、錄未及三考判、司、簿、尉試銜齊郎并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換三班借職,已上京官至太常丞帶職,加一資換。
諸訓武郎至進武校尉,不曾犯贓私罪及笞刑經決而願換文資者,聽召保官二員,具家狀連保狀二本,詣登聞鼓院投進乞試。準此,即授小使臣後未及三年,授進武校尉後未及五年,三省、樞密院書令史以下授使臣、進武校尉;若保甲及試武藝并進納、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諸武臣試換文資,於易、詩、周禮、禮記各專一經,仍兼論、孟;原試詩賦及依法官條試斷案、刑統大義者,聽。
換官:尚右,訓武、修武郎換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換從義郎。文林、從政郎換忠翊郎,未滿三考成忠郎。從事、修職換成忠郎,未滿三考保義郎。迪功郎換成節郎,未滿三考承信郎。將仕郎換承信郎,侍右,從義郎換宣義郎。秉義郎換承事郎。忠訓郎換承奉郎。忠翊郎換承務郎。成忠郎換從事郎。保義郎換修職郎。承節、承信郎換迪功郎。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換將仕郎。蔭補換使臣。承奉郎換忠翊郎。承務郎換成忠郎。文林郎換保義郎。從事、從政、迪功、通事郎換成節郎。登仕、將仁郎換承信郎。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錄大夫正奉大夫中奉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奉大夫朝散大夫朝請大夫朝奉郎承直郎奉直郎通直郎朝請郎宣德郎朝散郎宣奉郎給事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務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將仕郎
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國大將軍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雲麾將軍歸德將軍忠武將軍壯武將軍宣威將軍明威將軍定遠將軍寧遠將軍遊騎將軍遊擊將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振威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節校尉宣節副尉御武校尉御武副尉仁勇校尉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衞
元豐寄祿格以階易官,雜取唐及國朝舊制,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定為二十四階,崇寧初,因刑部尚書鄧洵武請,又換選人七階。大觀初又增宣奉、正奉、中奉、奉直等階。政和末,又改從政、修職、迪功,而寄祿之格始備。自開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階。
開府儀同三司 使相 特進 左、右僕射 金紫光祿大夫 吏部尚書 銀青光祿大夫 五曹尚書 光祿大夫 左、右丞 宣奉大夫 正奉大夫 正議大夫 六曹侍郎 通奉大夫 通議大夫 給事中 太中大夫 左、右諫議大夫 中大夫 祕書監 中奉大夫 中散大夫 光祿卿至少府監 朝議大夫 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奉直大夫 朝請大夫 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 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 後行郎中 朝請郎 前行員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 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 朝奉郎 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 承議郎 左、右正言,太常、國子博士 奉議郎 太常、祕書、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 太子中允、贊善大夫、洗馬 宣教郎著作佐郎,大理寺丞 宣義郎 光祿衞尉寺、將作監丞 承事郎 大理評事 承奉郎 太祝,奉禮郎 承務郎 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 承直郎 留守、節察判官 儒林郎 節察掌書記、支使,防、團判官 文林郎 留守、節察推官,軍、監判官 從事郎 防、團推官,監判官 從政郎 錄事參軍,縣令 修職郎 知錄事參軍,知縣令 迪功郎 軍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戶,主簿、尉。
國朝武選,自內客省至閤門使、副為橫班,自皇城至供備庫使為諸司正使,副為諸司副使,自內殿承制至三班借職為使臣,元豐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詔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橫班十二階使、副亦然。六年,及增置宣正、履正、協忠、翊衞、親衞大夫郎,凡十階,通為橫班。自太尉至下班祗應,凡五十二階。
太尉 通侍大夫 內客省使 正侍大夫 延福宮使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協忠大夫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中大夫 引進使 翊大夫 親大夫 拱大夫 左武大夫 東上閤門使 右武大夫 西上閤門使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協忠郎 中侍郎 中亮郎 客省副使 中郎 引進副使 翊郎 拱郎 左武郎 東上閤門副使 右武郎 西上閤門副使 武功大夫 皇城使 武德大夫 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使 武顯大夫 左藏庫、東西作坊使 武節大夫 莊宅、六宅、文思使 武略大夫 內園、洛苑、如京、崇儀使 武經大夫 西京左藏庫使 武義大夫 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使 武翼大夫 供備庫使 武功郎 皇城副使 武德郎 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副使 武顯郎 左藏庫、東西作坊副使 武節郎 莊宅、六宅、文思副使 武略郎 內園、洛苑、如京、崇儀副使 武經郎 西京左藏庫副使 武義郎 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副使 武翼郎 供備庫副使 敦武郎 內殿承制 修武郎 內殿崇班 從義郎 東頭供奉官 秉義郎 西頭供奉官 忠訓郎 左侍禁 忠翊郎 右侍禁 成忠郎 左班殿直 保義郎 右班殿直 承節郎 三班奉職 承信郎 三班借職 下班祗應 殿侍
凡除職事官,以寄祿官品之高下為準:高一品已上為行,下一品為守,下二品已下為試,品同者否。紹聖三年,戶部侍郎吳居厚言:「神宗官制,凡臺、省、寺、監之制,有行、守、試三等之別。元祐中,裁減冗費,而職事官帶行者第存虛名而已,請付有司講復舊制。」從之。四年,翰林學士蔣之奇言:「所謂試,則非正官也。今尚書、侍郎皆正官,而謂之試,失之矣。如以其階卑,則謂之守可也。臣請凡為正官者皆改試為守。」崇寧中,吏部授選人差遣,亦用資序高下分行、守、試三等。政和三年,詔選人在京職事官,依品序帶行、守、試,其外任則否。宣和以後,官高而仍舊職者謂之領,官卑而職高者謂之視,故有庶官視從官,從官視執政,執政視宰相。凡道官亦視文階雲。
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國,謂之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男皆隨食邑:二千戶已上封公,一千戶已上封侯,七百戶已上封伯,五百戶已上封子,三百戶已上封男。見任、前任宰相食邑、實封共萬戶。
右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樞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樞密使除節度使加太傳,初除宣徽、節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書左僕射,特除并換授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書,諸司副使加右散騎常侍。除通事舍人、內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賓客;副率已上并三班及吏職、蕃官軍員,該恩加國子祭酒。四廂都指揮使止於司徒,諸軍都指揮使、忠佐馬步都軍頭止於司空,軍班都虞候、忠佐副都軍頭已上止於左、右僕射,諸軍指揮使止於吏部尚書。其官止,遇恩則或加階、爵、功臣。
右幕職初授則試秘書省校書郎,再任至兩使推官,則試大理評事。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則試大理司直、評事,又加則兼監察御史。亦有解褐試大理評事、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者,謂之試銜。有選集,同出身例。
元豐新制以階易官,定為二十四階。崇寧、大觀、政和相繼潤色之。紹興舉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文臣為左,餘人為右。淳熙初,因宗室善俊建言,階官並去「左」「右」字,今任子、雜流,惟紐轉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如故,若帶貼職,則超資。自開府至迪功,序次於後。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光錄大夫 光祿大夫 宣奉大夫正奉大夫 正議大夫 通奉大夫通議大夫 太中大夫官中大夫 中奉大夫中散大夫 朝議大夫奉直大夫朝請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朝請郎 朝散郎 朝奉郎承議郎 奉議郎 通直郎 宣教郎宣義郎 承事郎 承奉郎 承務郎